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市水利局聯系(聯系電話:0578-2802215)
一、總體情況
今年以來,市水利局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政務公開相關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和群眾期盼,持續加大公開力度。進一步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動公開。圍繞工作要點,本年度通過市政府政務公開平臺主動公開政務信息178條 ,本單位門戶網站1386條,微信公眾號494條,麗水日報75篇、其中頭版21篇,麗水在線短視頻11個,《中國水利報》14篇,《麗水新聞》53條。發送防汛預警短信18萬余條。建議提案答復25件,網絡問政直通車轉辦64件,回復率100%。
(二)依申請公開。2023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2件,涉及水利發展規劃和取水證相關信息,均已主動公開。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發布制度,落實工作責任人負責制,強化全生命周期的責任追溯鏈。提升規范化管理的剛性,將嚴格按照規范實行公開落到每一位干部的肩頭,提升政務公開的水平,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嚴謹。
(四)平臺建設。繼續提升“浙麗智水”場景并在浙里辦上架應用,同步上線微信公眾號“麗水水情”,聚焦數字防汛業務,為社會公眾提供全市水雨情及臺風路徑等查詢服務,用戶可通過實時汛情模塊分縣、分時段、分流域查看站點雨量情況,快速了解全市水庫超汛限、河道水位超警戒等情況。拓寬主動公開渠道,強化政民互動,結合“3.22世界水日”等活動,進社區開展政策宣傳、科普教育,規范性文件解讀,與群眾面對面交流互動。
(五)監督保障。一是在全面梳理和完善政務公開相關制度基礎上,制定政務新媒體管理、發布、值班值守以及政務輿情處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強全流程管理。二是利用青年干部課堂邀請專家授課,提升業務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行政規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31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009.4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今年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規范性文件解讀不規范、信息發布存在錯別字、重大建設項目信息發布不全等問題。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緊抓重大項目及時更新信息。重點推進灘坑引水、城區排水防澇、南明湖岸線改造工程(一期)等項目全面完工投用。及時按照項目節點,更新和公開信息。
二是持續提升信息公開質量。謀劃開展青年干部信息專項培訓課程,加大培訓力度,加強過程管控,重點是工作中經常碰到的錯別字及表述問題,從源頭著手提升信息質量。
三是完善媒體發布審核制度。進一步強化媒體信息發布的嚴格審核制度,設置專門審核環節,結合自動查找和人工校讀等,降低錯誤率,實施主稿人簽字制,全流程追溯責任,嚴肅工作作風。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規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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