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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商務局等 6 部門關于印發《 2025 年
麗水市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
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3-24 09:24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兩重兩新”專班

2025 年麗水市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2025 年浙江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  換新實施方案》(浙發改環資〔 2025〕17 號 )、《2025 年浙江  省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浙商務聯發〔 2025〕2 號)、 《2025 年麗水市加力擴圍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  施方案》(麗發改資環〔2025〕30 號)等有關文件要求, 以及  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加力擴圍實施我市消費品以舊換新政  策,持續推動我市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發力顯效,充分激發有  潛能的消費,切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如下實施細則。

一、完善汽車以舊換新

(一)完善老舊車輛報廢更新 1.補貼范圍和標準

( 1)補貼范圍: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對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含當日,下 同)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 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 源乘用車,并在麗水市內購置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 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 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補貼申請人名下的報 廢乘用車應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補貼申領期 間,新購置車輛應登記在本人名下。

( 2)補貼標準: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

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

2.補貼申領程序

( 1)補貼申請:

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登錄全國汽車流通 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浙江省以舊換新小程序 “ 浙里煥新 · 汽車 以舊換新”,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車輛識別代號、《報 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新購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 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 一發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提交成功后可登錄查看申請 進度。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 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 202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 2)受理審核:

市商務局在 10 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對申請人 提交的報廢汽車回收、報廢汽車注銷、新車發票、新車注冊登 記等信息的完整性、材料清晰度等進行查驗初審。申請人提交 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無法辨識的,將補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請 人, 申請人按要求在本細則明確的申請截止日期前通過原渠道 補正有關信息。查驗通過的根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 地情況確定補貼受理終審地。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麗水經開區經濟發展部根 據補貼受理地分派情況在 5 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 并與地方發放的補貼進行查重,符合本細則要求的,予以審核 通過。復核中發現仍需補正材料或不符合補貼要求的,及時通 知申請人補正信息或退回。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麗 水經開區經濟發展部要積極建立與當地公安、經信、稅務等部 門的聯審工作機制,確保資金兌付安全。

( 3)資金撥付:

審核通過后, 由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麗水經開 區經濟發展部及時與消費者據實結算,原則上應在審核通過后 15 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消費者指定的銀行賬戶。各地 要定期將補貼申領情況明細按要求報市商務局。鼓勵各縣(市、 區)、麗水經開區根據實際情況優化補貼資金審核撥付流程, 加快補貼資金兌付。

3.做好跨年度政策銜接

個人消費者因新車交付延期等原因,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僅取得部分證明材料,并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 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全部證明材料的, 可納入 2025 年老舊車輛報廢更新補貼范圍,并計入 2025 年當 年享受補貼次數。上述補貼申請,報廢的乘用車和新購乘用車 條件應符合《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進一步推 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4]59 號) 有關要求。

(二)推進汽車置換更新 1.補貼范圍和標準

( 1 )補貼范圍: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個人消費者轉讓(變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麗水市內 購置新乘用車且購車金額在 5 萬元及以上的,根據新車價格分 檔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消費者名下報廢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時 間未達到國家報廢更新要求的,參照執行。補貼申請人名下舊 機動車應在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舊車轉讓或報 廢、新車發票時間應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期間,新車登記時間應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 期間。補貼申領期間,新購車輛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2 )補貼標準:新車價格在 5 萬元(含)至 10 萬元(不 含)之間的燃油乘用車補貼 0.8 萬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1 萬元; 價格在 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不含)之間的燃油乘用車補 貼 1 萬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1.2 萬元;價格在 20 萬元(含) 以上的燃油乘用車補貼 1.3 萬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

2.補貼申領程序

( 1 )補貼申請:補貼申請人應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登錄 小程序“浙里煥新·浙江省汽車置換更新”,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 資料, 向補貼受理地( 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提 交補貼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 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 件照片或掃描件(或舊車機動車登記證、二手車交易發票等), 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

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 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2)受理和審核: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麗水經 開區經濟發展部收到申請材料的 15 個工作日內,會同公安部門 按照職能職責進行審核,稅務部門按職責做好機動車銷售統一 發票管理工作。 申請人提交的信息真實完整,符合本細則要求 的,予以審核通過, 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無法辨 識的,受理地應及時將補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在申 請截止日期前通過原渠道補正有關信息。

(3 )資金撥付: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麗水經開 區經濟發展部原則上應于審核通過后15 個工作日之內將補貼資 金撥付至消費者指定的銀行賬戶。鼓勵各縣(市、區)、麗水 經開區根據實際情況優化補貼資金審核撥付流程,加快補貼資 金兌付。

3.做好年度政策銜接

消費者因新車交付延期等原因,對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僅取得部分證明材料,并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 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全部證明材料的消 費者,納入 2025 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范圍。申請人相關舊機動 車和新車條件按照《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進 一步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4]59 號)文件執行。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每名消費者可

享受 1 次老舊車輛報廢更新補貼和 1 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每 輛新車和每輛舊車只可享受一項補貼。

