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1號
根據《浙江省防空防災警報試鳴制度》(浙動辦〔2023〕25號)和《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全省警報試鳴和“十四五”人防警報建設情況自查的通知》(浙融辦發〔2025〕10號)文件精神,為增強市民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和應急避險能力,報市政府批準,同意于5月12日在麗水市區、麗水經濟開發區、蓮都區各人防重點鎮范圍內試鳴防災警報?,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試鳴信號
防災警報(鳴60秒,停30秒,反復2遍,時間3分鐘)、防災解除警報(連續鳴響,時間4分鐘)。
二、試鳴時間
試鳴時間定于2025年5月12日10:00-10:14。其中,10:00-10:03為防災警報;10:10-10:14為防災解除警報。
三、試鳴形式
(一)麗水市區、麗水經濟開發區、蓮都區各人防重點鎮范圍內發放固定音響警報。
(二)通過麗水市新聞傳媒中心電視新聞綜合頻道、麗水綜合廣播、蓮都區農村應急廣播發放防災警報。
(三)各縣(市)的警報試鳴工作由各縣(市)國動辦按規定程序同時組織試鳴。
特此通告。
麗水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