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MB1664458R/2024-42248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經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2024年9月5日麗水市農業農村局發布了《麗水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為做好政府文件解讀工作,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背景
(一)農家樂民宿是農民增收的重要產業。我市從2006年開始引導推動農家樂民宿產業發展,經過多年培育,形成了星級農家樂、農家樂綜合體、鉆級民宿、旅游等級民宿等多種業態。2019年,麗水市成功注冊全國首個地級市農家樂民宿區域公共品牌“麗水山居”。2021年,全市有農家樂民宿3507家,帶動就業3萬人,接待游客2660.9萬人次,營業總收入24.61億元,成為助農增收的重要產業。
(二)農家樂民宿產業發展需要配套政策。2022年12月30日,麗水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推進“麗水山居”高質量綠色發展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通過五年努力,重點培育民宿綜合體100家、鉆級民宿500家。為做好相關提能升級項目的評定工作,需要配套出臺具體的項目評定辦法。
二、文件依據
(一)《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21〕19號)
(二)《麗水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麗水山居”高質量綠色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麗政發〔2022〕31號);
(三)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農家樂等級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農產發〔2022〕2號);
(四)麗水市農辦《關于印發“麗水山居”農家樂綜合體和精品民宿示范項目評審認定辦法(試行)》(麗農辦〔2017〕22號);
(五)《“麗水山居”民宿服務要求與評價規范》DB3311/T106—2019。
三、起草過程
2024年1月-3月,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調研組開展專題調研,完成調研報告《關于推動麗水山居民宿高質量發展的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辦法》。
2024年5月,組織九縣(市、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民宿業主開展不同層面的前期調研與工作交流,就《“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辦法》征求初步意見。
2024年6月,與民宿相關負責人研究了“麗水山居”鄉村民宿體能升級項目評審的內容及可行性。
2024年6月,經多方收集資料,起草了《“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辦法(初稿)》。
2024年6月12日開始,在麗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通過公文平臺行文向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征求意見,通過局中層干部群向局各處室征求意見。
四、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內容涉及目標要求、政策導向、遴選對象、遴選條件、遴選方式、申報程序、審核篩選、組織實施、結果公布、生效條款、辦法解釋等內容。全文共5頁,正文2125余字。
五、具體內容
(一)目標要求。
(二)政策導向。
(三)遴選對象。
(四)遴選條件。結合實際設置一定名額,面向全市“麗水山居”民宿開展提能升級項目申報、遴選和激勵。
(五)遴選方式
1、名額分配。綜合縣(市、區)民宿保有量、游客接待量、產業貢獻度等客觀因素,制定差異化激勵名額分配方案,防止平均主義。
2、遴選要求。遴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采用指標量化與專家復核相結合方式。
(六)激勵標準。根據遴選結果,分別給予提能升級項目一類20萬元、二類10萬元、三類5萬元一次性激勵獎補。已獲得“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獎補的,不予重復獎補,但所獲金額低于現行標準的,可予補差獎補。對符合標準的激勵對象,授予相應等級“麗水山居”鉆級榮譽。
(七)申報程序
(八)審核篩選。經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對象、第三方提供數據進行匯總、核算后,按遴選規則、名額數量,確定遴選對象。
(九)組織實施。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市文廣旅體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以及“麗水山居”民宿協會等單位專家,成立“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遴選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
