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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我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麗水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聯席會議印發《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相關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關于三孩及以上家庭購房補貼
1.自政策發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相關規定,在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孩,且戶籍地為麗水市的家庭,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10萬元/套購房補貼,不受是否唯一住房限制。
2.申請三孩及以上家庭購房補貼需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麗水市戶籍,且其子女也需具有本市戶籍(因當兵、上大學戶口遷出的除外),申報時需提供新建商品房網簽合同、不動產權證、身份證、結婚證、醫學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3.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購房人家庭已生育三個及以上子女,但以下情形不計入子女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夫妻收養的子女;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關于住房“以舊換新”補貼
1.“舊房”“新房”交易時間均需為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
2.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企業或個人,給予“舊房”即二手房交易稅費留存地方部分100%補貼。涉及的稅費范圍:買賣雙方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稅。其它未舉例的費用(如個人所得稅、工本費等),不納入補貼范圍。地方留存部分具體比例為:
契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80%;
增值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40%;
城市維護建設稅:完稅憑證實繳額的80%;
教育費附加:完稅憑證實繳額的68%;
地方教育附加:完稅憑證實繳額的68%。
3.補貼發放給換房人,即“舊房”的賣方、“新房”的買方(原則上產權人應一致,如在直系親屬間發生轉移,至少有1個產權人一致)。在活動期間多套“舊房”換1套“新房”的,“舊房”就高補貼1套。申報時需提供新舊房子的不動產權證、新建商品房網簽合同、相關稅費發票等相關材料。
二、補貼條件
1.以上補貼市區含巖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萬象街道、聯城街道所轄范圍。
2.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屋用途為住宅,不包含安置房。
3.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受理時間為準,“以舊換新”中“舊房”交易時間以不動產權證變更時間為準。
4.政策實施期間,三孩及以上家庭購房補貼同一家庭成員只享受一次,在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間已享受過多孩家庭相應購房補貼的不重復享受,但如享受了二孩購房補貼政策,現又符合三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的,可申請補貼差價。“以舊換新”補貼符合條件的可重復申請。
三、辦理程序
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房者,提交《購房補貼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向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申請。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在市建設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安排到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按照購房人提供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房人。
四、其他事項
1.政策實施前已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的,變更、撤銷網簽后該房屋及購房者均不再享受購房補貼。享受補貼后撤銷合同備案的需退回購房補貼,拒不退回的,不予辦理備案撤銷申請。
2.申請人需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對經證實屬于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補貼資格,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嚴肅追責。
3.本細則由市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