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民政局、婦聯: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省民政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兒〔2024〕)10號),進一步加強我市兒童主任隊伍建設,提升基層兒童福利工作水平,現將《麗水市村(社)兒童主任工作指引》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婦女聯合會
2024年5月23日印發
麗水市村(社)兒童主任工作指引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福利和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兒〔2024〕)10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兒童主任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提升專業素質,完善管理制度,激發兒童主任身份認同感和職業榮譽感,提高兒童主任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建設一支善良有愛心、奉獻有能力、擔當有責任的兒童主任隊伍,全面提升基層兒童福利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選優配強兒童主任隊伍
(一)明確功能定位。兒童主任是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指導下,為轄區內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未成年人,常態化提供信息收集、探訪關愛、了解需求、政策宣傳和供需對接等保障服務,是兒童家庭政策的傳遞者、家庭功能的評估者、兒童的守護者、問題的發現者和解決者、和諧家庭和社區的維護者 。
(二)拓寬來源渠道。兒童主任可由村(社)“兩委”委員、大學生村官、專業社會工作者、養老管家、社區網格員等擔(兼)任。優先安排村(社)“兩委”女性委員擔任。每個村(社)擇優選任至少一名兒童主任,轄區內常住兒童數量較多或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總人數超過 30 人的村(社),根據實際需要增配兒童主任。
(三)明晰基本條件。熱愛兒童事業,關心兒童發展,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奉獻精神和一定的文化素質,身心健康,熟悉村(社)情況,能夠勝任兒童工作;愛崗敬業,作風正派,群眾口碑好,工作認真負責,無嚴重失信行為和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接受新知識、新業務的能力。
(四)公開身份信息。各地要建立兒童主任戴牌上崗工作制度,要求兒童主任在開展走訪排查、救助幫扶等工作時佩戴工作標牌,強化身份認同。通過村(居)務公開欄、微信公眾號或社區信息平臺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兒童主任姓名、照片、聯系方式等信息,提高崗位知曉度。
二、規范兒童主任服務內容及要求
(五)政策宣傳教育。兒童主任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兒童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宣傳普及,依托兒童之家、社區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對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監護人和實際照料人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六)精準關愛幫扶。兒童主任開展未成年人信息摸底排查、登記建檔、動態更新工作。發現有符合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條件的,及時收集家庭詳細資料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協助家庭申請救助等政策支持。每月至少走訪一次本村(社)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了解兒童生活、監護、學習、心理健康等情況;對出現監護困難或者監護缺失的重點兒童,應當至少每周走訪一次,并協助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救助幫扶措施。支持有關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開展未成年人關愛服務活動。
(七)監護干預指導。兒童主任應指導幫助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推動外出務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確定未成年人實際照護人,指導雙方簽訂書面照護協議,指導留守兒童父母與兒童保持日常聯絡溝通。監督未成年人委托照護情況,幫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護職責。對履行監護職責不力或者存在較高風險的家庭,落實干預措施。
(八)主動發現報告。兒童主任通過走訪等方式發現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要立即進行勸誡和制止,情節嚴重的,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或者檢察機關等報告,并向當地民政部門通報情況。
三、強化兒童主任培訓培養
(九)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持政治引領,加強黨建與業務融合發展,村(居)民委員會要督導兒童主任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福利和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論述,牢牢把握兒童福利工作的政治屬性,扎實落實各類政策保障,切實增強做好兒童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十)強化政策法規培訓。加強政策法規的集中與日常培訓,采取集中培訓、分批輪訓、線上培訓等多種形式和途徑,讓兒童主任做到一聽就懂、一看就明白、很快能記住、熟悉辦事流程。各地要對現任兒童主任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提升兒童主任把握政策和實際操作能力。對新任職的兒童主任,各地應統籌安排,采取民政會議、老人帶新人、鄉鎮(街道)專人指導等形式開展崗前培訓,確保兒童主任基本職業素養、政策法規水平應備盡備。
(十一)提升業務技能水平。各地應建立健全基層兒童工作人員崗前培訓、定期輪訓等制度,可通過組織集中培訓、實地參觀、座談交流、專題講座等方式,提供社會工作、矛盾糾紛調解、心理咨詢、家庭教育指導、法律服務等專業技能培訓,增強兒童主任服務兒童的工作技巧,確?;韭殬I技能應會盡會。
四、加強兒童主任日常監管
(十二)嚴格日常管理。各地指導兒童主任立足崗位職責,發揮示范表率作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加強對兒童主任的日常履職和作風狀況等的監督管理,并建立激勵約束制度,督促其依法依規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增強兒童主任使命感、榮譽感和責任感。
(十三)完善履職考核。建立兒童主任述職考核制度,制定兒童主任考核辦法或實施方案,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組織兒童主任開展年度述職,以村居為單位組織服務對象對兒童主任開展民主評議,由鄉鎮(街道)對兒童主任年度工作進行客觀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兒童主任崗位績效、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十四)強化要素保障。各地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加大對兒童主任的補助力度。兒童主任報酬由各地根據工作難度和任務量統籌合理確定,所需經費可以從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的運營補貼中統籌解決,也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由承接政府購買兒童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聘請符合條件的兒童主任開展兒童關愛工作,切實解決兒童主任服務報酬偏低、動力不足等問題。
(十五)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兒童主任關愛服務典型案例征集活動,深度挖掘政治、品行、能力、實績、作風五過硬的兒童主任典型事跡,通過刊物、微信公眾號等廣泛宣傳報道,全面展示兒童主任學先進、趕先進、爭先進的良好精神面貌,激發兒童主任干事創業熱情,提高兒童主任社會認可度和美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