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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4-00117 文號
組配分類 政策解讀 發布機構 市消防救援支隊
成文日期 2024-01-1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村志愿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4-01-15 09:14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消防救援支隊

原文鏈接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村志愿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4年1月10日印發?,F將《辦法》的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目的

2023年11月1日,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并在紹興組織召開全省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建設現場會,要求從“縣、鄉、村”三個層級,全面落實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各項任務。2023年11月13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為進一步推進基層消防組織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為貫徹落實省級的相關文件精神,市消防救援支隊特制定了上述《辦法》。辦法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并吸收了相關方面的意見。

二、政策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浙江省消防條例(2021)》

3.《浙江省社會消防組織管理辦法(2023)》

4.應急管理部等十三部委關于全面推進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應急〔2023〕85號)

5.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浙委辦發〔2023〕63號)

6.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23〕35號)

7.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麗水市新時代消防治理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麗委辦發〔2022〕30號)

8.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印發《麗水市消防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麗發改規劃〔2021〕340號)

9.關于印發浙江省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和浙江省社區(住宅小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稿)的通知(浙公消〔2018〕18號)

三、主要內容

《麗水市村志愿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共6項24小項,分“總則”、“隊伍建設”、“執勤管理”、“檢查宣傳”、“制度保障”、“附則”。

第一項總則。第1到第4小項,主要包括制定的目的與依據、適用范圍等。遵循“政府主導、群眾參與、分類建設”的原則,按照“有人員、有裝備、有保障、有訓練、有戰斗力”的標準健全村志愿消防隊伍,確保農村村寨發生火災能第一時間有效處置。

第二項隊伍建設。第5到第10小項,要求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千人村應按標準建設村志愿消防隊,鼓勵遠離消防救援力量保護的行政村單獨或采取相鄰村寨聯合組建方式建設村志愿消防隊。同時對志愿消防隊職責、人員構成、隊員選拔條件、辦公場所和器材裝備室設置、器材裝備配備等提出具體要求。

第三項執勤管理。第11到第15小項,針對值班執勤、指揮調度、器材維護保養、業務能力培訓、日常工作秩序和考核組織實施等方面進行了細化規定,進一步強化屬地鎮街和消防救援部門對村志愿消防隊的日常管理。

第四項檢查宣傳。第16到第17小項,要求村志愿消防隊強化重點場所的安全管理,開展經常性農村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并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加大對重點人群的隱患排查和宣傳,落實一對一幫扶措施,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

第五項制度保障。第18到第21小項,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適時增加經費投入,參與處置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給予適當經濟補助。為村志愿消防隊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志愿消防隊員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落實醫療、撫恤等工傷待遇。

第六項附則。第22到第24小項,主要明確與上位法沖突時執行依據、生效時間等內容。

四、適用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村志愿消防隊伍的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五、實施時間

2024年3月1日。

六、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

解讀人:舒子昂

咨詢電話:0578-22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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