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5-41317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關于麗水機場凈空保護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將于近期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麗水機場(以下簡稱“機場”)建設的不斷推進和即將投入運營,機場凈空保護成為確保飛行安全、保障機場正常運行的重要環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民航行業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起草《麗水機場凈空保護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以明確凈空保護的區域范圍、凈空參考高度和禁止事項,確保機場凈空安全。
二、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運輸機場凈空保護管理辦法》《運輸機場凈空區域內建設項目凈空審核管理辦法》及《浙江省民用機場管理辦法》等。
三、主要內容
機場凈空保護區域范圍。對凈空保護區域范圍進行了詳細規定。
凈空保護區域內的禁止行為。對凈空保護區域內的禁止行為進行詳細列舉。
凈空保護區域內建設項目等的規定。對凈空保護區域內的建設項目、空飄物、機械類臨時施工、障礙物、電磁環境保護進行了相應規定。
法律責任。明確違反《通告》規定,有關職能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并進行責任追究。
實施時間:《通告》自2025年5月7日起施行。
四、關鍵詞詮釋
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指以機場基準點為圓心、水平半徑55公里的空間區域,分為凈空巡視檢查區域和凈空關注區域。
凈空巡視檢查區域:指為機場障礙物限制面區域加上適當的面外區域,一般為機場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內的區域。
凈空關注區域:指為凈空巡視檢查區域之外的機場凈空保護區域。
機場障礙物限制面:指包括內水平面、錐形面、進近面、內進近面、過渡面、內過渡面、復飛面、起飛爬升面等。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交通運輸局(或麗水市民航事務管理中心);
解讀人:謝雁鵬;
聯系電話:0578-265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