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制本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1年,縉云縣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不斷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以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3166條,發布政策文件381件、政策解讀79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328件、政府會議信息22條、營商環境信息140條、重大項目信息125條。
(一)推進主動公開縱深發展。
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開,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集中統一公開,2021年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55件、廢止7件、現行有效392件,均已主動公開。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通過“重大決策公開”專欄發布決策制度、決策目錄、征集意見、意見反饋、專家論證等11個專題信息349條。
集中公開各類規劃信息,通過專欄方式及時公開“十四五”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區域規劃和其他規劃信息共36條,歸集整理各類歷史規劃信息119條。
規范行政執法信息公開,2021年全縣辦理行政許可188204件,已公開64790件、依法未公開123414件;辦理行政處罰133623件,已公開5506件、依法未公開128117件;辦理行政強制2082件,已公開0件、依法未公開2082件。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數59項,本年度收費金額3048.2萬元。
創新解讀方式,突出便民實用,調整“解讀回應”公開專欄,采用圖解、音頻、視頻、問答、數據等形式,發布解讀回應信息232條。并通過政府網、新媒體、廣播電視等多渠道發布政策解讀,提高傳播力和影響力。開設“民生政策宣講”專欄,通過視頻宣講、網絡課堂、案例演繹、政策下鄉宣傳等線上線下方式,進行民生政策宣講和咨詢服務。
推進政務新媒體數字化管理,嚴格落實主管主辦責任,做好信息發布前置風險識別和實時監測。做大做強“縉云發布”,全年發布政務信息1943條,單條最高閱讀量60000人次,《賡續紅色基因 激蕩縉云力量 啟航新征程》獲“百家發布追尋奮斗百年路”主題報道優秀作品。
(二)全力做好依申請公開。
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6件,其中自然人申請137件、企業申請19件;2020年度結轉7件,均為自然人申請。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63件:予以公開69件,占42%;部分公開29件,占18%;不予公開5件,占3%;無法提供57件,占35%;重復申請3件,占2%。因依申請公開引發行政復議1件,復議結果為維持具體行政行為;引發行政訴訟1件(復議后起訴),訴訟結果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三)切實加強政府信息管理。
充分發揮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載體作用,梳理改版政府網站“法治政府”“重大決策公開”等專欄,歸集整理“規劃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信息”等欄目,優化平臺檢索功能、下載功能和數據互聯互通功能,方便群眾獲取政府信息。
(四)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完善網站智能檢索、智能問答等功能,實現政務公開、浙江政務服務網、互動交流等板塊數據貫通、融合發展。
推進政務信息精準推送和公開數據開放,完成浙江政務服務網數據開放平臺編發目錄108個,涉及安全生產、醫療衛生、社保就業等21個領域,開放目錄數據歸集率100%,數據歸集量1525278條,數據容量26748250。“縉情幫”醫保防貧場景應用躋身全省數字化改革最佳應用50強。
(五)不斷完善監督保障。
完善監督考核體系,優化監督考核評分規則,定期對各部門、鄉鎮(街道)政務公開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通過考核預扣分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2021年全縣未發生因不履行政務公開義務而產生的責任追究情況。
完善社會評議機制,通過《縉云縣政務公開社會評議調查問卷》等方式開展政務公開社會評議調查,期間共收到網絡問卷528份,內容涉及政務公開的主動性、透明度、及時性、多樣性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55 | 7 | 39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33623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88204 |
行政強制 | 2082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048.2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37 | 19 | 0 | 0 | 0 | 0 | 156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7 | 19 | 0 | 0 | 0 | 0 | 56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144 | 19 | 0 | 0 | 0 | 0 | 163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對照建設“重要窗口”和人民群眾期盼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重點信息公開不夠精準全面,仍以動態信息居多,決策、執行、管理等重點信息的公開內容分類不清。二是公開載體形式比較單一,只重面上公開,沒有多渠道發聲,對困難特殊群體信息公開方式考慮不夠。三是規范性文件的解讀方式、內容不夠新穎,解讀效果有待進一步提高。
針對上述問題,2022年,我縣將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升主動公開效率。進一步摸清政府信息底數,夯實主動公開基礎,不斷優化公開方法,著力在精準分類、全面落實上下功夫。
二是豐富主動公開載體。通過客戶端、公眾號、入戶宣傳等載體向公眾傳遞重點政策信息,同時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依托大數據手段,融合現有的線上線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以便企業、群眾以及特殊群體等接受了解。
三是提升政策解讀水平。更多運用圖解圖表、視頻音頻、卡通動漫等方式,進一步提高解讀質量。
四是加強個性化信息公開建設。健全動態調整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增加個性化信息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全縣44家行政機關均完成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增設手續。2021年,全縣發出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2件、總金額720元,實際收取2筆、總金額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