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市人力社保局 >> 政策文件及解讀 >> 政策解讀
索引號 11332500002645224P/2020-03166 文號 麗人社〔2019〕242號
組配分類 政策解讀 發布機構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1-07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0-01-07 12:47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麗水市人力社保局

原文鏈接

現就《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麗人社〔2019〕242號)的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制定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浙人社發〔2019〕57號)規定,要求各地根據省廳實施意見精神,建立和完善適合本地區情況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因此,我市要出臺相應文件。

二、《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完善待遇確定機制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等組成,按月發放、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市政府根據國家、省部署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全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并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具體標準另行通知,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實際予以提高。

2.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按照浙人社發〔2019〕57號規定執行。

(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省最低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情況,統籌考慮我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調整情況,適時提出我市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各縣(市、區)基礎養老金調整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提出方案,報請同級黨委、政府確定,并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三)建立個人繳費檔次調整機制

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全市統一確定和調整繳費檔次。從2020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調整為9檔,分別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檔次限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低保邊緣戶等困難群體參保,由各縣(市、區)財政全額代繳。

(四)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

建立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水平,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選擇100元、3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為每人每年30元;選擇500元、800元、1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為每人每年80元;選擇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為每人每年120元。


伊在人亚洲香蕉精品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