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5-00149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市建設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麗水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答:城市綠化是城市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改善城市環境、維持生態平衡、美化城市景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生態措施,是貫徹執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
近年來,我市城市綠化事業不斷發展,城市環境持續改善,城市綠化水平和質量不斷提高,麗水市先后摘得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全國森林旅游示范市、全國文明城市等桂冠。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管理,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發展,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宜居的山水詩畫花園城市,根據《城市綠化條例》《浙江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麗水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解決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答:隨著麗水市城市化快速推進,城市綠化管理中的各種矛盾日益突出。如城市綠化工程管控機制不全;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缺失;城市綠地的養護管理責任不明確;破壞綠化的行為規定不詳細等問題。
上述問題較大程度地影響和制約著我市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所以出臺城市綠化地方政府規章,助推創建麗水“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增存并舉、特色彰顯”的詩畫浙江大花園最美核心區。
三、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麗水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保護與管理、法律責任等共三十二條。主要條款內容介紹如下:
(一)劃定適用范圍。國務院綠化條例及省綠化辦法對于適用范圍均采用“城市規劃區”的概念,但該范圍系住建部門的專用概念。鑒于《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要求全省建立統一、分級管理、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為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故《辦法》第二條采用了“中心城區”的概念及適用范圍。
(二)突出全民參與綠化保護并共享綠化成果?!掇k法》第三條強調了“開放共享”、“全民參與”、“休閑游憩”等理念原則及功能協調。同時,《辦法》第六條規定了基本的綠化義務并鼓勵社會公眾以捐資、勞務等形式認建、認養城市綠地、樹木,種植紀念林。此外,《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符合開放共享條件的城市綠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主管部門應當完善相關配套服務設施,增加社會公眾休閑娛樂的綠色空間。
(三)細化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流程。為了科學合理地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辦法》第七條明確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劃一致性審查通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并納入國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
(四)強化綠化工程全過程監管。首先,《辦法》第八條要求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批時,發展與改革、自然資源等部門在相應的初步設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環節,應當通知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主管部門參加并對城市綠地工程設計內容提出意見。其次,《辦法》第九條要求城市綠地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省的相應技術規范和標準。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城市綠地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施工。最后,《辦法》第十條明確城市綠地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業主負責制。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主管部門對城市綠地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技術指導,并對設計方案、技術標準、建設方式等實施監督檢查。
(五)拓寬綠地服務內容,提升綠地服務品質?!掇k法》第十二條鼓勵發展布局城市立體式綠化、實施開放式綠化;《辦法》第十三條細化了城市道路綠化的要求,并鼓勵建設“綠茵停車場”;《辦法》第十四條要求因地制宜利用山體、水系、城市綠地等資源,建設以林蔭路為主,連接公園、街旁綠地、風景名勝地、歷史古跡的綠色廊道,并合理利用城市邊角地、空閑土地等規劃建設社區公園、口袋公園,為公眾提供更多綠地開放共享空間;《辦法》第十五條鼓勵利用閑置土地、未利用地開展臨時綠化,增加城市綠色空間。
(六)提出住宅項目綠地的如實告知義務?!掇k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房時應當按照消費者要求如實告知住宅項目配套綠地面積、綠地率和共有綠地范圍,不得將用地范圍外的其他綠地或臨時綠化地塊作為本項目配套綠地對外虛假宣傳。
(七)科學劃分養護責任人、明確基本養護要求。《辦法》第十八條進一步細化了各類綠地的養護責任人劃分,并針對實踐中部分居住區綠地管理責任不清的問題,明確劃定了相關責任主體,即:居住區內依法屬于業主共有的綠地,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物業服務人按照合同約定負責;未實行物業管理的,由社區組織負責。同時,《辦法》第十九條明確了管理養護責任人應當按照城市綠化養護技術標準對管理養護范圍內的綠地進行管理和養護,勸阻、制止損害城市綠化及綠化設施的行為。
(八)細化城市綠地工程竣工驗收后養護移交的要求。《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了城市綠地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綠化養護技術標準與施工單位約定施工養護期。同時,城市綠地按照規定應當移交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在施工養護期滿后移交,建設單位移交的綠地符合城市綠化養護技術標準的,管理養護責任人應當予以接收。
(九)明確開放附屬綠地的接管?!掇k法》第二十一條明確居住區用地范圍內封閉管理區域外的附屬綠地實行開放共享且具備臨街綠化景觀功能的,可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主管部門征得產權單位同意并辦理移交手續后,接收相應附屬綠地的管理與養護責任。
(十)細化對臨時占用綠地、砍伐、移植、修剪樹木的監管?!掇k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七條分別對臨時占用綠地、砍伐、移植、修剪樹木細化規定了相關監管要求,對臨時占用綠地、砍伐樹木明確了具體的審批要求及相關的綠化補償或損失賠償責任,并對移植、修剪樹木提出了相關技術要求,如,移植樹木應當在適宜樹木生長的季節按照移植技術規范進行;修剪樹木應當按照城市綠化養護技術標準進行。同時,還對砍伐和移植后的監督進行了細化規定。
(十一)解釋相關專業名詞的含義。為便于社會公眾理解相關專業名詞的概念,《辦法》第三十一條對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附屬綠地、區域綠地的具體含義進行了解釋。
四、施行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本辦法自2025年 5月 1 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和咨詢方式是什么?
答:解讀機關: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讀人:周先生
咨詢方式:0578-212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