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32j/2021-31004 | 文號 | 麗財預執〔2021〕100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財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市財政局集中開展了“送政策法規進機關”活動,為全市百余家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解讀了《麗水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實施細則》,讓財政政策在機關得到普及,從而更好地為民服務。本次活動一共走訪了一級預算單位87家,服務人數458人次,分管領導及干部參與服務283人次。通過此次送政策進機關活動,既回應了機關單位的政策解答需求,又充分發揚了職能部門的上門服務精神。
《麗水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實施細則》(麗財預執〔202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于2021年6月3日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標
為推進陽光決策,進一步提升理財水平,市本級自2016年開始試行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對規范財政資金存放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也積累了豐富的操作經驗。市財政局結合市本級實際,根據《浙江省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實施辦法》(浙財預執〔2017〕86號)(以下簡稱省實施辦法)、《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嚴格規范財政專戶管理的通知》(浙財預執〔2020〕10號)(以下簡稱10號文)及財政專戶管理相關規定,起草了《麗水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細則》共五章二十九條,明確了財政專戶資金存放管理的資金范圍、參與對象、管理原則、操作方式、管理監督與相關責任等。
(一)財政專戶資金范圍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財政專戶管理相關規定,本辦法明確財政專戶資金是指財政部門為履行公共財政管理職能,按照規定可以開設財政專戶進行存儲的特定專用資金,包括非稅收入資金、社會保險基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及贈款資金、財政代管資金、事業收入資金、償債準備金、外幣專戶資金及專項支出資金。
(二)財政專戶資金存放方式
財政專戶資金存放方式為定期存款、協定存款、通知存款,不得采取購買理財產品的方式存放財政專戶資金。
(三)資金存放銀行選擇方式
本辦法規定除國家政策已明確存放銀行和涉密等有特殊存放管理要求的資金外,新開設或變更財政專戶資金開戶銀行應當按照規定采取競爭性方式或集體決策方式選擇確定。
糧食風險基金等國務院批準保留的專項支出類財政專戶資金和待繳國庫非稅收入資金、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贈款資金,一律不得轉出開戶銀行進行定期存款。除此以外的財政專戶資金轉存定期存款應當采取競爭性方式;因特殊情況財政專戶資金定期存款不實行競爭性存放的(不包括不得轉出開戶銀行資金定期存款的情形),市財政部門應向市人民政府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實施。不采取競爭性存放的定期存款,應存放于原開戶銀行,不得跨行轉存。
(四)財政專戶資金定期存款競爭性存放參與資格
參與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的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參與招投標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麗水市區(含蓮都區、開發區)范圍內設有分支機構;
(2)在麗水市區范圍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金融風險及重大違約事件;
(3)納入監管評級的銀行,人民銀行上年度綜合評價應達到B級及以上,不納入人民銀行評級范圍的銀行不受此限制; 對地方經濟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但須報經市政府同意。
(五)競爭性存放主要流程
1.發布競爭性存放公告。市財政局或受其委托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介機構應確保參與銀行充足的響應時間,至少于每次操作前5個工作日通過麗水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浙江省政府采購網、麗水市財政局門戶網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內容包括招標單位名稱、招標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報名時間及方式、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時間及地點、開標時間及地點、聯系方式等事項。
2.組建評選委員會。市財政局或受其委托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介機構應當組建由市財政局內部成員和外部專家共同組成的5人及以上單數人員的評選委員會,且外部專家比例不低于60%。評選委員會成員應嚴格執行利益回避的相關規定,成員名單在競爭性選擇結果確定之前應當保密。
3.確定存放銀行。評選委員會采用綜合評分法對符合基本資格要求的參與銀行逐一進行評分。市財政局根據評選委員會評分結果擇優確定資金存放銀行,由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簽字生效,并于簽字生效當日通過指定網站對外公告。
4.簽訂存放協議。根據招標結果,市財政局與中標銀行簽訂規范的定期存款協議,全面、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市財政局依據中標結果和存放協議,辦理資金劃撥。中標銀行收到劃撥資金后應向市財政局開具存款證明。存款證明應當記錄中標銀行名稱、存款金額、利率以及期限等要素。
5.資金到期收回。存放資金到期后,中標銀行應按照約定將存款本金、利息分別足額劃回市財政局指定賬戶??铐梽澔睾?,相關證明、協議自動失效。
(六)評分方法
財政專戶資金存放采取競爭性方式或集體決策方式,均需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分。評分指標和評分標準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設置,原則上包括經營狀況、服務水平、利率水平、貢獻度等方面指標。評分指標名稱、分值、評分規則、指標來源由市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管理要求規定,在招標文件明確。
(七)集體決策操作
按照相關規定報經財政部核準新開設的財政專戶以及存量財政專戶變更開戶銀行,原則上通過競爭性方式確定開戶銀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采取集體決策方式選擇開戶銀行:(1)具備參與競爭性選擇資格的銀行少于3家,或競爭性選擇公告發布后,報名響應的銀行少于3家;(2)資金量較小,采取競爭性方式成本相對較高;(3)發生不可預見緊急情況,采用競爭性方式所需時間不能滿足急需;(4)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另有明確規定的。
以集體決策方式選擇資金存放銀行,對財政部門的主要領導干部、分管資金存放業務的領導干部以及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應實行利益回避制度,不得將財政專戶資金存放在上述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關人員工作的銀行。
(八)管理監督
市財政部門對銀行參與本級財政專戶資金存放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市財政部門新選擇財政專戶資金存放銀行時,應當要求資金存放銀行出具廉政承諾書,承諾不得向財政部門領導以及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輸送任何利益,不得將資金存放與上述人員在本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的業績、收入掛鉤。資金存放銀行出現相關違規情形的,市財政部門視情節輕重,通知該銀行劃回存放資金、并決定暫停以至取消其參與市本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活動。同時,市財政局及時將相關情況向省財政廳報備,一經核實,省財政廳將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并將該銀行納入全省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黑名單,暫停以至取消其在全省范圍內參與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資格。
三、《管理辦法》解讀機關情況
《實施細則》由市財政局負責解讀,具體聯系科室為市財政局預算執行局,聯系電話0578-266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