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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60671/2025-41306 文號
組配分類 預算 發布機構 麗水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成文日期 2025-04-0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2025-04-05 21:14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附件2-1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部門預算

目錄

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預算表

(一)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發布麗水開發區的有關管理規定,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對麗水開發區實施黨的領導和監督。

3.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麗水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建設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加強監測和運行分析;負責集聚區開發、建設和管理的統籌協調工作。

4.參與編制麗水開發區的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

5.協助編制麗水開發區的土地利用規劃,依法管理開發區土地儲備、整理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工作;負責麗水開發區國土資源管理和國土監察工作。

6.負責麗水開發區招商引資,按權限審批、審核投資項目; 負責麗水開發區人才、科技、創業創新工作,組織開展外經外貿、外資和國內經濟合作。

7.負責麗水開發區各項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負責建設工程、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市容市貌的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

8.受委托行使麗水開發區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監管工作。

9.負責麗水開發區預算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制、執行和管理; 負責制定投融資計劃及建設資金平衡;負責麗水開發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受委托行使麗水開發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麗水開發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民族宗教、 統計、民政、勞動監察、計劃生育、審計、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服務、金融、國有資產、旅游、外事、移民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1.協調麗水開發區的農業農村、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社會行政管理事務。

12.協調市級有關部門設在麗水開發區的派出機構的工作。

13.指導區域內各類企業落實經營自主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

14.負責麗水開發區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

15.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南明山街道。

1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經開區部門預算包括:經開區管委會、經開區公安分局、蓮都區南明山街道辦事處單位預算。

二、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ㄒ唬╆P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債務付息支出、債務發行費用支出。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收支總預算344953.82萬元。

(二)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收入預算344953.82萬元,比上年收入執行數減少133151.57萬元,下降27.8%,主要是預計債券發行難度加大,政府債券收入減少。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0498.70萬元,占3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34455.12萬元,占68%;

(三)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支出預算344953.82萬元,比上年收入執行數減少133151.57萬元,下降27.8%,主要是債券收入減少,部分新建項目暫緩。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439萬元、公共安全支出6661萬元、科學技術支出17160.16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7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5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250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80519萬元、農林水支出5701.52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0393.89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843.25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7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21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625萬元、其他支出5920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410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4240萬元,占4.1%;日常公用支出2351萬元,占0.7%;項目支出328362.82萬元,占95.2%。

(四)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44953.8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110498.70萬元、政府性基金234455.1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439萬元、公共安全支出6661萬元、科學技術支出17160.16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7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5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250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80519萬元、農林水支出5701.52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0393.89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843.25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7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21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625萬元、其他支出59200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4100萬元。

(五)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0498.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642.11萬元,下降2.3%,主要是預計體制結算收入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439萬元,占13.1%;公共安全支出6661萬元,占6%;科學技術支出17160.16萬元,占15.5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765萬元,占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52萬元,占0.5%;節能環保支出12500萬元,占11.3%;城鄉社區支出22619萬元,占20.5%;農林水支出5467萬元,占4.9%;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17373.29萬元,占15.7%;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843.25萬元,占5.3%;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771萬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1721萬元,占1.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6255萬元,占3.3%。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71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黨政辦等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3551萬元,主要用于法制及政策研究等支出,經開區南明山街道辦事處和黨政辦的物業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行政運行(項)312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發展改革部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戰略規劃與實施(項)363萬元,主要用于產業規劃與項目推進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300萬元,主要用于經濟發展與項目推進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專項普查活動(項)10萬元,主要用于經濟普查清查工作。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75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財政國資部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17萬元,主要用于財政相關業務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稅收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335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稅務分局人員福利支出地方保障部分及管委會相關業務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89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紀檢監察工委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紀檢監察工委辦案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67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經濟促進部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400萬元,主要用于重大招商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檔案事務(款)其他檔案事務支出(項)48萬元,主要用于檔案管理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30萬元,主要用于關于關工委、婦聯、群團等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20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黨群工作部機關黨建、兩新黨建等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3762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黨群工作部及編外人員職工工資福利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3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人事教育及出國境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網信事務(款)其他網信事務支出(項)86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信息化項目建設。

(2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 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1910萬元,主要用于品牌建設、截污納管、食品安全等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信訪事務(款)其他信訪事務支出(項)31萬元,主要用于信訪工作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531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和行政運行等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307萬元,主要用于專項治安、安保等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210萬元,主要用于辦案支出。

