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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000026455663/2024-43393 文號 麗政辦發〔2024〕73號
組配分類 市政府文件 發布機構 市府辦
成文日期 2024-12-03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2-11 11:08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 市府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事件分級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市應急指揮部

     2.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  市應急指揮部工作組

     2.4  縣(市、區)應急指揮部

     2.5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2.6  電力企業

     2.7  重要電力用戶

     2.8  專家組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  風險分析

     3.2  監測

     3.3  預警

4  信息報告

     4.1  報告流程

     4.2  報告內容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5.2  響應措施

     5.3  社會動員與參與

     5.4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5.5  響應終止

6  后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6.2  事件調查

     6.3  善后處置

     6.4  恢復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隊伍保障

     7.2  裝備物資保障

     7.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7.4  技術保障

     7.5  應急電源保障

     7.6  醫療衛生保障

     7.7  資金保障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8.2  預案解釋

     8.3  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實現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全市范圍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浙江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麗水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等,修訂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麗水地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麗水城市安全、社會穩定、企業生產和人民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當麗水市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而導致大面積停電時,根據需要參照本預案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重在預防、保障民生、維護穩定、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市級相關部門、縣(市、區)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根據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

1.5.1  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浙江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且對麗水電網有特別重大影響。

1.5.2  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且對麗水電網有重大影響。

(2)麗水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1.5.3  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且對麗水電網有較大影響。

(2)麗水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3)縣(市、區)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1.5.4  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1)浙江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且對麗水電網有一定影響。

(2)麗水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3)縣(市、區)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市應急指揮部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政府立即成立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工作。

2.1.1  市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市應急管理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麗水軍分區、武警麗水支隊、麗水經開區管委會、市氣象局、麗水海關、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麗水供電公司、金溫鐵道開發公司、金華車務段麗水站等分管負責人??筛鶕獙ぷ餍枰黾佑嘘P縣(市、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發電企業分管負責人。

(2)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市應急管理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麗水軍分區、武警麗水支隊、麗水經開區管委會、市氣象局、麗水海關、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麗水供電公司、金溫鐵道開發公司、金華車務段麗水站等分管負責人。

(3)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副總指揮:市發改委、市應急管理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麗水軍分區、武警麗水支隊、麗水經開區管委會、市氣象局、麗水海關、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麗水供電公司、金溫鐵道開發公司、金華車務段麗水站等分管負責人。

2.1.2  市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統一領導和指揮本市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2)研究應急重大決策和部署,協調解決電網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指揮市本級有關部門、相關縣(市、區)政府開展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下達應急指令,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和應急終止命令。

(4)及時向浙江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報告相關情況,視情提出協調支援請求,開展應急聯動。

(5)在臺風洪澇災害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做好銜接。

(6)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評估與總結。

(7)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期間日常性、具體性、事務性等工作由市發改委、國網麗水供電公司負責,指揮中心設在國網麗水供電公司。召集人:市發改委主任、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總經理,副召集人:市發改委副主任、國網麗水供電公司副總經理。

2.2  市應急指揮部工作組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可以下設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2.2.1  綜合協調組

(1)組成: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事發縣(市、區)政府等參加。

(2)職責:協調組織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各個工作組傳達事件處置進展情況,根據情況及時調撥應急發電車及調運應急物資,負責電力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2.2  電力恢復組

(1)組成:由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麗水軍分區、武警麗水支隊、有關電力企業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2)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為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重要場所提供應急保電設施,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組織跨縣(市、區)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提供停電區域地圖和地理信息數據,協調軍隊、武警等有關力量參與應急搶險搶修工作。

2.2.3  新聞宣傳組

(1)組成: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文廣旅體局、市應急管理局、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2)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信息,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2.4  綜合保障組

(1)組成: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麗水海關、金溫鐵道開發公司、金華車務段麗水站、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企業。

(2)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電力搶修恢復方案,落實電力搶修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及時恢復供水、供氣、供熱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2.5  社會穩定組

(1)組成: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麗水軍分區、武警麗水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企業。

(2)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應急救援,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價格基本穩定,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加強因停電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穩控工作,加強道路交通的指揮、疏導,做好有關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2.3  縣(市、區)應急指揮部

