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制本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云和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中心聯系(地址:云和縣城北路6號;郵編:323600;電話:5520085)。
一、總體情況
2023年,云和縣政務公開工作以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堅持標準化、規范化、數字化、便利化方向,提高政策公開質量,不斷夯實政務公開工作基礎,發揮政務公開穩預期、促落實、助監督、強監管、防風險功能,把政務公開貫穿政府運行全過程,政務公開的質量和效能得到提升。
(一)主動公開
本年度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900余條,公開政策文件574件,其中主動公開本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81件,配套文字、圖片、音頻等多形式政策解讀222條。深入推進政策進萬企進萬家活動,回應社會關切發布相關信息72條,發布各類重大行政決策意見征集及結果反饋共235條,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241件。加大重點領域公開力度,新增開設水利領域專題并集中發布信息172條,新開設縣政府重點工作執行情況、“8+4”經濟政策體系、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等重點專題專欄并集中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度,云和縣規范高效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全縣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5件,上年結轉申請1件,與上年度基本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整改欄目,分類公開鄉鎮街道和部門規范性文件;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和保密審查制度,自查自糾各類信息發布情況;持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優化31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和縣、鄉鎮(街道)、村(居)、企事業單位公開事項標準體系及動態調整。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一方面,不斷優化政府門戶網站欄目架構設置,加強政府網站欄目的檢測維護,實行日抽查、周巡查、月普查、季通報,全年累計今年以來累計發出預警通報180余次,及時規范整改未按時更新的欄目、錯別字和錯鏈等。另一方面,持續推進政務新媒體規范化建設,全面排查可能存在脫管漏管風險的賬號并在第一時間清理整治。
(五)監督保障
結合2023年省政務公開考評辦法和2022年考核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印發2023年度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綜合考核辦法,強化考核力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充分調動各部門工作積極性。開展專題協調推進會和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健全政務公開人員工作交接制度,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提升工作能力。采取多種方式開展政務公開社會評議,整合群眾對我縣信息公開工作的評價與建議,接受監督。
2023年全年未發生因不履行政務公開義務而產生的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行政規范性文件
81
152
485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5097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95429
行政強制
2273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506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44
1
45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3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8
9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7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40
41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5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對照工作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公開內容缺乏全面性。雖然目前編制了全縣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但從整體質量來看,各單位編制的目錄清單存在公開事項不全面,公開內容不明確,公開標準不細致等問題。同時,部分需要主動公開的事項信息發布不及時;二是依申請公開辦件質效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讀工作有待加強。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中普遍存在著政策解讀內容質量不高的情況,主要內容解讀較為簡單、部分政策解讀單位在發布解讀時未同步提供政策咨詢方式。
改進情況:一是聚焦問題清單,提升公開質效。根據政務公開指數評估清單中的具體問題,以省政務公開工作考評方案及政務公開工作“一本賬”為指引,全力強化短板弱項,將責任明確到人,緊盯工作標準,緊扣時間節點,著重在發布規范、更新標準及更新頻率上發力,確保整改工作按時完成,并舉一反三,逐項落實。切實加強信息公開輿情的監測、研判、回應,做好風險應對工作。二是聚焦流程規范,提高辦件質量。對依申請公開中可為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及時轉為主動公開,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工作,加大依申請信息公開案件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化解工作。三是聚焦內容把關,加強解讀效果。在進一步擴展政策文件解讀形式的基礎上,著重做好解讀質量的把關,尤其是對文字解讀過于簡單、圖解文字堆砌等問題,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提升內容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本年度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 其他無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