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508328/2019-03635 | 文號 | 麗建發〔2019〕243號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政策文件依據
1、《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2、《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綠色建筑和建筑工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6)111號);
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住宅全裝修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6〕141號);
4、《關于進一步明確住宅全裝修項目施工許可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建[2018]12號);
5、《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
(二)有利于規范各方責任與義務
針對實施全裝修的新建住宅項目,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機構以及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購房戶進行細化規定,更有利于住宅全裝修工作的順利推進與實施。
(三)有利于保護環境與提升住宅品質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住宅全裝修已經成為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它不僅有利于提高住宅建設品質,保證房屋結構安全,改善人居環境,也是促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耗、發展綠色建筑和推動房地產業供給側改革、實現轉型發展的重要內容。
二、條款框架與實施日期
《麗水市住宅全裝修工程建設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總共分為7章33條,包括總則、基本規定、樣板房設置要求、質量管控、驗收與交付、監督管理、附則7個方面。明確除本規定外,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對住宅全裝修建設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規定不適用于非全裝修交付項目,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
三、主要內容
1、明確實施范圍和實施要求。按照“逐步推進、適度超前、由核心區向外拓展”的思路,《規定》明確市、縣(市)城市規劃區內出讓或劃撥國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裝修工程管理適用本規定,不包括集體土地上農民建房范圍。同時規定2020年1月10日起,市、縣(市)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商品房結合裝配式建筑要求推行全裝修,并逐年提高比例。其他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全部實行全裝修。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
2、做好全裝修項目源頭管控。主要是針對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的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和對政府投資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明確發展改革部門、自然資源規劃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列入年度出讓計劃的住宅用地地塊,由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提出是否實施全裝修及全裝修比例要求,并適時將具體內容函告自然資源規劃部門,由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負責將函告內容作為建設條件納入出讓文件。對政府投資的保障性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所在地發改部門在項目立項時將全部實施全裝修內容一并納入。這樣從項目源頭上對住宅全裝修作出明確規定,相關部門依規履職,主動作為,確保我市的住宅全裝修項目推進實施。
3、強化主體責任和組織模式。明確建設單位是實施住宅全裝修的第一責任主體,對全裝修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依法依約履職承擔相應主體責任。明確住宅全裝修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納入基本建設程序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住宅全裝修項目原則上實行土建安裝、內部裝修一體化設計、同步報審;禁止違法發包和肢解發包,強調設計終身制和圖審審核制。
4、落實樣板房設置要求。對樣板房設置的時間節點、形式種類、建造標準、驗收標準進行全面規定,明確全裝修住宅預售前,建設單位原則上按銷售戶型(多戶型的按主要戶型)分別設置不少于一套實體“交付樣板房”。“交付樣板房”裝修標準應與建設單位經公示無異議的裝修方案、施工圖審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一致,且經建設單位同意對樣板房進行證據保全。同時明確在實體交付樣板房中,建設單位不得為推廣銷售而增設軟裝、家具等不含在售房合同中的物品,若另行設置其他展示樣板戶的,有關軟裝、家具等不含售房合同中的物品,應當用明顯標志或醒目文字予以明確提示。因提示不清楚導致的不利后果由建設單位承擔。
5、強化施工過程管控。明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全裝修實施過程中各司其職責的具體內容,嚴明其主體職責。強調住宅全裝修施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要求制定分項及工序驗收方案,并編制全裝修專項施工方案,報建設、監理單位批準同意。監理單位應當編制全裝修監理實施細則。鼓勵建設單位通過設立工地開放日等形式,允許購房戶代表參與裝修工程質量監督。具體操作方式由建設單位自行確定。
6、加強驗收和交付管理。建設單位應當嚴格落實住宅全裝修分戶驗收制度,實行對住宅裝修成品房“一房一驗”。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住宅全裝修工程分戶驗收情況進行監督抽查,并視抽查情況及時落實整改要求。全裝修住宅交付時,建設單位除向住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外,還應提供《分戶驗收記錄》及裝修主要部品、設備、材料明細表及使用說明書和水、電、燃氣、智能化等管線竣工圖,強化售后服務。探索建立住宅全裝修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機制,引導鼓勵建設單位積極投保。同時對購房戶使用全裝修住宅也作出相應規定,如不得不得損壞承重墻體、受力構件和拆改水、電、燃氣、通信、防火門等配套設施等及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7、加強部門的監督管理。強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裝修全過程的監管力度。同時明確對全裝修工程投訴處理建立多部門聯動處理機制,加強與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物業管理等部門的溝通、聯動、協同處理,督促建設單位牽頭對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存在的質量缺陷落實維保責責任,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解讀機關: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讀人:戴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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