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明確回應責任。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強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做到線上線下、輿情實情同步處置。
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市政府相關部門為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屬地相關責任部門為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為第一責任主體;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確?;貞男畔蚀_一致。
市政府辦公室及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要會同同級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p>
二、輿情收集重點。政府出臺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會關注的政策文件;減稅降費、金融安全、生態環境、脫貧攻堅、教育改革、食品藥品、衛生健康、養老服務、公正監管、社會保障、社會治安、房地產市場等經濟社會熱點、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實信息等。
三、加強收集研判。各地各部門要緊扣輿情收集重點,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要加強協調、提高效率、精準發力,依托智能搜索、大數據分析、云計算等先進手段,切實推進集約化、智能化的政務輿情監測系統建設。要建立健全監測報告制度,相關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網絡輿情監測工作力度,一般性輿情定期報告,重大輿情第一時間形成監測報告,并及時轉請相關地方和部門關注、回應。
四、做好輿情應對。要細化分級分類的政務輿情界定標準,原則上按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等四個等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理。
對建設性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要對外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研究解決的情況要對外公布。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布。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布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信息,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通過領導信箱、公眾問答、網上調查等方式,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征集公眾意見建議。進一步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重點圍繞“兩會”、經濟數據發布和經濟形勢、重大改革舉措、重大督查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等,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
五、做好源頭處理。各地各部門應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對因特定行政行為引發的政務輿情,要客觀全面調查事實真相,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按程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正面引導社會輿論,消除公眾疑慮;對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政務輿情,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要求,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要按照提升治理能力的要求,注重總結經驗教訓,以輿情處置為契機,加強體制機制建設,補齊相關工作短板,從根本上杜絕再次出現類似輿情。
六、提升回應效果。對群眾關切和社會熱點,要主動快速引導、釋放權威信號、正面回應疑慮,推動解決實際問題,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布信息。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針對重大政務輿情,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和網站的溝通聯系,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通過購買服務、完善大數據技術支撐等方式,用好專業力量,提高輿情信息化分析處置的能力。建立統一的、可共享的政務輿情監測系統,以加強對政務輿情監測的集約化、標準化、智能化管理。
七、激勵約束機制。將回應關切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體系。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要會同宣傳部門定期對政務輿情回應的經驗做法進行梳理匯總,對先進典型以適當方式進行推廣交流,發揮好示范引導作用;對工作落實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要建立政務輿情回應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定期對輿情回應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消極、不作為且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對因回應不及時、不主動、不到位導致政務輿情升級的,應視情采取通報、問責等形式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懲戒;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群眾知情權且情節較重的,會同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