(十)結果公布。激勵對象名單經社會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
(十一)生效條款。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后施行,《“麗水山居”示范項目評定辦法》(麗農發〔2023〕43號)文件即行廢止。
(十二)辦法解釋。 本辦法解釋權歸麗水市農業農村局。
六、新舊政策差異
文件 | 《“麗水山居”示范項目評定辦法》 | 《“麗水山居”提能升級項目激勵辦法》(試行) |
政策規定 |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21〕19 號) ——對新培育的“麗水山居”農家樂綜合體示范項目,按照評定一類、二類等次分別給予每家60萬元、40萬元獎補;對新培育的“麗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項目,按照評定一類、二類、三類等次分別給予每家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 《麗水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麗水山居”高質量綠色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麗政發〔2022〕31號) ——市財政每年繼續統籌安排1000萬元用于“麗水山居”高質量綠色發展,主要用于獎補新建和存量示范項目培育提升、集中連片民宿集聚發展,支持營銷推廣、品牌建設、精品線路設計及聯農帶富機制建設。 | |
遴選對象 | 1.新建民宿(綜合體);2.部分存量民宿 | 面向全體“麗水山居”民宿群體 |
參與方式 | 市級設置評定名額,由民宿業主自愿申報,再經鄉鎮(街道)推薦、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初審 | 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遴選激勵工作方案,縣級主管部門全面發動,民宿業主自愿報名參與,經縣級審核、市級復核,確定激勵對象。 |
類型設置 | 綜合體類:總投資300萬—500萬元以上 精品類:總投資300萬元以下 存量提升類 | 提能升級項目 基本條件:①新建或提升改造且正常運營的“麗水山居”民宿,具備較強服務接待和短視頻傳播引流能力;②硬件基礎設施齊備,響應政策號召,能夠有效承接工會療休養、單位團建業務;或根據療休養、團建業務要求,正處于改造提升階段;③通過產品展示銷售,助力“麗水山耕”“麗水山泉”市場推廣,推動“山”字系融合;④配合主管單位、協會組織工作,積極參與“麗水山居”品牌建設。 |
獎補標準 | (一)綜合體:一類60萬元、二類40萬元 (二)精品類:一類30萬元、二類20萬元、三類10萬元 (三)存量提升:按新評定等級補差 | 提能升級項目:一類20萬元 、二類10萬元、三類5萬元 已獲得“麗水山居”精品示范項目最高標準獎補的,不予激勵獎補,雖已享受獎補但金額低于現行標準的,可予以補差激勵獎補。 |
競爭規則 | 按照得分高低確定獎補對象 | 遴選對象應致力實現“提能升級”,通過自主新建或提升改造,從加大硬件投入和軟件升級入手,主動適應市場需求和消費趨勢變化,把投資金額、療休養(團建)接待量、短視頻傳播量和“麗水山耕”銷售量、“麗水山泉”采購量等指標作為主要評判依據,并結合專家實地復核情況,實行量化排名,確定激勵對象。 |
遴選方式 | 專家實地評分占50%權重、民宿現場陳述占50%權重 | 名額差異化分配:即在綜合考慮縣(市、區)民宿保有量、游客接待量、產業貢獻度等客觀因素基礎上,制定差異化激勵名額分配方案,防止平均主義。 民宿競爭性遴選:采用指標量化與專家復核相結合方式。1.指標構成:包括硬件投資、療休養(團建)接待量、短視頻傳播量、“麗水山耕”銷售量、“麗水山泉”采購量。2.數據來源:硬件投資、療休養(團建)接待量、短視頻傳播量數據由民宿業主提供,“麗水山耕”銷售量、“麗水山泉”采購量從第三方調取。3.指標權重:硬件投資占50%權重、療休養(團建)接待量占20%權重、短視頻傳播量占20%權重、“麗水山耕”銷售量占5%權重、“麗水山泉”采購量占5%權重。4.市縣職責: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標數據(材料)匯總、審核,并按照分配名額1:1.2比例確定遴選對象;市級負責結果復核,通過實地察訪、查閱資料、隨機抽查、數據比對等方式,確定激勵對象。5.取消遴選資格的情形:①總分低于70分;②核查發現2處以上誤差;③遴選對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
激勵導向 | 主要獎補新建民宿和存量民宿基礎硬件投入和服務標準提升,屬于傳統的資金獎補方式 | 以民宿引流為目標導向,鼓勵引導民宿業主通過打好“精提升、微改造、暖服務”組合拳,增強“自救脫困”本領,搶抓工會療休養、單位團建等潛在“商機”,將政策紅利轉化為實體流量,激勵方向更加精準務實。 |
七、關于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10月11日起實施。
八、解讀機關
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讀。聯系處室:市農業農村局產業處,聯系人:何陳婧,聯系電話:0578-262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