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
2021-01-19 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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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匯總2020年度麗水市應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而成。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全文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麗水市蓮都區中山街北395號1棟1207,郵編:323000,電話:0578-2070065,電子郵箱:lssyjglj@lishui.gov.cn)。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麗水市應急管理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以公開促落實、強規范、補短板、優服務,不斷提升應急管理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1.提升主動公開力度。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重新梳理并制定麗水市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站、報紙、微信等方式公開政府信息863條,同比增加5.1%;通過公文平臺發布主動公開文件108件,同比增加33.3%。二是加強權責清單公開,及時公開調整后的部門權力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發布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嚴格落實“三統一”規定,發布本部門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轉載省應急管理廳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三是加強執法信息公開,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公布2020年度執法計劃,使用雙隨機的方式安排重點檢查單位36家,一般檢查單位16家、安全生產中介機構5家,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和政府網站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公開行政處罰案件7起,曝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典型案例10個。四是加強政務服務公開,全面推進應急管理系統政務2.0建設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3.0版),完成市本級和縣級行政許可22個事項辦件配置、事項認領和事項終驗,開通線上辦理,共完成危險化學品、礦山各類行政許可和行政備案事項148件。
2.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一是及時公開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準確公開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信息,2020年公開森林火災、洪澇災害、安全生產事故等信息共計21條;聯合有關部門加強自然災害和惡劣天氣的預警預報和信息發布工作,市本級累計啟動應急響應5次,通過電視、網絡、短信等平臺發布預警信息12次。二是及時公開安全隱患治理信息,深化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公開42處省、市掛牌的重大事故隱患單位或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公開隱患責任單位、隱患內容和督辦單位、整改時限等信息,定期公布隱患治理進度和整改情況,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銷號。三是及時公開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圍繞應急管理重點工作,聯合電視臺、報紙、微信等媒體,加強階段性工作成效宣傳,展現應急管理工作動態,全年累計公開各類工作類信息179條。按照規定公開部門財政信息,5月27日,公布2020年部門預算;8月27日,公布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布政府采購信息10條。
3.深入推進政民互動。一是準確解讀重要政策,在重要政策出臺、重點工作推進、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切實履行好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職責,我局主要負責人帶頭解讀政策2次。二是準確回應社會關切,圍繞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防災減災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及時答疑解惑、消除誤會、化解矛盾,做到“解民心結有溫度、凝心團結有力度,執行辦結有速度”, 全力打造信訪“無越訪、 無重訪、無積案”。2020年,共妥善處理信訪舉報件27起,咨詢件16起,辦結率100%。三是認真辦好建議提案,共計主辦建議提案7件、會辦建議提案8件。主辦的建議提案中,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部分解決(A類)的有3件、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規劃逐步解決(B類)的有4件,辦理滿意率為100%。
4.優化公開平臺建設。一是優化完善信息公開欄目,優化本單位信息公開欄目設置,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發布并實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信息。二是加強政務新媒體運維,做好“麗水應急管理局”微信公眾平臺信息編輯和維護,嚴格內容審查把關,全年累計編發微信信息156條,閱讀量和粉絲數量逐漸上升,未發生信息發布失實、造成不良影響的情況。三是提升依申請公開辦理實效,依托浙江省依申請公開工作處理系統,建立健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有效規制濫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權行為,全年辦理依申請公開件2件,均屬于非本機關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20 | 20 | 84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2 | 0 | 8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98 | 0 | 7 |
行政強制 | 3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6 | 574.578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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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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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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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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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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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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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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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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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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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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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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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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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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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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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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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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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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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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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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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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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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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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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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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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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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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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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深度不夠。應急管理工作職責范圍大、涉及領域廣,往往會忽略某些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造成公開時效性不強、深度不夠、質量不高、內容不全等問題。
二是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不強。與群眾切身利益、方便群眾辦事、群眾關心關注的信息公開不及時、不全面、不具體,公開方式單一化、陳舊化,與真正暢通聯系群眾“最后一公里”還有較大距離。
三是公開方式和渠道有待豐富。目前,我局政務公開的平臺僅限于門戶網站和微信,形式單一,吸引力不足,公開渠道有待于進一步拓寬。
四是公開工作隊伍能力建設不夠。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局目前只有1人兼職從事政務公開工作,工作專業化、理論化水平不高,處理公開具體工作中復雜問題辦法不多。
(二)改進情況
一是規范政務公開。嚴格執行涉及應急管理的主動公開范圍和事項,努力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圍繞全市政務公開年度工作任務要求,爭取在重點領域政府信息特別是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搶險救援等方面的信息公開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強化平臺建設。結合麗水市應急管理綜合指揮平臺建設,將應急管理重要工作信息公開融入到融合通訊平臺建設,擴大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和范圍,提高公開速率和效率;加強微信訂閱號等新媒體在政務公開工作中的運用,充分利用“麗水市應急管理局”微信公眾號,進一步擴大應急管理工作宣傳力度,積極有效引導社會和網上輿情,回應社會關切。
三是提升業務能力。在不斷提升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的同時,加強各有關處室干部職工關于政務公開的理論知識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形成全員參與政務公開工作的良好氛圍,緩解人手短缺的矛盾。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