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MB19859724/2024-00248 | 文號 | 麗文廣旅體〔2024〕3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文廣旅體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66-2024-001 |
各縣(市、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局直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處室、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
經研究,決定對《關于推進處州府城 “ 百縣千碗”美食街 區建設的政策措施》(麗文廣旅體〔2022〕129號)的個別條款做如下修改:
一、將文本中的一( 一)相關內容修改為:鼓勵街區參照《 “百縣千碗”評價和認定規范》中對美食街區的相關標準,圍繞 “百縣千碗”開展業態規劃和打造,建設 “百縣千碗”標識標牌 , 以及體現麗水美食特色的景觀小品、展示區域等,在街區整體 改造工程完工并經市文廣旅體局審核認定后,按實際改造投資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改造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二、將文本中的一(三)1相關內容修改為:街區運營主體 不定期組織非遺體驗等研學活動, 由傳承人招募學徒,單次參 加活動者不少于20人的,符合相關規定并提交活動佐證材料, 前2年每年給予每場0.2萬元的補助,一年內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三、將文本中的一(三)2相關內容修改為:街區運營主體 在街區內開展的文化演出活動,活動時長不少于1小時,節目不 少于8個的,符合相關規定并提交活動佐證材料,前2年每年給 予每場0.3萬元的補助,一年內不少于5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關于推進處州府城 “百縣千碗”美食街區建設的政策措施
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 年 1 月 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推進處州府城“百縣千碗”美食街區建設的 政策措施
為加快推進處州府城 “百縣千碗”美食街區創建工作,深 入挖掘麗水美食文化,打造麗水餐飲新地標,持續提升 “百縣 千碗 · 麗水味道” 品牌影響力,現結合實際,特制定處州府城“百縣千碗”美食街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如下:
一、打造有辨識度的處州府城“百縣千碗”美食街區
(一)推動街區改造升級
鼓勵街區參照《 “ 百縣千碗”評價和認定規范》中對美食 街區的相關標準, 圍繞 “ 百縣千碗”開展業態規劃和打造,建 設 “ 百縣千碗”標識標牌, 以及體現麗水美食特色的景觀小品 、展示區域等,在街區整體改造工程完工并經市文廣旅體局審 核認定后,按實際改造投資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改造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二)鼓勵街區開展主題營銷推廣
街區圍繞 “百縣千碗”開展主題營銷宣傳推廣活動,制作 “百縣千碗”的宣傳圖冊、宣傳視頻等,前 3 年每年依照投入總費用的 50%予以補助,年度內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
(三)支持街區開展文化活動
1.街區運營主體不定期組織非遺體驗等研學活動, 由傳承人招募學徒,單次參加活動者不少于20人的,符合相關規定并 提交活動佐證材料,前2年每年給予每場0.2萬元的補助,一年內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2.街區運營主體不定期組織非遺體驗等研學活動, 由傳承 人招募學徒,單次參加活動者不少于20人的,符合相關規定并 提交活動佐證材料,前2年每年給予每場0.2萬元的補助,一年內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3.市、 區文旅部門每年在處州府城舉行婺劇展演、送戲下鄉、處州小劇場等各類文化活動不少于 5 場。
(四)鼓勵街區運營主體投資建設以展示麗水美食文化為 主要元素的民辦博物館,相關補助政策按照《麗水市區民辦博物館補助實施細則》(麗文廣旅體〔202116 號)執行。
(五)街區被評為 “詩畫浙江 · 百縣千碗”美食街區的, 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生態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 干意見>實施細則(試行)》(麗文廣旅〔2021〕 36 號) ,獎勵 30 萬元。
二、支持縣(市、區)特色餐飲店入駐街區
將處州府城打造成 “ 一縣一店”特色美食街區,2022 年 12 月底前,與處州府城街區運營主體簽訂入駐協議,代表 9 縣(市、 區)地域特色的 2 家餐飲店,給于以下補助:
(一)支持餐飲店特色裝修
餐飲店于 2023 年 3 月底前啟動裝修,且裝修符合《 “ 百縣千碗”評價和認定規范》的相關要求,整體風格突出當地文化特色, “ 百縣千碗”標志標識明顯、規范的,并經市文廣旅 體局審核認定后, 按照裝修面積予以補助。具體標準為: 100-300 平方米的,一次性給予 20 萬元的裝修補助; 300-600 平方米的,一次性給予 30 萬元的裝修補助;600-900 平方米的, 一次性給予 40 萬元的裝修補助,900 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的裝修補助。餐飲店按照文旅部門書吧建設標準,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和 裝修,合理設置書吧等設施設備的,各地圖書館將給予送書入吧支持,并實施借還一卡通服務。
(二)推動餐飲店提升運營管理
餐飲店進行 “百縣千碗”菜品研發、業務培訓、 品質提升 等,按照實際經營面積給予前 2 年的運營補助。具體標準為: 100-300 平方米的,每年給予 8 萬元的運營補助; 300-600 平 方米的,每年給予 10 萬元的運營補助;600-900 平方米的,每 年給予 12 萬元的運營補助,900 平方米以上的,每年給予 14萬元的運營補助。
(三)鼓勵餐飲店加大品牌宣傳
1.餐飲店開展線上線下營銷推廣,參與 “百縣千碗” 品牌 推廣活動,提升品牌影響力的,前 3 年每年依照投入費用的 50%給予補助,每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 5 萬元。
2.給于餐飲店在政府合作的OTA平臺上優先入駐的引流扶持。
3.每年對餐飲店開展不少于 1 次的達人探店或短視頻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扶持。
4.餐飲店正式營業后,可列入麗水文旅一卡通企業名單,成為麗水文旅一卡通入駐企業。
(四)對每家入駐處州府城的縣域特色餐飲店,正常營業 滿 1 年并經文旅部門認定,經營面積達到 200 平方的,一次性 給予 30 萬元的獎勵;經營面積達到 300 平方的, 一次性給予 45 萬元的獎勵;經營面積達到 400 平方的, 一次性給予 60 萬 元的獎勵。該項獎勵由各縣(市、 區)財政根據本縣實際參照執行,或對入駐處州府城的特色餐飲店出臺配套扶持政策。
(五)鼓勵餐飲店示范引領。街區餐飲店新評為省級 “ 百 縣千碗”旗艦店、示范店的,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 動生態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試行)》 (麗文廣旅體〔2021〕36 號)分別獎勵 5 萬元和 3 萬元。
三、附則
(一)以上獎勵政策與市本級其他同類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 同一主體同一事項按就高原則不重復獎勵。
(二)在申報資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偽造原始單據等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獎勵申報資格。
(三)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