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082/2023-43477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根據市司法局、市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的通知》(麗綜法辦〔2023〕26 號),已出臺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牽頭起草單位應當組織相關單位對條例設定的行政處罰事項全面完成裁量基準編制。為此,我局牽頭起草了《〈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
二、制定依據
1.《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
2.《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辦法》;
3.《麗水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
4.《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的通知》;
5.《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三、適用范圍及對象
本基準適用于全市,對象為包括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內等任何單位和個人。
四、主要內容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事項共4項,內容包括行政處罰事項的編碼、法定依據、適用情形等,重點是分檔細化明確各種情形的裁量基準。
1.(麗水)對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行政處罰。針對單位和個人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從逾期不改正和情節嚴重兩個維度,綜合考慮逾期時間、拆除面積、違法次數等因素細化明確6種具體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2.(麗水)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政處罰。針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綜合考慮整改態度、違法情節等因素細化明確4種具體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3.(麗水)對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處罰。針對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及有關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按照逾期不改正時間天數,細化明確3種具體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4.(麗水)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或者其他養老服務組織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的護理人員從事老年人照護服務的行政處罰。針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或者其他養老服務組織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的護理人員從事老年人照護服務,綜合考慮違規人次、整改態度、違法結果等因素細化明確4種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五、文件術語釋義
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是指各行政執法部門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條款,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把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劃分為三個以上(含)等級,明確每個等級和階次的處罰具體條件和標準。
六、文件解讀機關
本文件解讀機關:麗水市民政局
聯系人:陳豪杰 聯系電話:0578-209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