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MB1664458R/2024-42247 | 文號 | 麗農發〔2024〕72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65-2024-0001 |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辦法(試行)》已經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麗水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9月5日
“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辦法(試行)
一、目標要求。為貫徹落實《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21〕19 號)、《麗水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麗水山居”高質量綠色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麗政發〔2022〕31號)等文件精神,順應民宿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需要,以遴選方式確定“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并予激勵獎補,推動民宿產業供給側結構性變革,轉換經營理念和運營方式,加快“山”字系融合發展,助推鄉村全面振興。
二、政策導向。通過遴選一批基礎條件完備、產品特色鮮明、服務質量優越、引流能力突出、管理規范有序、經營效益較好,尤其能夠承接工會療休養和單位團建業務,推動“山”字系融合的民宿提能升級項目,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帶動“麗水山居”民宿產業打響品牌、提升服務、提高效益,進而盤活農村閑置資源、構建聯農帶富機制,促進鄉村“土特產”全面發展??h(市、區)人民政府及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麗水山居”民宿政策支持力度,配合做好遴選激勵工作。
三、遴選對象。指按照《“麗水山居”民宿服務要求與評價規范(DB3311/T106—2019)》,合法利用鄉村農房、城鄉閑置房產及其他配套用地,依托麗水人文、自然、生態環境等資源打造的“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集品質、美學、生活、共享理念于一體的民宿產品。能夠豐富鄉村業態,為廣大游客沉浸式體驗麗水山水風光、風土人情、地域文化和生產生活方式提供高質量服務,在業內起到標桿引領作用。
四、遴選條件。結合實際設置一定名額,面向全市“麗水山居”民宿開展提能升級項目申報、遴選和激勵。
申報遴選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新建或提升改造且正常運營的“麗水山居”民宿,具備較強服務接待和短視頻傳播引流能力;
(二)硬件基礎設施齊備,響應政策號召,能夠有效承接工會療休養、單位團建業務或為了更好適應工會療休養、單位團建要求,正處于改造提升階段;
(三)通過產品展示銷售,助力“麗水山耕”“麗水山泉”市場推廣,推動“山”字系融合發展;
(四)支持配合政府工作,積極參與“麗水山居”品牌建設。
五、遴選方式
(一)名額分配。綜合縣(市、區)民宿保有量、游客接待量、產業貢獻度等客觀因素,制定差異化激勵名額分配方案,防止平均主義。
(二)遴選要求。遴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采用指標量化與專家復核相結合方式。
1.指標構成:包括投資及服務質量提升、療休養(團建)接待、短視頻傳播、“麗水山耕”(包括當地生產的農副產品)推廣貢獻、“麗水山泉”推廣貢獻5項指標。
2.權重比例:投資及服務質量提升占50%權重、療休養(團建)接待占20%權重、短視頻傳播占20%權重、“麗水山耕”推廣貢獻占5%權重、“麗水山泉”推廣貢獻占5%權重。
3.數據來源:投資建設、療休養(團建)接待、短視頻傳播、當地農副產品銷售數據由申報對象提供,“麗水山耕”“麗水山泉”推廣貢獻數據通過第三方調取。
4.職責分工: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標數據(材料)匯總、初核,按照分配名額1:1.2比例確定遴選對象;市級專家組采取查閱臺賬、隨機抽查、數據比對等方式,對縣級遴選結果進行復核,確定激勵對象。
5.取消遴選資格的情形:①總分低于70分;②復核發現2處以上錯誤;③遴選對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六、激勵標準。根據遴選結果,分別給予提能升級項目一類20萬元、二類10萬元、三類5萬元一次性激勵獎補。已獲得“麗水山居”示范項目獎補的,不予重復獎補,但所獲金額低于現行標準的,可予補差獎補。對符合標準的激勵對象,授予相應等級“麗水山居”鉆級榮譽。
七、申報程序
(一)自愿報名參與。申報對象自愿報名并如實填寫申報表,涉及多個主體聯合申報的,需所有參與業主共同申報。經所在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推薦,報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初核。
(二)提供數據資料。申報對象需提供可以反映資金投入、工會療休養(團建)接待、短視頻傳播、農副產品銷售等情況的佐證材料,報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匯總、認定。
(三)承諾保證。申報對象需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簽署承諾書。
(四)其他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民宿保險憑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農家樂民宿激勵戶或量化等級B級以上憑據;紅十字救護員證;企業信用報告等。
八、審核篩選。經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對象、第三方提供數據進行匯總、核算后,按遴選規則、名額數量,確定遴選對象。
九、組織實施。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市文廣旅體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以及“麗水山居”民宿協會等單位專家,成立“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十、結果公布。激勵對象名單經社會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
十一、生效條款。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后施行,《“麗水山居”示范項目評定辦法》(麗農發〔2023〕43號)文件即行廢止。
十二、辦法解釋。 本辦法解釋權歸麗水市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