(26)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588萬元,主要用于業務裝備支出。

(27)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50萬元,主要用于南城法庭業務支出。

(2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52萬元,主要用于司法業務支出。

(29)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134.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

(31)科學技術支出(類)基礎研究(款) 實驗室及相關設施(項)1000萬元,主要用于政策兌現支出。

(32)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 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2700萬元,主要用于政策兌付。

(33)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重大項目(款) 其他科技重大項目(項)800萬元,主要用于政策兌現支出。

(34)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12660.16萬元,主要用于對經開區企業政策扶持。

(3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904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展示中心支出。

(3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861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融媒體中心支出。

(3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支出(項)2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退役軍人工作支出。

(3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項)552萬元,主要用于健康驛站建設尾款支出。

(39)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70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綜合執法部環保分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0)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監測與監察(款)生態環境監測與信息(項)800萬元,主要用于污染監測和生態環境治理支出。

(41)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11000萬元,主要用于污染監測和生態環境治理支出及政策兌現支出。

(4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371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街道、鄉村振興中心等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600萬元,主要用于綜合執法、三改一拆等支出。

(4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 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202萬元,主要用于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的規劃編制支出。

(4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27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垃圾分類等支出。

(46)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18329萬元,主要用于社區建設等支出。

(4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行政運行(項)2180萬元,主要用于南明山街道人員福利等支出。

(48)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項)14萬元,主要用于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任職補助。

(4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1749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5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207萬元,主要用于七百秧生態公園綠化養護費支出。

(5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專項支出(項)16萬元,主要用于移民支出。

(5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建設征地及移民支出(項)35萬元,主要用于移民支出。

(5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39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54)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870萬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報酬等支出。

(55)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制造業(款)行其他制造業支出(項)4432萬元,主要用于制造業方面的其他支出。

(56)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產業發展(項)300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扶持企業發展等支出。

(57)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項)9941.29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等支出。

(58)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涉外發展服務支出(款) 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1308.25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方面工作的支出。

(59)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項)4535萬元,主要用于支持其他商業服務業方面的支出。

(6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553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自規局日常業務工作支出。

(61)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 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161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規劃編制工作支出。

(6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項)57萬元,主要用于地質災害防治支出。

(63)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舊小區改造(項)1356萬元,主要用于老舊小區的改造方面的支出。

(64)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項)361萬元,主要用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支出。

(65)住房保障支出(類)城鄉社區住宅(款)其他城鄉社區住宅支出(項)4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支出。

(6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50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綜合執法部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6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應急管理(項)900萬元,主要用于應急救援、應急救援培訓等支出。

(6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590萬元,主要用于開發區消防救援大隊在職人員的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6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事務(款)消防應急救援(項)885萬元,主要用于經開區消防器材裝備購置及消防車輛購置支出。

(六)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659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24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35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麗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開發區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34455.12萬元,比2024年執行數減少130509.46萬元,下降35.8%,主要是預計債券發行難度加大,政府債券收入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農林水支出(類)234.52萬元,占0.09%;城鄉社區支出(類)157900萬元,占67.3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3020.6萬元,占1.28%;其他支出(類)59200萬元,占25.3%;債務付本支出(類)14100萬元,占6%;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農林水支出(類)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6萬元,主要用于移民庫區建設。

(2)農林水支出(類)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補助101.52萬元,主要用于移民補助。

(3)農林水支出(類)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項)127萬元,主要用于移民庫區建設。

(4)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37100萬元,主要用于征地拆遷費用支出。

(5)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115800萬元,主要用于基礎設施新建、續建項目、完工待結算項目等支出。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5000萬元,主要用于開發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支出。

(7)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制造業(項)3020.6萬元,主要用于以舊換新政策兌付。

(8)債務還本支出(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債務還本支出(項)14100萬元,主要用于專項債務還本支出。

(八)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經開區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經開區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9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7.5萬元,增長31.6%,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由財政統留管理,未編列到年初部門預算中。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批準同意因公出國(境)的,所需指標由財政按實追加。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4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5萬元,下降5.3%。主要是嚴控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15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0萬元,增長48.5%。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68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1輛公務用車和1輛中巴車,比上年預算數增加50萬元,增長277.8%,主要原因是車輛購置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和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開發區本級、管委會、南明山街道、公安分局等3家行政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51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84.8萬元,下降10.8%,主要是人員調整,公用支出調整。

