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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4-41036 文號 麗政辦發〔2024〕44號
組配分類 規范性文件庫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24-06-11 有效性 有效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ZJKC01-2024-0012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引進高校畢業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2024-06-14 08:55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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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深化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要求,進一步助推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完善人才服務保障機制,持續加大高校畢業生招引工作,做大人才“蓄水池”,根據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麗委人〔2022〕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引進高校畢業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給予高校畢業生房票補助。對2023年12月20日以后,與市本級企事業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并首次依法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滿一年,五年內在麗水市區(蓮都區、麗水經開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分別補助25萬元、10萬元房票。

二、支持企業外出引才。參加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引才活動的企業,給予交通和食宿補貼。補貼標準為:省內每次500元、省外每次1000元、國(境)外每次1萬元。

三、給予優秀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及引才大使獎勵。每年給予達到標準的“引進高校畢業生優秀人力資源服務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每年給予達到標準的“引才大使”一次性獎勵1萬元(支付方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本意見所指“自主創業”是指依法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本意見中享受政策優惠的企業是指在我市合法經營的企業。本意見與其他同類扶持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的原則執行。市人力社保局應會同市財政局根據本意見制定操作細則。

本意見自2024年7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7月19日,意見中的授益性政策自2023年12月20日起執行,適用范圍為市本級,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征集意見及反饋情況信息: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3784.html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引進高校畢業生工作的若干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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