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082/2023-43461 | 文號 | 麗民〔2023〕55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0-2023-0003 |
各縣(市、區)民政局、南明山街道辦事處:
為規范我市居家養老服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根據《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辦法》《麗水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我局制定了《〈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本基準自2023年10月9日起施行。
麗水市民政局
2023年9月7日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試行)
序號 | 事項編碼 | 事項名稱 | 法定依據 | 適用情形 | 裁量基準 |
1 | 330211063000 | (麗水)對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行政處罰 |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十五條 | 初次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拆除面積未超過60%; 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不滿60日的。 | 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
初次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拆除面積未超過60%; 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60日以上不滿90日的。 | 處二十五萬元以上三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 ||||
初次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拆除面積未超過60%; 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90日以上。 | 處三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 ||||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 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拆除面積超過60%,或第二次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 | 處五十萬元以上六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 |||
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拆除面積超過80%,或三次以上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 | 處六十五萬元以上八十萬元以下罰款。 | ||||
擅自全部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 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 處八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 ||||
2 | 330211062000 | (麗水)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政處罰 |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三十七條 | 發生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經責令改正及時改正,損害造成的結果輕微。 | 警告。 |
發生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經責令改正但未及時改正,損害造成的結果輕微。 | 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 ||||
發生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經責令改正但未及時改正,損害造成嚴重結果。 | 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 ||||
發生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 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 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 ||||
3 | 330211061000 | (麗水)對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處罰 |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個月內,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約定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并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付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當符合國家、省和市有關標準,具備通水、通電、通風等基本使用條件,并滿足安全衛生、日照充足、出入方便等條件。 | 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不滿30日的。 | 處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
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30日以上不滿60日的。 | 處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 ||||
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未改正,60日以上的。 | 處每平方米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
4 |
| (麗水)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或者其他養老服務組織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的護理人員從事老年人照護服務的行政處罰 |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第三十七條 | 出現護理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情形的; 經責令改正及時改正。 | 警告。 |
護理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出現不超過5人次; 經責令改正后未及時改正。 | 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 ||||
護理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出現超過5人次; 經責令改正后未及時改正。 | 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 ||||
護理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并造成老年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疾病感染的; 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 拒絕、逃避監督檢查; 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 責令停產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