2.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973.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709.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7267.48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1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8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1輛、其他按規定配備的車輛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3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5年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3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財政撥款344953.82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反映各級政府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指反映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務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務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務事務(款)財政委托業務支出(項):指反映財政委托評審機構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和委托建設銀行等機構代理業務發生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稅收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資、優化經濟環境等方面的支出。

2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貿事務方面的支出。

2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檔案事務(款)其他檔案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檔案事務方面的支出。

3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工會事務(項):指反映財政對工會事務的補助支出。

3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公務員事務(項):指反映公務員考核、公務員招考、公務員管理、公務員履職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的事務支出。

3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網信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網信事務(款)信息安全事務(項):指反映信息安全事業單位項目支出。

3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3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40.國防支出(類)國防動員(款)其他國防動員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國防動員方面的支出。

4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指反映各級公安機關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網絡建設喝運行維護相關支出。

4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指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的支出。

4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46.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7.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8.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技校教育(項):指反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技工學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49.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50.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指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以上各項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5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指反映各類藝術展覽館、文化名人紀念館(碑)的支出。

5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體育方面的支出。

53.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5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55.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6.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大氣(項):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氣污染、汽車尾氣、酸雨、二氧化硫、沙塵暴等方面的支出。

57.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減排(款)生態環境監測與信息(項):指反映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治理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和污染糾紛監測等支出,環境統計和調查、環境質量評價、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等支出,環境信息系統建設、維護、運行、信息發布及其技術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58.節能環保支出(類)循環經濟(款)循環經濟(項):指反映用于循環經濟(含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支出。

59.節能環保支出(類)循環經濟(款)循環經濟(項):指反映用于循環經濟(含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支出。

60.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6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6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指反映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6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6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68.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6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7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業(項):指反映用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支出。

7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專項支出(項):指反映中央財政劃轉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對銷售電量加價部分征收的增值稅返還以及用于解決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的定額補助。

7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建設征地及移民支出(項):指反映水利工程建設移民、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支出。

74.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指反映用于農村欠發達地區鄉村道路、住房、基本農田、水利設施、人畜飲水、生態環境保護等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75.農林水支出(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款)生產發展(項):指反映用于農村欠發達地區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農副產品加工、林果地建設等生產發展項目以及相關技術推廣等方面的支出。

76.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反映各級財政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安排的村級組織運轉獎補資金。

77.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建筑業(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78.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建筑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9.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產業發展(項):指反映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的支出。

8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業發展專項(項):指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業培育、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8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涉外發展服務支出(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8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3.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指反映用于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合理開發利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國土整治,耕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8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土地資源儲備支出(項):指反映用于土地資源儲備方面的支出。

85.住房保障支出(類)城鄉社區住宅(款)其他城鄉社區住宅支出(項):指反映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住宅方面的支出。

8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應急管理(項):指反映用于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演練、協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8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8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救援事務(款)消防應急救援(項):指反映用于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裝備購置、基礎設施及運行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90.預備費(類)預備費(款):指反映預算中安排的預備費。

91.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92.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93.債務付息支出(類)地方政府一般債務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債券付息支出(項):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歸還一般債券利息所發生的支出。

94.農林水支出(類)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項):指反映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庫區及移民安置區生產生活的基礎設施建設、經濟建設、產業發展項目支出等。

95.農林水支出(類)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補助(項):指反映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發放給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的補助支出。

96.農林水支出(類)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項):指反映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庫移民生產生活的基礎設施建設、經濟建設、產業發展項目支出等。

97.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指反映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支出。

98.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99.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供水保障、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以及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以工代賑等方面的支出。

100.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賃住房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凈收入中安排用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方面的支出。

10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10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項):指反映從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103.城鄉社區支出(類)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安排的支出(款):指反映從計提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中安排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支出。

10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設施(項):指反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橋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維護、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0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環境衛生(項):指反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用于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106.城鄉社區支出(類)污水處理費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處理費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污水處理費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公益性資本支出。

107.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其他地方自行試點項目收益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08.債務還本支出(類):指反映歸還債務本金所發生的的支出。

109.債務付息支出(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付息支出(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債務付息支出(項):指反映地方政府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安排的專項債務付息支出。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付息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0.債務發行費用支出(類)地方政府專項債務發行費用支出(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債務發行費用支出(項):指反映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債務發行兌付費用的支出。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費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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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2025年民生項目情況公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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