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日期:
2021-01-17 1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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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匯總2020年度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編制而成。報告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0年我局共公開各類信息635條,其中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347條,在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公開信息數288條。
一是進一步推進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和區域環境質量狀況公開工作。每日發布空氣質量日報。每月還發布我市水環境質量狀況。通過麗水電視臺每日的天氣預報等節目,發布空氣環境質量。通過電子顯示屏、廣告牌、召開新聞發布會等不同形式,向社會發布環境質量數據。發布2019年度《麗水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發布2020年度空氣質量日報366篇,空氣質量月報12篇,水環境質量月報12篇,向社會公布環境質量信息等內容。
二是推進建設項目環評等行政許可信息公開。2020年,全市審批建設項目數474個,其中報告書68個,報告表406個,登記表備案數1559個項目。全市因不符項目準入條件要求被否的項目達13個。辦理輻射安全許可55件,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5個。市本級共審批23個項目,其中12個為新建項目,報告書17個,報告表6個;辦理輻射安全許可46件,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5個;危險(醫療)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跨省轉移情況等31個,項目總投資149872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2251萬元。上述內容主要公示在市政府政務網或我局門戶網上。
三是充分發揮領導信箱、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專家(授課)咨詢等方式,向公眾和企業發布正面消息。發布行政規范性文件3份,并在做好解讀工作。局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解讀人的職責,在班子會上率先向班子成員解讀政策依據,在公眾咨詢時也能做到帶頭解讀。持續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重點污染企業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家、省的統一部署,公開轄區內的重點污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111家。
四是加大環境監管執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
結果的公開力度。在局官方網站和市政府網站設置政策法規、環境執法、行政處罰等專欄,公布開展行政執法雙隨機工作情況等,2020年公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9件,行政處罰信息網上公開34件。要求對嚴重違法行為、大案要案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并依法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除網上公開,結合“6·5世界環境日”、“7.29麗水生態文明日”等活動載體宣傳相關法律法規,達到普遍公開的目的。
五是公開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
規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處理、整改情況。建立12369
舉報熱線、來電、來信、來訪處理工作制度。2020年,共收到市本級環境問題投訴117件。同時,及時公布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信息,包括邊督邊改問題整改情況、信訪件調查處理情況信息。
六是加強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及時公布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建立了突發環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組建應急處置小組、應急專家庫;設立應急指揮管理系統平臺,結合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間環境應急監測信息90條。
七是推進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核與輻射安全審批信息和輻射環境質量信息。通過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網站等平臺共發布輻射類建設項目審批、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的行政許可網上公示57條。
八是在市局網站新建碳中和、機動車信息公開專欄,向公眾公開政府工作的最新工作動態和方向。此外,在排污許可證專欄公開信息5條。
二、依申請公開內容
(一)申請情況
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請公開11件,申請主體為7位公民和1位法人,申請渠道為網絡申請和信函申請。主要涉及環境質量、歷年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環保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等情況。
(二)處理情況
已對11件申請件全部答復。已公開答復10件,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1件,申請信息不存在0件。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由于我局人員編制力量不足,沒有專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政務公開管理能力仍然非常薄弱,部分信息公開還不夠主動及時、到位、不全面,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
(二)改進措施
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我局對各處室單位的綜合考核和《市縣環保目標責任書》的考核任務。確定局牽頭處室及人員,及時開展信息公開的業務對接和溝通,各處室、下屬單位均明確1名工作人員擔任本處室、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欄目,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同時,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對政務公開的監督檢查力度,實行有效監督,嚴格責任,確保局內各科室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使該工作規范、有序、客觀、真實,全面提高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附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 | |
規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42 | 減 | 105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增 | 3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01 | 減 | 34 |
行政強制 | 0 |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附2: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 | | | | | | 1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 | | | 0 |
三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0 | | | | | 3 | 1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 | | |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 |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 | |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 | |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
2.重復申請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 | | | | | |
(七)總計 | | | | | |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 |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