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6894/2021-33865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經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麗水市生態工業和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于2021年9月14日印發。現將有關政策簡要解讀如下:
一、政策依據
1.《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生態工業和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麗政發〔2021〕12號,以下簡稱《意見》);
2.麗水市財政局 麗水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麗水市區生態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麗財企〔2017〕296號)
二、支持對象
(一)《意見》中第十四至十九條及三十四條適用麗水市區全部企業(含一、二、三產企業),其他條款除已明確特定對象外,適用對象為麗水市區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
數字經濟企業是指符合工信部編制的《電子信息制造業統計調查制度》、《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行業分類的企業。如遇制度調整,按接續的制度確定《政策》支持對象范圍。
(二)企業依法經營、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按時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等相關報表。
(三)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申報主體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不得享受本專項資金。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分五章十二條。
第一章為總則,明確制定本辦法的目的和依據。
第二章為專項資金支持的對象和范圍,為本辦法的主體內容,共兩條,分別為專項資金支持對象、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和申報材料,明確了工業新政相關條款的享受對象、所需提交的材料等。
第三章為專項資金的申報時間和審核撥付流程,共兩條,分別為專項資金申報、撥付時間和專項資金申報、審核流程。
第四章為專項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共一條,明確企業要做好財務處理,有關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
第五章為附則,共六條,對執行期限、行業認定、財政兌付體制等內容進行補充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