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MB16044477/2019-07190 | 文號 | 麗環發[2019]36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1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起草背景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公眾健康,麗水市人大制定了《麗水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保障《麗水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有效實施,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認真做好《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麗政辦發〔2018〕30號),要求建立相關配套制度責任清單制度。根據責任分工,飲用水水源保護誠信評價制度由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建立。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和《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麗水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麗政辦發〔2018〕30號)制定。
三、主要內容
誠信評價制度分六章,分別為總則、評價等級與評價信息來源、評價程序、評價結果公開與共享、信用修復以及附則,共二十三條。
?。ㄒ唬┻m用范圍。該辦法適用于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誠信評價工作。
?。ǘ┰u價范圍。評價范圍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以及進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準保護區,對飲用水水源造成污染和飲用水水源保護設施進行破壞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ㄈ嵤┲黧w。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負責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誠信評價工作;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水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共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誠信評價工作。
?。ㄋ模┰u價等級。評價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依次表示為信用優秀、信用良好、一般失信、嚴重失信。
?。ㄎ澹┰u價信息來源。評價信息以生態環境、水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飲用水水源所在地的鄉(鎮)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機構、飲用水原水供水單位通過飲用水水源巡查獲取的評價主體的污染飲用水水源和破壞飲用水水源保護設施的行為信息為基礎,公眾、社會組織以及媒體提供的評價主體的污染飲用水水源和破壞飲用水水源保護設施的行為信息,經核實后可以作為飲用水水源保護誠信評價的依據。
?。┰u價程序。評價周期原則上為一年,評價期間原則上為上一年度。各縣(市、區)在每年2月底前確定評價主體名單,4月底前提出初評意見并公示,公示期間有異議需復核,評價結果確定后公布,并納入麗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七)結果共享。評價結果納入麗水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
?。ò耍┬庞眯迯汀Tu價結果公布六個月后,C、D級評價主體主動實施有效整改并
積極參與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可申請信用修復。經核查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予以修復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