各縣(市、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響應的組織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接受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接受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縣(市、區)政府負責應對處置。

建立跨縣(市、區)大面積停電應急合作機制,對需要市級層面協調處置的跨縣(市、區)突發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請求。

2.4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省應急指揮部統籌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

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統籌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

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統籌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由區縣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

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5  電力企業

市內各電力企業(包括統調發電企業、電網企業等,下同)建立健全本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在各級政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6  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應制定本單位的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備案。結合自身重要等級,根據《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范》(GB/Z29328-2018)自備應急電源。落實停電事件的預防和準備措施,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嚴格執行需求側負荷控制措施。

2.7  專家組

各級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并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停電時間、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論證評估,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  風險分析

3.1.1  風險源分析

麗水電網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的風險主要包括:

(1)全市供電面積約1.73萬平方公里,受地形地質構造復雜和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的影響,供電區域內暴雨、雷暴、臺風、大雪、大霧、冰雹、凍雨、山火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可能造成電網輸變電設施設備大范圍損毀,從而導致大面積停電。

(2)麗水電網單線、單母、單變、同桿多回線等供電情況仍然存在,安全控制難度較大。重要發、輸、變電設備、自動化系統故障,或電力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遭受網絡攻擊,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3)麗水境內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偷盜電力設施設備、非法侵入、火災爆炸、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設備損毀,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4)浙江電網特高壓交直流互聯運行且單一通道的外來電比重大,省內若發生多條直流線路同時閉鎖或交直流線路連鎖等嚴重故障,波及麗水電網,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5)浙江省一次能源(煤、油、氣)基本依靠省外輸入,因燃料短供、燃料質差等造成市外省內發電企業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少,波及麗水電網,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

3.1.2  社會風險分析

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道路照明設施大面積失明,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城市安全、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企業生產、人民生活。

3.2  監測

市內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網絡安全環境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網信、經信、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林業、地震、氣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3.3  預警

3.3.1  預警發布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市發改委,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并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市發改委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市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新聞媒體、網站、應急廣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應建立快速發布綠色通道,確保在第一時間多途徑、多手段無償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3.2  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預警信息發布后,電力調度機構要優化調整電網運行方式,做好隔離故障區域準備,必要時可按規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時向上級調度機構報送相關信息,爭取上級調度機構支持。

(2)電力企業要加強設施設備運行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3)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

(4)市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應急準備;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3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信息報告

4.1  報告流程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市發改委、省電力公司和浙江能源監管辦報告。

市發改委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進行核實,組織專家會同電力企業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類別、事件等級作出初步認定。

初判為較大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市發改委應立即按程序向省能源局和市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初判為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市發改委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市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初判未達到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但對社會構成較大影響,市發改委也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4.2  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信息來源、事發時間、事發地點、停電范圍、影響范圍、減供負荷、事件級別、事件經過、已造成后果、原因初判、事件性質、先期處置情況、事件發展趨勢和采取的措施等。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統籌協調,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2)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3)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統籌協調,區縣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4)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區縣應急指揮部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5)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按照“誰發布、誰調整”的原則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2  響應措施

5.2.1  先期處置措施

(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啟動前,國網麗水供電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離故障點,控制范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電力主網安全和運行電網正常供電。

(2)重要電力用戶立即實施先期處置,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減少損失。

5.2.2  Ⅰ級、Ⅱ級響應措施

(1)市應急指揮部響應措施。

在省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協調解決縣(市、區)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提出的請求事項;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并視情協調軍隊、武警等有關力量參與應急處置;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響應措施。

市委宣傳部:牽頭新聞宣傳組工作;及時組織協調市屬媒體,協助電力部門積極主動向社會發布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市委網信辦: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網絡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協調組織大面積停電事件網上輿論引導和處置。統籌協調督促電力行業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保護。

市發改委:牽頭綜合協調組工作和綜合保障組工作。做好非故障區域電力保障和緊急狀態下的有序用電工作;協調有關電力企業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項目的計劃安排和銜接工作,負責天然氣供應應急保障管理。負責對大面積停電區域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監測預警,及時提請市政府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價格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價格正常秩序。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有關方案,協調相關應急物資保障工作。負責聯系浙江能源監管辦和省能源局。

