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審計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
2021-01-17 14:52:24
瀏覽次數:
一、總體情況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運行情況
1.主動公開情況。通過市局網站對政府信息進行日常公開,公開審計信息1034條,其中主要反映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審計經驗、工作亮點、精神文明等內容;公開審前公告37個,公開審計結果公告29個。同時為積極督促和推動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公開,要求被審計單位按規定時間自行、主動向社會公告整改情況,各被審計單位主動公開審計整改公告63個。
2.依申請公開情況。2020年,收到4份個人或法人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按照《市審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要求,做好依申請公開信息登記,并在規定時限內答復依申請公開信件。
3.政策解讀情況。2020年,我局未發布規范性文件,因此我局未形成政策解讀的相關文件。開設“政策解讀”欄目主要用于轉發上級審計機關、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解讀。
4.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2020年,未接到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投訴,也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按照新修訂的《條例》,規范、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答復時限等,建立健全《市審計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市審計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等制度,通過建章立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2.有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
(1)圍繞“六穩”“六?!?,加強政策解讀。我局組織開展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惠企利民情況專項審計、市本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審計監督等涉企涉民審計,堅持開門辦審計理念,做到審計問計于民、服務于民、公開于民,扎實推進“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推動“審計為民、為民審計”理念落實和新時代審計事業發展雙豐收。
(2)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我局組織開展麗水市優化營商環境及產業發展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針對“減稅降費”“優化營商環境” 等事項開展審計,要求被審計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向市場主體全面公開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
(3)圍繞突發事件應對,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開設“審計工作報告”專欄,全文發布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進行圖文解讀,生動形象地宣傳審計成果。同時,通過網民留言、部門信箱、調查征集等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有效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不定期發布公開社會保障、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等涉企涉民信息。2020年我局未發生重大輿情事件。
3.重點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1)公開規劃計劃。公開年度審計計劃,分解年度任務,推動工作有效落實。公開年度工作總結、本部門專項工作要點,做到公開內容完整、發布規范。今年我局無中長期工作規劃,已作說明。
(2)公開機構及人事基本信息。及時更新我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等信息。及時公開招考和選調報名、錄用、體檢情況,及職業資格考試情況、執法人員信息。
(3)公開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信息。按照規定公開本部門預決算、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表及說明、上年度“三公”經費決算表及說明,公開項目立項依據、實施主體、預算安排。
(4)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年度財政安排的本部門的招標采購預算,所有購銷合同均按時履約。
(5)公開基本目錄。采用新版目錄體系,符合省基本體系要求,公布索引號、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有效期、文號、發布機構、關鍵詞、信息分類和信息格式等核心數據,保障目錄體系框架、欄目體系符合統一要求,并完善相關專題專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4 | 4 | 4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20 | 347023.04 |
|
|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0 | 0 | 0 | 1 | 0 | 4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1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3 | 0 | 0 | 0 | 1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0年我局在認真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國家、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定學習掌握不夠透徹、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力量不足,目前為兼職人員,工作事務繁雜,僅滿足于完成市政府信息公開辦要求的基本工作任務,工作主動性不足,創新不夠。
(二)改進的方向
1.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建設,規范依申請公開程序,局辦公室抓總,法規處牽頭,相關處室提出建議,形成“政府信息公開一盤棋”格局。在有序推進日常公開工作的基礎上,聚焦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主動發聲,回應關切,保障社會公眾對審計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2.進一步規范管理。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拓展公開載體,嚴格辦理程序,強化時效管理,不斷加強政府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有效提升執行力和公信力。加強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市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加強和改進網站內容建設和欄目更新,做對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有通報情況的及時整改。不定期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信息處理能力。
3.進一步強化考核。進一步細化部門年度考核中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內容,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事項,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麗水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麗水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