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
2021-01-18 14:10:28
瀏覽次數: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匯總2020年度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編制而成。報告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6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全文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麗水市壽爾福北路6號原麗水市檢驗檢疫局大樓5樓,郵編:323000,電話:0578-2091373,電子郵箱:lsswgcbj@163.com)。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斷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強化公開平臺建設,創新公開方式,拓寬公開范圍,全力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扎實、有效開展,進一步實現政務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數字化。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務公開制度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由局主要領導任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并指定3名工作人員分別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政務服務網、政務新媒體管理,進一步明確職責、責任到人,確保高標準、高質量開展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根據《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2020年麗水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我局制定印發了《2020年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結合本要點細化工作任務,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措施,全面深入推進政務公開,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組織相關業務處室和直屬單位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2020年麗水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政策文件。圍繞增強業務能力和提高宣傳工作水平,積極組織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參加培訓,努力建設一支高水平政務公開工作隊伍。
(二)不斷豐富公開內容,著力拓寬公開渠道。
一是依法依規公布信息。對本單位財政預算、決算信息,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年度制定出臺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的政策文件等做到規定時限內更新。對本單位職能工作、涉及文化、旅游等信息資訊等內容做到常態化更新。對全局性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決策、制定規范性文件等過程中堅持通過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廣泛征求公眾的意見做到程序到位,全年制定并公開規范性文件3個。2020年度本部門收到依申請公開件7件并依法依規予以答復。
二是做好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對群眾關心的公共文化、旅游惠民、重大建設項目等民生領域信息進行及時更新,完善麗水市圖書館新館竣工信息,定期更新麗水游泳網球館和體育生活館重大項目施工相關信息,讓市民及時了解項目最新的進展情況。
三是創新信息公開形式。主動改進信息公開方式,著力以文字、圖片、思維導圖等多種形式呈現,做到動態信息及時更新、固定信息長期公開。網絡問政等群眾關心問題,及時發布有關工作動態,提供優質便民服務,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三)借力數字化轉型,加強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文旅信息供給智能化。完成文旅智慧信息平臺建設,基于政務“一朵云”,在全省率先建成旅游數據倉,實現文旅融合推進、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完成“麗水市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建成產業管理、行業監管、公共服務、數據中心四大功能共計12個應用模塊,形成從業務申報、監管到公共信息服務的全生態數據鏈條。
二是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開展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對縣級目錄進行指導、審核。按照“政務服務2.0”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借力“互聯網+監管”平臺,實現抽查事項覆蓋率100%、事件處置率100%;借力政務服務平臺,實現149個“最多跑一次”事項的網辦率、即辦率、材料電子化率、承諾期限壓縮比等四個“100%”;借力政務服務2.0平臺建設,實現應用場景100%覆蓋政務服務事項和文體旅游等公共場所事項。
三是媒體平臺建設專業化。做好政務公開平臺信息維護,及時向公眾公開信息、提供服務,確保網站及信息安全,市文廣旅體局官網全年累計發布信息1252條。加強“麗水文旅”微信公眾號和微博官方賬號等政務新媒體管理,學習借鑒優秀運營經驗,充分發揮其發布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促進政民互動、優化政務服務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增強了公開實效,提升了服務水平。全年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988條,官方微博發布信息673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91 | 減17 | 82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38 | 增23 | 212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23 | 增115 (按浙江政務服務網行政處罰事項統計) | 9 |
行政強制 | 3 | 2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4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39 | 997761.73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 |
|
|
|
|
| 7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
|
|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7 |
|
|
|
|
| 7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
|
|
|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
|
|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
|
|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
|
|
|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
|
|
|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0 |
2.重復申請 |
|
|
|
|
|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
|
|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
|
|
|
| 0 |
(七)總計 | 7 |
|
|
|
|
| 7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回顧一年來的政務公開工作,我局雖然在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上有了進步,但是距離上級的要求和群眾的期望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可讀性有待提升。信息發布主要仍是傳統的文字+圖片的形式,對于圖表圖解和音頻視頻運用較少。二是新媒體信息的傳播性有待提升。新媒體的影響力、傳播力、閱讀量,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個別欄目信息發布頻次有待提高,因欄目性質不同,例如政策法規、旅游統計等欄目的內容更新頻次難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進一步提升數字化水平,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繼續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加強信息公開網站運行與維護、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運用,發揮文旅智慧信息平臺作用。二是進一步豐富信息發布形式,不斷深化政民互動。發揮文化、旅游、體育等等信息特點,進一步探索視頻、音頻、圖標等信息發布形式,豐富信息公開內容,提高信息公開頻率,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傾聽群眾意見。三是進一步加強常態化管理,拓展主動公開深度。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圍繞群眾關心的文旅事業發展等問題,不斷深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定期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整體推進。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