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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2024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發布時間:2025-05-14 17:21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麗水市新春第一會精神,落實《浙江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2025年全省知識產權系統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浙知〔20252號)要求,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市公安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聯合部署開展了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征集活動。經相關單位推薦、市直單位聯評等程序,確定了麗水市2024年度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現予以印發。希望各單位認真學習借鑒典型案例的經驗做法,不斷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水平,為打造優質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案例1麗水市多部門跨區域協同辦理華某某等人假冒“意爾康”注冊商標案

案由:20231024,青田縣公安局接到意爾康股份有限公司報案,稱華某某等人侵犯“意爾康”品牌注冊商標青田縣公安局于20231025日立案進行偵查,于2024719日起將該系列案件分批次移送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明,20226月至20243月,被告人華某、吳某、范某等人及被告溫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經意爾康公司許可,購進鞋身不帶任何標識的皮鞋、涼鞋等種類鞋子和帶有“意爾康”標識的鞋墊、合格證、金屬扣等配件,自行組裝為成品鞋進行運營銷售,銷售金額共計1074萬余元;被告單位溫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售賣成品鞋銷售額共56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13.6萬余元,售賣鞋身不帶任何標識的鞋子銷售額共50.9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3.9萬余元;20183月至20243月,被告人李、吳某某未經許可承接制作帶有意爾康公司注冊商標標識的鞋墊61萬余雙,非法獲利12.2萬余元;被告人華某未經許可從上游人員處購進帶有意爾康公司注冊商標標識的鞋墊、合格證、金屬扣等配件,并制作帶有意爾康公司注冊商標標識的盒貼共同予以銷售,共計銷售33萬余件,非法獲利5.5萬余元。

處理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十五條,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分別判處華某、吳某、范某8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不等的刑期。

案例2:松陽縣全鏈條打擊李某某等人侵犯國際知名品牌圍巾案

案由:20243月,松陽縣市場監管局收到匿名舉報,反映轄區內有一團伙制售假冒國際知名品牌圍巾。該局快速響應,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開展調查,經過數十天的排摸,鎖定一處具有快速轉移地域優勢的隱蔽倉庫。隨后,該局立即啟動行刑銜接機制,聯合公安部門開展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大量包裝印有Louis Vuitton”“Dior”“Hermès”等國際知名品牌標識圍巾、絲巾6萬余條,以及印有上述商標標識的包裝盒、紙袋、卡片封裝設備,涉案總金額超3億元。經查明,20209月起,該團伙以城郊物流園某倉庫等處作為制假、倉儲窩點,從多個省份購進印有品牌標識的高仿圍巾做加工處理,“精裝”成禮盒后銷往全國各地。截至2024319日案發,已形成集管理、推廣、銷售為一體的銷假團伙及違法鏈條。20248,松陽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聯合進行第二波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3,實現上下游的產供銷全鏈條打擊。現場查獲各類假冒國際知名品牌商標標識3萬余個,侵權成品圍巾數千余件,印有假冒“Louis Vuitton”圖案布料500余米,折合絲巾圍巾近萬條。

處理結果:202412云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并制定認罪認罰退賠方案,引導犯罪嫌疑人退出贓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云和縣人民法院判決陳某某、祝某某、王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三年不等。

 

案例3:云和縣跨部門協同辦理商標侵權糾紛案

案由:2024年1月22日,云和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調對接機制,就103件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委托云和縣木制玩具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開展訴前調解。該系列案件中,原告某實業有限公司為商標權人,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783萬元;被告為云和縣域內經營規模較小的玩具企業,且被告均無法提供侵權商品合法來源證明。云和縣市場監管局、縣人民法院、縣知識產權人民調解委員會、省木制玩具知識產權聯盟聯合成立協調小組,由快維中心牽頭推進調解,通過《致企業的一封信》向涉訴企業釋明法律風險。經過前期調處,部分企業同意調解但對金額存有疑慮,其余部分企業持觀望態度或消極應對。協調小組及時調整調解方案,向原告闡明被告企業實際經營困難并爭取理解,最終推動單案賠償訴求從5萬至10萬元降至0.8萬至2萬元,促成多方達成和解

處理結果:截至2025425,已有93家被告企業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當場支付履行率90.3%;對分期履行的部分,當事人通過司法確認保障調解協議效力。

 

案例4龍泉市文廣旅體局、龍泉市公安局、云和縣人民檢察院協同辦理王某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案

案由:2024419日,云和縣人民檢察院向龍泉市文廣旅體局移交了王某某涉嫌銷售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行其作品的有關材料。2024425日,龍泉市文廣旅體局對王某某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明,2022520233王某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電商平臺“義烏市電子商務商行”店鋪銷售侵權復制的泡泡瑪特及若來盲盒手辦產品(美術作品),違法經營額14萬元,違法所得2萬元。

處理結果2024715日,龍泉市文廣旅體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參照《浙江省文化市場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當事人王某某人作出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4萬元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主動上繳違法所得2萬元

 

案例5麗水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麗水某科技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無資質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案

