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寧畬族自治縣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發布日期:
2022-02-17 0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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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由景寧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本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景寧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中心聯系(地址:景寧畬族自治縣府前西路19號,郵編:323500,電話:0578-5810155)。
一、總體情況
2021年以來,景寧縣政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辦、省、市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及政務公開工作具體要求,結合景寧縣實際,準確、公開、透明發布政府信息,及時回應關切,不斷提高公開質量和實效。
(一)設立專欄整合信息,規范信息發布。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統一公開工作的通知》,嚴格按照上級指示建立重要政策文件數據庫,推進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全面梳理本縣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在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公開完善整理規劃信息專欄,以歷次五年規劃為依據,整理規劃信息,設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等子欄目,移除無關信息,讓規劃信息展示更加直觀。
(二)設置專題回應關切,提升政民互動。認真貫徹落實縣委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專題實踐活動安排,在政府門戶網站、官方微信賬號等平臺設立專題,梳理職工社會保險等民生政策,予以集中公布。為暢通信息溝通渠道,方便群眾咨詢了解疫情防控措施和防疫救護知識,及時回應民生訴求,開通“民情收集·戰疫求助”平臺。針對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有政策咨詢、意見反饋、個人應急事項、基本生活物資以及其他民生訴求等方面的緊急求助,開設專門通道統一處理。
(三)加強政務新媒體監管,擴大公開范圍。對全縣縣直單位及部門進行全面摸排,做到政務新媒體監管全覆蓋,一個不漏納入國家政務新媒體監測平臺及省政務新媒體監測平臺。針對政務新媒體更新不及時問題建立政務新媒體更新預警機制,及時通報11天未更新內容的政務新媒體并實時跟蹤,確保不出現因14天未更新被上級部門通報。嚴格落實政務新媒體備案制度,對納入監測的政務新媒體全部開設相應賬號,發布內容前嚴格按照備案、審核、發布的工作流程發布內容。建立回頭看制度,利用監測平臺對已發布政務新媒體內容進行全面掃描,檢測嚴重表述錯誤349處,及時通知部門做出修改,對于無法修改的文章及時刪除,進一步提高文章質量。
(四)完善上報溝通制度,做好依申請公開答復。全縣一盤棋統籌處理依申請公開辦件,部門收到政務信息公開申請第一時間報告縣政府信息公開中心,信息公開中心根據申請人員類別、是否向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等情況進行研判,并給出相關建議,堅決杜絕相關部門出現部門間答復相互矛盾,相互推諉等現象。建立會商制度,針對疑難辦件及時聯系縣司法局、縣法院、法律顧問,盡力降低法律風險。2021年我縣未出現因信息公開造成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五)加強監管指導力度,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齊頭并進。制定《景寧畬族自治縣政務公開工作考核細則》,細化政務公開考核指標,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媒體參與等方面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并對各鄉鎮(街道)和市直單位開展政務公開績效考評業務指導,以績效考評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落實。開展社會評議,對于群眾不滿意的欄目進行調整和整改。2021年度,景寧縣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結果情況。
(六)嚴格落實信息公開處理費規定,維護信息公開工作秩序。深刻領會《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文件精神,開設信息公開處理費專戶,嚴格根據要求判斷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的適用條件。2021年度,景寧縣收取信息公開處理費的辦件數為0,收取金額為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36 | 11 | 30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58445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51991 |
行政強制 | 1038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361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 信息公開欄目設置不科學不合理,群眾查詢相關信息較為困難。2.政務公開渠道不寬,形式多樣性不夠。3.政策發布解讀回應水平需進一步加強。
針對上述問題,2022年景寧縣將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持續加大欄目建設,對網站信息公開內容全盤整理,及時糾正錯發欄目等問題,針對共性內容建立專欄統一存放,便于群眾查找。二是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聯動,做好政務新媒體監管與熱點回應;深化與大數據發展中心、行政服務中心等部門協作,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融合。三是加強對全縣各單位政務公開政策解讀工作的指導,創新解讀方式,不斷提高政策解讀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全縣發出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0件、總金額0元,實際收取0筆、總金額0元。
2021年,景寧縣針對國辦、省、市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發布縣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并完成相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