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業培訓補貼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34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40號)精神等文件規定,經審核,現將下列人員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及時與我局聯系。聯系電話:2122760
附件:2025年市本級技能提升補貼公示名單(6)2025年6月市本級技能提升補貼公示名單.xlsx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