案由:2023915日,麗水市市場監管局受省市場監管局委托,對當事人麗水某科技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無專利代理資質擅自開展專利代理申請業務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明,20215月至202210月,當事人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為企業提供代理專利申請業務。截案發,當事人共收取專利代理費180萬余元。其行為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屬于無資質擅自開展專利代理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2024416日,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麗水市市場監管根據《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和《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沒款共計567萬余元的行政處罰?,F由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中。

 

案例6: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辦理戴某與麗水某服裝公司關于阿甘鞋糾紛二審案

案由:“阿甘”“AGan阿甘”商標權利人戴某于2022年5月就麗水某服裝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在其網店內銷售的多款產品標題中使用“阿甘”字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麗水某服裝公司行為構成侵犯商標權,要求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萬元。一審法院認為,“阿甘鞋”不屬于鞋類通用名稱,麗水某服裝公司侵害戴某涉案商標專用權成立,判決麗水某服裝公司賠償戴某共計3500元。麗水某服裝公司不服一審判決遂提起上訴。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阿甘鞋”的概念起源于1994年的電影《阿甘正傳》中男主角阿甘所穿的一款耐克生產的Cortez鞋,而涉案注冊商標“阿甘”“AGan阿甘”的申請注冊時間分別為2012年及2017年,被上訴人涉案注冊商標的顯著性較弱。上訴人某服裝公司在其網店銷售運動鞋時商品名稱中雖然包含有“阿甘鞋”字樣,但上訴人在字體、大小等方面并未突出使用該標識,其使用“阿甘鞋”字樣僅僅是出于對其銷售的運動鞋鞋型的描述,在商品詳情、鞋身上均沒有涉案注冊商標標識,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有故意攀附涉案注冊商標商譽的行為。

處理結果: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被上訴人戴某關于上訴人麗水某服裝公司在其網店商品標題中使用“阿甘鞋”字樣侵害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主張不能成立,依法駁回被上訴人戴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例7云和縣市場監管局處理兩起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

案由:請求人張某于2023年9月8日獲得“玩具(新形6)”外觀設計專利權。2024年10月30日,張某就其與被請求人黃某、浙江某玩具有限公司的專利侵權糾紛,向云和縣市場監管局提出處理請求。按流程對被請求人黃某廠房及浙江木某玩具有限公司門店開展現場調查指派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辦理,同時委托云和縣木制玩具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出具了《專利侵權判定咨詢意見書》。經合議,綜合考量了兩被請求人關聯性、同一涉案專利等因素,云和縣市場監管局決定并案審理,并依請求人提出的調解請求進行了調解。

處理結果2024年12月3日,云和縣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裁決,認定被請求人黃某、浙江木某玩具有限公司利侵權行為成立,責令其立即停止制造行為,銷毀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模具,并且不得銷售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將其投放市場。三方當事人達成書面調解協議并依法進行司法確認,被請求人及時支付了賠償金。

 

案例8麗水市蓮都區全鏈條打擊劉某某等人侵犯“鴻蒙”等手機操作系統著作權案

案由:20231114日,麗水市公安局蓮都分局收到群眾舉報線索,稱有人在某電商平臺上提供手機刷機服務,隨后開展立案調查。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案件定性及證據搜集提供指導。經查明,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葉某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在店為客戶提供手機刷機服務。在未經華為、榮耀、小米、OPPO等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復制發行上述公司研發的鴻蒙等智能設備操作系統軟件,從中非法牟利共計200余萬元。

處理結果:20241216日,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二百一十八條對該案作出判決,劉某某、葉某某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13萬元至64萬元不等罰金。

 

案例9松陽縣、云和縣四部門協同辦理孟某、莫某假冒注冊商標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

案由:2023919日,松陽縣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舉報,初步調查發現某電商平臺店鋪涉嫌銷售假冒"ROBAM"燃氣灶,遂將線索移送松陽縣公安局。2023920日,松陽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經查明,202210月至202310月,孟某唆使莫某通過購買印有"ROBAM"商標的零配件拼裝燃氣灶,并提供品牌說明書用于網店銷售,涉案貨值達157萬余元,孟某非法獲利13.6萬元,莫某非法獲利4萬元。2024618,云和縣人民檢察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對孟某、莫某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商標權利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云和縣人民法院進行了合并審理。

處理結果2024912日,云和縣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判處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4萬元;判處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同時分別判決兩被告人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15萬元。

 

案例10景寧畬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開展跨區域協作查處侵犯“白玉仙”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案由:202311月,景寧畬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權利人舉報,有經營者在某網絡直播平臺銷售假冒白玉仙注冊商標的茶葉。因該茶葉店鋪為異地企業,該局通過排摸調查,精準鎖定當事人門店、網店、倉庫等信息,收集、固定違法證據。20246月,景寧畬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西安市未央區市場監管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經查,自2023年以來,當事人委托湖北省某企業生產綠茶產品,擅自在包裝上使用白玉仙手工·白茶等內容拍攝相關產品視頻,通過平臺發布引流至個人微信進行銷售,嚴重損害了權利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處理結果2024914日,西安市未央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作出沒收白玉仙手工白茶80g*211盒和白玉仙手工白茶100g32罰款6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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