市經信局:參與綜合保障組工作,配合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通信企業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督導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事故所在區域內學校做好大面積停電應對工作,確保校園平穩有序。

市公安局:牽頭社會穩定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維護事故所在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事故所在地民政部門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市人力社保局:指導事故所在地人力社保主管部門做好技工類學校停止上課、集會等群體性活動。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的建設項目用地安排,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級預報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并協助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建議。

市建設局:負責協調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迅速恢復城市供水、燃氣和道路設施照明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正常運行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交通工具,疏導滯留旅客,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物資運輸,協調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安全。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水利工程災情、險情等有關信息,必要時協調小型水電站提供應急電源。

市商務局:按照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物資應急保障方案,負責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

市文廣旅體局:負責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停電地區醫院自保電應急啟動并采取臨時應急措施,組織傷員救治。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統一發布電網停電相關的自然災害信息,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協調解決電力線路搶險中的林木砍伐事宜,負責指導電網恢復正常運行所需建設項目林地占用、林木處置等相關工作。

麗水軍分區:負責組織民兵并協調駐麗部隊參加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

武警麗水支隊:負責組織所屬武警部隊參加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協同公安部門維護社會秩序。

市氣象局:負責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麗水海關:負責做好重要應急物資的通關保障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金溫鐵道開發公司:負責組織疏導、運輸涉及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鐵路運輸。

金華車務段麗水站:負責組織疏導、運輸涉及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應急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的鐵路運輸。

國網麗水供電公司:牽頭電力恢復組工作,負責搶修受損電網設施設備,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向重要用戶和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網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組織事發地供電企業為居民基本的通信、應急照明、急救醫療等提供應急充電設施,第一時間就大面積停電事件情況告知受影響地區和單位。

麗水境內發電企業:負責本企業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協助其他電力企業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區縣應急指揮部響應措施。

大面積停電事件事發區縣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并根據省、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動員部署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辦公場所。配合綜合保障組為現場搶修救援工作人員提供生活后勤保障。

(4)重要電力用戶響應措施。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  Ⅲ級響應措施

(1)市應急指揮部的響應措施。

當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政府成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負責指揮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救災、應急搶險搶修、現場處置恢復等應對工作;事發縣(市、區)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市政府可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縣(市、區)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應急協調工作。

(2)市工作組響應措施。

傳達市委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求,督促事發區縣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貫徹落實;根據事發區縣應急指揮部和電力企業請求,協調有關部門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縣(市、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協調指導大面積停電事件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5.2.4  Ⅳ級響應措施

(1)市應急指揮部的響應措施。

當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在兩個及以上縣(市、區)時,市政府成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負責指揮協調縣(市、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當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在一個縣(市、區)時,由事發縣(市、區)政府成立區縣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啟動應急響應,負責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救災、應急搶險搶修、現場處置恢復等應對工作;必要時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區縣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應急協調工作。

(2)市工作組響應措施。

傳達市委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領導要求,督促事發區縣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貫徹落實;根據事發區縣應急指揮部和電力企業請求,協調有關部門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縣(市、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協調指導大面積停電事件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5.3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4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停電情況及事件處置等信息,由市應急指揮部審核和發布。

有關新聞稿須經縣級以上應急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對省內有重大影響的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省應急指揮部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5  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應急響應終止后,相應應急指揮機構隨即撤銷。

6  后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事件分級,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  事件調查

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調查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浙江能源監管辦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形成調查報告,報上級能源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

6.3  善后處置

大面積停電事件事發地政府及時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對在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資、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

6.4  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施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各級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市內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縣(市、區)政府應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市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社會應急力量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故處置工作。協調軍隊、武警部隊等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裝備物資保障

市內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社會化儲備。

7.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

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7.4  技術保障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測繪等服務。有關單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7.5  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

市級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區域“黑啟動”電源。

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

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加強應急電源保障的督導檢查,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自備應急電源建設,加強醫療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確保在應急響應期間醫療救護和醫療秩序穩定。做好發生次生衍生災害期間的醫療防護工作。

7.7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和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及應急演練的資金保障工作。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原則上每三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預案演練,市發改委會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部門職責、應急資源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8.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0〕53號)同時廢止。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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