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并向社會公布。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78-2298721)。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2023年,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868條,其中,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公開政務信息1169條,微信公眾號發布政務信息361條,許可公示結果12338條(在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等);
(二)依申請公開。全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8件,其中網絡申請4件,信函申請4件,均按時答復。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特種設備信息、政策文件、食品抽查結果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出臺《麗水市全面優化提升市場環境行動方案》《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二十條》,并聯合主流媒體,通過組織媒體實地采訪報道等多種自主發布方式,對政策舉措出臺、法律法規解讀、創新做法成效給予深入宣傳,共在新聞媒體發布工作動態35條,在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公開工作動態866條。
(四)平臺建設。有力有序落實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傳統渠道公開信息工作,積極拓展新媒體渠道,如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發布各類信息,便于公眾獲取和了解。開展“陽光政務”活動,通過現場咨詢、網上互動等方式,為群眾提供更為便捷的信息獲取渠道。目前,“麗水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粉絲數139844,公開發布原創微文253條,制作視頻25個。重點對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產品質量安全等民生領域進行執法公開,及時公布抽檢、查處結果,同時,突出對口腔、OK鏡、假酒、校服等群眾關注領域抓治理。公開發布公示公告297條,市本級查處112個案件,結果均已公示。發布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典型案例一期(5個案例),發布刷單炒信專項執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期(5個案例)。
(五)監督保障。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明確各處室、各單位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并完善了《麗水市市場監管局政務公開實施方案》《麗水市市場監管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制度,為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行政規范性文件
5
16
21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3094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112
行政強制
36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85.859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8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一是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全面;二是解讀政策文件不夠深入;三是新媒體運用還需進一步拓展。
一是加強政策解讀和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政策解讀和信息公開的機制,提高解讀的準確性和全面性。同時,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和頻次,確保公眾能夠及時獲取到最新的政策信息,繼續做好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工作,及時回應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二是拓展新媒體運用渠道。提高新媒體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比重,依托“麗水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及時回應公眾的訴求和問題。同時,積極探索通過直播、短視頻等方式創新信息公開方式,提高公眾獲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實效性。
三是強化監督考核機制。定期對各處室、下屬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效果。積極開展社會評議活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本年度未收取復印、郵寄等各類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