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508328/2025-00092 | 文號 | 麗建發〔2025〕1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10月,麗水市區存量房交易職能由市自然資源局劃歸市建設局。隨著麗水城市建設的快速推進以及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諸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急需出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管理辦法,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上級政策的要求。2024年4月8日,省建設廳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管理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各地市需依據自身房地產市場發展實情,進一步全方位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持續強化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以構建健康、有序、穩定的房地產交易環境。二是行業亂象整治的需要。近年來,我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發生多起“房產中介以非法占有為目購買二手房”事件,相關問題被媒體轉發后還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輿情。該事件不僅損害了廣大購房者的切身利益,也對城市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相關問題還被列入省級“七張問題清單”。三是項目配套管理的需要。麗水市房產統一交易管理服務系統升級改造項目已被納入2024年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當前項目正有序推進建設中。該系統作為未來麗水存量房交易的核心數字化平臺,承載著交易信息匯聚、流程監管、數據共享等諸多關鍵功能。隨著項目逐步落地實施,還需與之適配的管理辦法對后續運營、使用規則、權責界定等進行明確。
二、解決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答:該《辦法》的出臺,能夠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保護房地產交易及經紀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秩序,強化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的管理,有效杜絕交易中產生的資金分險。
三、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共分為七個部分,分別是:總則、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房地產經紀人員管理、網簽管理、信用管理、附則。
1. 總則:明確了管理辦法的目的、適用范圍、依據、部門職責等基本內容。
2.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明確了機構備案的條件、申請材料、期限、終止及變更情況等基本內容。
3.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托人需簽訂服務合同,對服務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準、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詳細約定,以保障服務雙方的權益。另外,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自愿成立行業協會,提高行業自律水平。
4. 房地產經紀人員管理:對房地產經紀人員的資格、登記、培訓、考核等進行規范,以保障房地產經紀人員的專業素質。
5.網簽管理:明確了網簽的方式、資格等相關內容,并倡導交易資金納入資金監管。
6.信用管理:明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機構人員的違規行為、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
7.附則: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
四、施行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本文件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和咨詢方式是什么?
答:解讀機關: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讀人:朱武杰。
咨詢方式:0578-261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