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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2023年7月印發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發改社會〔2023〕1072號)和2024年1月印發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4年版)》(浙發改社會〔2024〕1號)(以下簡稱《浙江標準2023版》),我市在《麗水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麗水標準2021版》)的基礎上迭代出臺了《麗水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麗水標準2023版》)。出臺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是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權益,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行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點任務?;竟卜諛藴柿⒆阌谌罕娚畹姆椒矫婷?,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和人民享有相應權利的依據。
二、主要特點
(一)確保規范性。不折不扣落實好《浙江標準2023版》,《麗水標準2023年版》做到了《浙江標準2023版》明確的101項基本公共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不漏、服務標準不低。不折不扣落實好地方標準制定的要求,《麗水標準2023版》的出臺主要包括組織編制、意見征求、開展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等三個階段,對比《浙江標準2023版》《麗水標準2021版》中有提升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開展了事前論證和風險評估。
(二)突出迫切性。緊扣弱勢群體的急難愁盼和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11大領域102項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涵蓋了人民群眾生育、教育、就業、衛生、養老、住房、救助、文化、體育、環境、生活等多方面,清單化、標準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注重延續性。在《麗水標準2021版》基礎上,結合當前實際,保持“文件框架、表述方式”總體穩定,僅對“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內容、牽頭負責部門”等作小調整,共新增了7項服務事項、提高了12項服務標準、完善了52項服務表述,每一項均有修改依據,體現對原政策的補充性和承接性。
三、主要內容
《麗水標準2023版》由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軍有所撫、文有所化、體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領域102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組成,每一個服務項目都明確了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和牽頭單位。
《麗水標準2023版》的主要內容是:
(一)幼有所育。包括優孕優生服務、兒童健康服務、兒童關愛服務3個小類,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產婦健康服務、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基本避孕服務、生育保險、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兒童保障、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共10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二)學有所教。包括學前教育助學服務、義務教育服務、普通高中助學服務、中等職業教育助學服務4個小類,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提升工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免學費、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共9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三)勞有所得。包括就業創業服務、工傷失業保險服務2個小類;就業信息服務,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創業開業指導,就業登記與失業登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就業見習服務,就業援助,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生活費補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服務,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用工保障,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共12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四)病有所醫。包括公共衛生服務、醫療保險服務、計劃生育扶助服務3個小類,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與健康素養促進、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社區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為人群干預、基本藥物供應保障服務、職業病健康管理、心理健康服務、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疾病應急救助、農村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共18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五)老有所養。包括養老助老服務、養老保險服務2個小類,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補貼、村(社區)居家照料服務、探訪服務、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7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六)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務、住房改造服務2個小類,公租房保障、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共3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七)弱有所扶。包括社會救助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殘助殘服務3個小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法律援助、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殘疾人康復服務、殘疾兒童及青少年教育、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殘疾人文化體育服務、殘疾人和老年人無障礙環境建設共14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八)軍有所撫。主要是優軍優撫服務,包括優待撫恤、退役軍人安置、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烈士紀念活動和宣傳教育、特殊群體集中供養共5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九)文有所化。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務,包括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送戲曲下鄉、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讀書看報、少數民族文化服務、參觀文化遺產、校外活動服務、檔案查詢利用、數字文化服務共11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十)體有所健。主要是公共體育服務,包括公共體育設施開放、全民健身服務2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十一)事有所便。包括生活便利服務、生活安全服務、生活環境服務、殯葬公共服務4個小類,公共交通、公共法律服務、郵政快遞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藥品安全監管、社會治安、防災避險、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管理、氣象服務、環境質量、惠民殯葬共11項具體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四、新舊政策差異解讀
與《麗水標準2021版》相比,主要是“增”“提”“調”了71項內容,每一項均有修改依據。
(一)新增7項服務事項。其中,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村(社區)居家照料服務、探訪服務、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數字文化服務、惠民殯葬等6項是《浙江標準2023版》新增服務,必須新增;心理健康服務1項是基于我市實際政策的新增服務,目前已在實施,此次統一納入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新增服務均已落實財政資金保障,有據可依、有制可循、有資金保障。
(二)提高12項服務標準。其中,生育保險等11項是按照《浙江標準2023版》同步提高;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1項是結合《浙江標準2023版》及我市政策提高。所有提高事項均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要求提高標準,并經市財政局確認。
(三)完善52項服務表述。主要根據工作實際和部門職能對服務事項內容表述、責任單位等進行調整,其中,預防接種等46項是根據《浙江標準2023版》同步修改;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提升工程等6項服務是根據我市政策及實際工作需要修改。
五、關鍵詞解釋
基本公共服務:基本公共服務是保障全體人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公共服務,由政府承擔保障供給數量和質量的主要責任,引導市場主體和公益性社會機構補充供給。
六、執行時間
自2024年7月25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
市發改委及《麗水標準2023版》中涉及的具體服務項目牽頭負責單位負責解讀。
聯系人:韋女士;聯系電話:0578-209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