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32j/2024-41739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麗水市“大三農”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更加精準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制定《麗水市“大三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本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實施意見(暫行)》(麗政辦發〔2020〕84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有八方面內容、24條規定,包含:適用范圍和原則、職責分工、資金支持范圍、資金分配方式、資金預算編制、資金下達和使用、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以及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規定專項資金適用范圍和原則。是由市本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圍繞共同富裕目標,用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支持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的政策資金。遵循“科學規范、突出重點、講求績效、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是規定專項資金職責分工。明確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其他專項資金使用部門以及各縣(市、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及其他主管部門的職責。
三是規定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三農”重點工作,重點支持市本級,統籌兼顧縣(市、區)。
四是規定專項資金分配方式。專項資金主要采用考核激勵類、競爭獎補類和標志性成果類三種方式分配。
五是規定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專項資金遵循“預算法定、績效管理、資金統籌、動態平衡”的原則。
六是規定專項資金下達和適用。明確專項資金下達和執行程序,各級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主體責任,結余資金的管理。
七是規定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明確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和監督管理,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八是明確《麗水市“大三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后,《麗水市本級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麗財農〔2021〕167號)同時廢止。
四、關鍵詞解釋
“大三農”:指農業、農村和農民的整體概念和綜合發展。
專項資金:國家或有關部門、單位為了實現某一特定目的(如社會公益、經濟建設、科研開發等)而專門設立的資金。
五、新舊政策差異
《辦法》總體上延續以往的框架與內容,主要變化有:
一是重點支持的范圍變化。原《辦法》主要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戶、農創客(新農人)等各類農村實用人才、家庭農場、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承擔項目任務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等;新《辦法》重點支持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三農”重點工作,主要支持品質農業產業發展、糧油生產保供、鄉村基礎建設、農民增收共富、村集體經濟發展、“三農”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著力打造具有麗水辨識度的“三農”標志性成果。
二是采取的分配方式變化。原《辦法》主要采取項目分配和考核獎補分配方式,其他可根據工作需要,視情采取競爭性分配、定額分配等方式;新《辦法》主要采用考核激勵、競爭獎補和標志性成果獎勵三種分配方式?,F行的獎補政策到期后,原則上不再另行出臺新的獎補政策。
六、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麗水市財政局
解讀人:程先生,聯系方式:0578-266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