(三)支持消費者購置新車 1.補貼范圍和標準

在落實國家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基礎上,各縣(市、區)、 麗水經開區要深挖汽車消費市場潛能,可根據地方財力和市場 需求,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本年度內個人消費者購置新能 源乘用車 1000 元/輛; 階段性發放汽車消費補貼支持購置 7 座 以下(含 7 座)新乘用車(不含報廢和置換更新),補貼標準 比照發放期間周邊其他地市發放情況具體確定。 申請新能源乘 用車購置補貼的,發票時間應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新車登記時間應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期間。補貼申領期間,新購車輛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新能源乘用車購置補貼與汽車消費補貼可疊加享受。

2.補貼申領程序(以各地實際公布為準)

個人消費者向購車所在地(以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開具地為準)的商務部門提交補貼申請。

( 1)打開相關補助平臺 (由各縣<市、區>、麗水經開區征 集后公布)進入車補申請目錄。其中新能源乘用車購置補貼應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提交申請。

( 2)進入申請頁面,填寫上報相關資料(姓名、手機號碼、 開票方信息、車架號、車牌號、車價<含稅>、上牌日期、開票 時間、機動車銷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購置稅完稅證明、行 駛證、購車承諾書、購車補貼申請表、銀行卡號、開戶行)。

( 3)提交至后臺由相關人員核對。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完 整或不清晰無法辨識的,將補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按 要求的申請截止日期前通過原渠道補正有關信息。

( 4)審核通過的,原則上在活動期結束后 3 個月內將相關 補貼撥付至消費者指定的銀行賬戶。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 開展審計。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一)補貼范圍和標準

對個人消費者交售用于報廢的老舊電動自行車( 需帶電池) 并在麗水市內購買合格新車的,予以新車購買價 40%補貼,最高  不超過 1200 元/輛。每名消費者可補貼 1 輛。補貼金額不包含  舊車回收金額。新車購買價以在麗水市開具的新車銷售發票含  稅價為準。用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  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  證書。

(二)補貼操作流程

1.參與商家遴選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麗水經開區經濟發展部要 按照公開公平原則,做好參與活動的銷售單位和回收企業的遴 選工作,并與參加活動商家逐一簽定承諾書。參與的回收企業 需具備相應資質條件。

2.消費者申領補貼流程

( 1)消費者在“浙里煥新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小程序, 領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資格。

(2)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家購置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 行車,并交售用于報廢的老舊電動自行車( 帶電池),填寫《電 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登記表》(附件 1,一式四聯, 以下簡稱 “登 記表”),并提供身份證原件。

( 3)商家對消費者信息進行核對,并開具銷售發票(發票 金額為“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抬頭為消費 者姓名。

( 4)消費者按照相應補貼標準享受立購立減補貼,支付金 額為新車銷售金額扣減活動補貼優惠后的金額。

( 5)商家復印車主身份證(需車主簽字),在登記表上確 認蓋章,并支付舊電動自行車回收款項。

( 6 )商家須做好報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的信息登 記,并交由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回收企業報廢處置,回收企業 須在登記表上確認蓋章。

( 7)享受補貼的商品出現退貨時,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 費者的款項,不包含補貼資金;商家不得申報該筆補貼資金, 已撥付的相應資金需原路退還。

2.商家墊付補貼撥付流程

( 1)補貼資金由商家先行墊付,原則上每月 20 日結算一 次,可根據活動需求調整結算周期。

(2)參與商家按一車一檔建立銷售臺賬,包括登記表、《電 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匯總表》( 附件 2)、購車發票、車主身份證 復印件、銷售明細清單等補貼申領材料, 向屬地商務部門核銷 補貼。

( 3)核銷時,屬地商務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聯合公安、市 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審查,組織對商家補貼資金政策執行情況進 行審計。對在審計中發現違規的情況,將根據實際情況扣除相 應補貼。因商家原因造成的應補未補、違規補貼等, 由商家自 行承擔損失。

三、促進家電消費

(一)補貼范圍和標準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本 輪家電以舊換新活動的企業,購買國家明確的電視機(含投影 儀)、冰箱(含冰柜)、空調(含中央空調)、洗衣機(含干 衣機)、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煙機、電腦、熱水器(含 壁掛爐)、洗碗機、凈水器、微波爐、電飯煲等 12 類家電產品, 以及我市擴展的吸塵器(含掃地機、洗地機)、消毒柜、空氣 凈化器、蒸烤箱(含蒸烤炸一體機)、咖啡機等 5 類家電產品, 達到 2 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給予成交價格 15%的補貼,達到 1 級 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給予成交價格 20%的補貼。對上述不設 能效等級的產品按照成交價格的 15%予以補貼。每名消費者每類 產品可補貼 1 件,空調每人可補貼 3 件。每件商品補貼不超過 2000 元。

除上述 “ 12+5”類家電產品外,各地如需新增品類的, 由 屬地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 局向省商務廳報備后實施。家電拓品類產品補貼起始時間以正 式發文之日起算。

(二)補貼申領程序

1.個人消費者通過 “ 浙里煥新 · 家電以舊換新”小程序實 名認證,領取浙江省家電以舊換新補貼資格。已在其他省份其 他地區領用同類家電補貼的消費者,無法再享受同類型補貼。

