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4-38894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4〕37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4-05-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文化自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政府文史研究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46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政府文史研究館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2〕2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成立麗水市文史研究館?,F就加強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時代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工作的重要意義
文化是城市的靈魂,是城市的根脈和引領發展的精神力量。麗水市文史研究館作為統戰性、榮譽性、咨詢性的機構,對新時代弘揚浙西南革命精神、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健全完善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工作,有利于進一步增強文化自信,進一步傳承麗水地方特色文化,加強黨委政府與知識界、文化界的聯系,鞏固和壯大愛國統一戰線,更好為麗水改革發展和文化建設服務。
二、明確麗水市文史研究館的主要職責
麗水市文史研究館由市政府批準設立,市政協管理。下設麗水市文史研究中心,作為文史研究館辦事機構,具體負責麗水市文史研究館綜合協調、服務保障等日常工作。
麗水市文史研究館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文化建設為主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存史資政、以文化人、統戰聯誼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主要職責為:組織館員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館員的政治思想水平;開展文化文史研究,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助力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圍繞我市文化建設的重點問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資政建言;組織館員活動和對外交流;支持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支持館員開展著書立說、文藝創作、采風寫生和藝術展覽以及社會公益等活動。
三、加強麗水市文史研究館館員隊伍建設
(一)麗水市文史研究館設館長1名,副館長若干名,由市長聘任或任命。設館員總數80名左右,第一批聘任15名左右,根據需要分期聘任,一般一個聘任期5年。館員主要從本行政區域內選聘,也可以從在外的知名麗水籍人士中選聘。館員選聘突出學術性、統戰性、代表性,應是德才名望兼備的文化名賢,以文史界、文藝界、社科界的著名人士為主,兼及宗教界中有文史專長人士,并考慮黨派、專業、年齡、地域等因素,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能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3.在文史研究、文化藝術和社會科學等領域有較高造詣和成就。
4.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較大社會影響面和較高知名度。
5.具有較強參政咨詢能力,具備履職的身體條件和意愿。
6.熟悉了解本地歷史人文和現實情況。
7.新聘館員年齡一般不低于55歲,不高于75歲。在領域內有很高造詣和突出成就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館員聘任程序。
1.由市直部門和縣(市、區)政協向市政協、麗水市文史研究館推薦,也可個人推薦或自薦。由單位推薦的人選,應有推薦函。個人推薦或自薦的,應有推薦書或申請書(自薦書)。
2.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市政協辦公室、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根據館員選聘條件進行考察,并提出擬聘館員建議名單。
3.擬聘館員建議人選經市政協黨組會議討論通過后,由市政協辦公室報市政府研究審定。
4.市長簽發、頒發聘書。
5.館員受聘后,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向社會公布受聘館員名單。
(三)館員履職要求。
館長、副館長、館員、文史研究員不轉工作崗位、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館員是文史研究館的主體,要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榮譽感,各展所長,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四)館員退出機制。
館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麗水市文史研究館經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報市政協黨組研究后,由市政協辦公室報請市政府予以解聘,麗水市文史研究館書面通知解聘館員所在部門(單位)。具體情形為:
1.館員申請辭聘的。
2.無故不履行職責,經督促仍不改正的。
3.從事與館員身份不符的活動,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身體原因無法履職的。
5.館員年齡超過80歲的。
6.其他應當解聘的情形。
(五)根據工作需要,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可聘任本地德高望重的或麗水籍在外有一定影響力的文史專家為榮譽館員(顧問);也可聘任有關專家學者、文史研究者以及文史愛好者作為文史研究員,協助開展文史研究、調研資政等工作。顧問及文史研究員聘任期五年。
四、加強對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工作的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支持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工作,支持館員(文史研究員)開展研究、創作等履職活動;虛心聽取館員(文史研究員)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館員(文史研究員)對政府工作的民主監督。有關部門要為麗水市文史研究館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邀請館員(文史研究員)列席市“兩會”等重要會議,按照相關規定落實館員(文史研究員)工作待遇,為市文史館日常辦公、開展研究活動等提供經費保障。市文史研究館要深入學習習近平文化思想,積極探索建設現代文明,堅持開門辦館,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加強自身建設,探索和創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領域,不斷提高組織協調和服務保障能力。
附件:麗水市文史研究館首任館長、副館長、第一批聘任館員及文史研究員名單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麗水市文史研究館首任館長、副館長、
第一批聘任館員及文史研究員名單
館 長:何衛寧 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副館長:朱玉康 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
王培權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
吳飛飛 市文廣旅體局黨組書記、局長
館 員(15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 迅、王 赳、王志偉、呂立漢、劉程遠、李水福
楊賢高、吳志標、吳品禾、張永忠、陳小甫、陳志寧
項一中、胡兆雄、雷后興
文史研究員(7人,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振春、甘長飛、呂駕宇、朱旭明、洪關旺、黃育盛、麻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