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19-12235 | 文號 | 麗政發〔2019〕31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7-13 | 有效性 | 廢止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0—2019—0010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規定,為進一步完善困難群眾保障體系,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從2019年8月1日開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調整為770元/月·人。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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