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4-42051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4〕57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完善市與蓮都區、麗水開發區在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方面有關事權劃分的意見》(麗政辦發〔2020〕90號)中,涉及麗水市與蓮都區事權劃分的個別條款作如下修改:
一、在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管理方面。明確位于“三江口”協同發展區的碧湖白橋片區詳細規劃按規定程序上報麗水市政府審批;村莊規劃和其他范圍的鄉鎮詳細規劃按規定程序上報麗水市政府審批,具體由市自然資源局受麗水市政府委托履行審批職責。關于村莊規劃的審批權限,法律法規有改動的,可相應調整。
二、在所有者權益和開發利用方面。原由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分局承擔的“臨時用地審批管理”調整為“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分局負責臨時用地審批、批后監管、土地復墾等工作,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由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分局負責受理初審后報市自然資源局審批”。
三、新增執法監察和自然資源督察方面內容。將蓮都區(麗水經開區除外)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和自然資源督察工作以委托的方式交由蓮都區政府統一行使,具體由市自然資源局蓮都分局在蓮都區政府領導下履行。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協助和指導蓮都區辦理重大自然資源違法案件,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改《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完善市與蓮都區、麗水開發區在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方面有關事權劃分的意見》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