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24P/2021-30087 | 文號 | 麗人社〔2021〕38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根據《關于印發<“綠谷英才”特殊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麗委人辦〔2020〕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局務會議和市委人才辦工作例會研究同意,制定了《麗水市“綠谷英才”社會建設領軍人才選拔管理辦法》《麗水市“綠谷英才”高技能精英選拔管理辦法》《麗水市“綠谷英才”麗創新秀選拔管理辦法》(以下統稱“三個辦法”)。
二、政策依據
《關于加快集聚高層次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推動高質量綠色發展的意見》(麗委辦發〔2019〕54號)、《關于印發<“綠谷英才”特殊支持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麗委人辦〔2020〕7號)。
三、主要內容
(一)總體思路。根據“實施辦法”規定,“三個辦法”分別對應領軍人才(D類)、精英人才(E類)和新秀人才等三個層次人才的選拔管理。按照“創新引領、貢獻導向、靶向支持”的原則,社會建設領軍人才主要選拔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養生養老、基層社會治理、企業等領域具有較高聲望和較大影響,在學科研究中有突出成就,在技術應用領域內有較強專業水平或在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具備較高能力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精英主要選拔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術革新、發明創造中作出較大貢獻,或在培養技能人才和傳授技藝等方面業績突出,為單位和社會創造較高經濟效益,在生產和工作一線起到示范帶頭作用的優秀高技能人才;麗創新秀主要選拔初次創辦具有較強創新性的企業,帶動就業明顯且員工高質量穩定就業,發揮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的青年創業人才。選拔管理工作在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選拔、考核、獎勵和管理服務工作。
(二)選拔辦法。根據三個層次人才的特點,“三個辦法”分別明確了選拔基本條件:社會建設領軍人才的選拔條件側重于創新潛能、創新前景和社會影響力,突出對社會的重大貢獻程度;高技能精英側重于絕技絕活、重大技術革新和傳授技藝等方面的貢獻;麗創新秀側重于青年人才創業創新引領性及帶動就業能力。選拔程序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別按公告發布、申報推薦、資格審核、綜合評審、公示審定等環節作了明確。
(三)培養措施?!叭齻€辦法”分別明確社會建設領軍人才、高技能精英和麗創新秀按照D類、E類和新秀類人才管理,其中入選社會建設領軍人才可按規定享受購房補貼。
(四)管理舉措?!叭齻€辦法”明確對入選培養人員實行為期2年的考核管理,由市人力社保局綜合管理組織開展考核工作。并具體規定了入選培養對象終止相關待遇(稱號)的6種情形。
(五)“三個辦法”的附則部分,明確了選拔管理所需經費渠道和實施日期等。
四、有關說明
“三個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