2.消費者選定商品后,參與活動商家對補貼產品進行確認, 核對消費者身份信息,開具銷售發票(發票金額為“消費者實際 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 )。

3.消費者通過云閃付等平臺支付,即享立購立減補貼(實際 支付金額為扣除商家折扣優惠,并減去政府補貼的金額)。

4.參與活動商家提交補貼申報表、活動臺賬、承諾書、發 票等向屬地商務部門提交補貼資金兌付結算申請。

5.屬地商務部門核定并撥付相關補貼,根據需要可委托有 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四、支持手機等 3C 產品購買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標準

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對消費者購買 價格在 6000 元(含)以下的手機、平板(含學習機)、智能手 表(手環)等 3 類數碼產品,按成交價格的 15%給予一次性立減 補貼,每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 1 件,每件商品不超過 500 元。

消費者享受補貼的商品需現場拆封激活,銷售單位需采集 商品名稱、銷售金額、SN 碼、IMEI 以及激活照片(需要清晰展 示已激活產品的 SN 碼,且應和包裝盒上的 SN 碼二者一致)。

(二)補貼申領程序

1.個人消費者通過 “ 浙里煥新 · 3C 數碼產品以舊換新”小

程序實名認證,領取浙江省數碼產品以舊換新補貼資格。已在 其他省份其他地區領用同類產品補貼的消費者,無法再享受同 類型補貼。

2.消費者選定商品后,參與活動商家對補貼產品進行確認, 核對消費者身份信息,在消費者選取商品支付之前,要進行 SN 碼的實時校驗,開具銷售發票(發票金額為 “消費者實際支付 金額+政府補貼金額” )。

3.消費者通過申領平臺支付,即享立購立減補貼(實際支付 金額為扣除商家折扣優惠,并減去政府補貼的金額)。

4.參與活動商家提交補貼申報表、活動臺賬、承諾書、發 票等向屬地商務部門提交補貼資金兌付結算申請。

5.屬地商務部門核定并撥付相關補貼,根據需要可委托有 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五、支持家居換新

(一)補貼范圍和標準

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床架、床墊、桌椅、按摩椅、沙發、智 能門鎖(含智能門、智能鎖)、智能坐便器、智能馬桶蓋等標 準化程度較高的家居產品(含套件),按成交價的 15%享受一次 性立減補貼,其中具有 1 級及以上能效、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 標準提高至 20%。在本市范圍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在同一項目服 務平臺上可享受補貼金額不超過 2000 元。商品收貨地址應限制 在浙江省內。

各地可在省級 14 類家居擴品推薦目錄內,結合地方實際自 行選擇補貼拓展品類;如需在省級推薦目錄外拓展的,需由屬

地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 向省商務廳備案后實施。

(二)補貼申領程序

1.個人消費者通過云閃付等平臺領取補貼資格。

2.消費者選定商品后,參與活動商家對補貼產品進行確認, 核對消費者身份信息,開具銷售發票(發票金額為“消費者實際 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 ),備注 “ 已享家居類國補”。

3.消費者通過云閃付等平臺支付,即享立購立減補貼(實際 支付金額為扣除商家折扣優惠,并減去政府補貼的金額)。

4.參與活動商家提交補貼申報表、活動臺賬、承諾書、發 票等向屬地商務部門提交補貼資金兌付結算申請。

5.屬地商務部門核定并撥付相關補貼,根據需要可委托有 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六、有關要求

(一)優化資金審核撥付。各縣(市、區)、麗水經開區要 優化資金審核撥付流程,加快資金兌付使用。對審核通過的老 舊車輛報廢更新、汽車置換更新等的消費者,要嚴格按照上級 要求的時間節點撥付補貼資金。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 商家墊付的資金采取“預撥+清算”方式加快資金兌付,可以履 約保函等形式預撥不低于 50%的預撥資金,切實減輕商家墊資壓 力。

(二)切實提升工作成效。各縣(市、區)、麗水經開區 要用好用足超長期特別國債,及時按資金配比要求落實地方配 套資金,確保工作平穩有序開展。要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加快

形成實物工作量,按規定對資金使用進度進行動態管理,確保 資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廢舊電器電子回收體系,支持電商平 臺,生產、銷售、回收等企業開展回收業務,確保報廢汽車和 電動自行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入規范渠道實施環?;幚怼?/p>

(三)加強活動監督管理。各縣(市、區)、麗水經開區 要設立消費品以舊換新咨詢熱線,及時回應公眾訴求, 自覺接 受社會監督。對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違法 行為,要依據職責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市場監管 部門及時跟進加強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 全主體責任,嚴格查處價格欺詐等行為,大力維護消費者合法 權益。

(四)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各縣(市、區)、麗水經 開區要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一視同仁支持不同所有 制、不同注冊地的市場主體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按照公 平、自愿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參與市場主體,并及時在 官網公布確定參與名單和門店地址。對發生違規經營、虛開發 票、騙補套補等違反政策規定的商家,要及時移除名單,暫停 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要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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