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51w/2025-41476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市直中小學校:
為選拔優秀隊伍參加麗水市第十四屆啦啦操與健美操比賽,并進一步推動麗水市啦啦操與健美操項目的發展,經研究決定,將于五月初舉辦麗水市直屬學校首屆啦啦操與健美操選拔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麗水市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
麗水市啦啦操與健美操協會。
三、協辦單位
麗水市秀山小學、麗水市幼兒體育協會。
四、比賽時間
時間:2025年5月4—5日。
五、比賽分組與競賽項目
(一)分組:高中組、初中組、城區小學甲組、城區小學乙組、鄉鎮小學甲組、鄉鎮小學乙組。
(二)競賽項目:
1.高中組、初中組:
競技項目:競技三人操、競技五人操、5-8人有氧踏板。
全民健身操舞(8-12人):2022年全國民族健身操競賽版規定動作、自編全民健身輕器械操、有氧小蹦床、繩操。
啦啦操(12-16人):自編街舞啦啦操;自編花球啦啦操。
2.小學甲組、乙組:
全民健身操舞(8-12人):民族健身操規定動作、自編全民健身輕器械操、有氧小蹦床、繩操。
啦啦操(12-16人):自編街舞啦啦操;自編花球啦啦操。
六、參賽辦法
(一)市直各中小學??蓤罂傤I隊1人,教練員2人,運動員不超35人。
(二)市直各中小學校每個組別每項限報一隊參加,每位運動員最多參加四個單項。
(三)麗水市直屬學校需經過本次選拔賽后才能報名參加市第14屆中小學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賽。
七、運動員參賽條件
(一)高中組、初中組、小學(甲組為4-6年級,乙組為 1-3 年級)參賽學生必須是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各學段正常年齡,在2024年9月1日以前擁有本市戶籍和所代表學校的學籍(新生除外),即就讀于普通中學、小學、職業中學(體育、藝術類中專學校除外)的學生,同時必須辦理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凡擁有雙重戶籍、學籍及非本市戶籍(包括外國籍、港澳臺籍)的均不得參加比賽(注:允許已在本市/校正式連續就讀兩年以上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弟學生參賽,報名時主動注明并提交相關學籍證明)。每個參賽隊員應為同所學校學生,參賽學生必須擁有該校學籍、任何學籍更換必須符合浙江省中小學生體育競賽參賽資格規定,轉學必須為更新學籍一年以上方可參賽,留級學生不得參加比賽。報名截止后五個工作日內各代表隊務必將參賽學生名單和學籍證明發送至資格審查組(郵箱799255482@qq.com)。
小學乙組: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小學甲組: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初中組:2009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高中組: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
(二)運動員經縣級及以上醫務部門檢查身體健康合格者。在本校文化學習、運動訓練時間不少于三分之二學期的學生。
(三)高中、初中、小學組學生不得跨組參賽。
八、競賽辦法
(一)競技自編動作比賽執行國際體聯審定的《競技健美操競賽規則 2022-2024》國際年齡組評分要求。全民健身操舞比賽執行中國健美操協會審定的《全國全民健身操大賽評分指南》。
(二)運動員預賽出場順序賽前由組委會抽簽決定,決賽出場順序按預賽成績名次倒序排列。
(三)每組各單項參賽隊大于8支隊伍時,比賽采用兩輪賽辦法,第一輪為預賽,各組別預賽前八名進入決賽;第二輪為決賽,單項成績以決賽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四)競技自編動作比賽只接受對本隊的難度分以書面進行申訴,需在本套動作分數公布后4分鐘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其它項目比賽不接受申訴。
九、錄取名次和獎勵
(一)各單項均錄取前8名。團體成績取前6名頒發獎匾。
(二)團體獎計分辦法:
1.單項第一至八名以9、7、6、5、4、3、2、1分計入團體總分。
2.小學甲、乙組:選取成績最好的三個單項決賽名次計入團體總分。
3.高中和初中組:競技項目、全民健身操舞、啦啦操三個項目決賽各選一項最高名次計入總分。
4.遇團體總分相同時,先看決賽高名次項目多者排名靠前,
再看計入團體分的各單項競賽決賽分總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三)獲得團體總分第一名隊伍的教練員可獲優秀教練員稱號。
十、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表及照片單的各欄目應認真填報,于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報送,同時將PDF蓋章電子材料和word版本電子報名表和比賽照片單(合影須含領隊、教練員及全體隊員)一并發送給藍佳麗(電話:18357875650;郵箱:799255482@qq.com)。各隊報名后的運動員名單不得更換;未報足名額的不得補報。
(二)報到時須帶上學生學籍信息表、二代身份證、醫院健康體檢合格證明、代表隊全體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單據復印件等材料。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員會和裁判員
仲裁委員會、裁判長、裁判員、輔助裁判由主辦單位選派。
十二、其它規定
(一)領隊需由校級領導擔任,比賽期間領隊必須到場管理,領隊有特殊情況不能到位的可委托中層以上干部負責管理。
(二)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各參賽隊要落實好安全防控措施,加強安全教育與安全管理,制訂完善安全預案,加強全程管控,確保參賽師生安全。
(三)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代表隊報名表
2.代表隊合影
3.安全風險責任書
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