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082/2024-42400 | 文號 | 麗民〔2024〕51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0-2024-0006 |
各縣(市、區)民政局,市直有關單位,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關于印發<麗水市“綠谷英才”科技領軍人才項目實施細則>等九個文件的通知》(麗委人辦〔2023〕7 號),《“綠谷英才”特殊支持計劃實施辦法》(麗委人辦〔2020〕7 號)及配套選拔管理辦法不再執行?,F決定廢止《麗水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麗水市“綠谷英才”健康養生養老產業精英選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麗民〔2021〕49 號)和《麗水市民政局關于修改<麗水市“綠谷英才”健康養生養老產業精英選拔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麗民〔2022〕82 號)。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麗水市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