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60671/2025-41305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預算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成文日期 | 2025-04-0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目錄
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5年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5年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單位預算表
(一)2025年市本級單位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5年市本級單位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5年市本級單位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5年市本級單位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5年市本級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5年市本級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市本級單位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5年市本級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5年市本級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5年市本級單位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5年市本級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4.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5.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6.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7.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8.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
二、2025年麗水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ㄒ唬╆P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收支總預算7214.40萬元。
(二)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收入預算7214.40萬元,比上年收入執行數增加92.01萬元,增長1.3%,主要是2025年人員經費等預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424.40萬元,占89.0%;政府性基金收入790.00萬元,占11.0%。
(三)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支出預算7214.40萬元,比上年支出執行數增加92.01萬元,增長1.3%,主要是2025年人員經費等預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424.4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90.0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828.72萬元,占66.9%;日常公用支出490.68萬元,占6.8%;項目支出1895.00萬元,占26.3%。
(四)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214.40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6424.40萬元、政府性基金790.00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424.4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90.00萬元。
(五)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424.4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822.01萬元,增長14.7%,主要是2025年人員經費等預算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6424.40萬元,占100.0%。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5319.40萬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307.00萬元,主要用于警犬基地經費、物業費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210.00萬元,主要用于天網工程運行維護費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588.00萬元,主要用于辦案業務經費、業務裝備經費支出。
(六)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319.4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828.7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
公用經費490.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790.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730.00萬元,下降48.0%,主要是2025年天網工程項目支出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790.00萬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790.00萬元,主要用于天網工程、綜合性警務戰術訓練基地改建項目等建設。
(八)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
(九)關于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5.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35.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5.0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90.68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13.12萬元,下降30.3%,主要是落實上級關于進一步壓減行政運行經費精神。
2.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28.7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7.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61.6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共有車輛2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4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2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4臺(套)。
2025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5年麗水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11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財政撥款1527.00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2025年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反映公安機關開展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