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23325006912735092/2023-43839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機制,推進包容審慎監管。
二、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浙江省地方金融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規則(試行)》(浙金管〔2022〕34 號)。
三、主要內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的要求,結合我市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工作實際和本辦行政執法權限,制定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
(一)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包含6項;
(二)從輕、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包含1項;
(三)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暫無事項。
四、適用對象
全市地方金融組織監管領域
五、文件要求的實施時間
該文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六、解讀機關及政策咨詢通道
麗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0578-209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