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MB19859724/2023-43633 | 文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文廣旅體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根據我省“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的要求,為促進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關合理行使地方性法規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推進依法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防止同一違法行為“同案不同罰”、“合法不合理”等畸輕畸重行政處罰,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制定了《麗水市大窯龍泉窯遺址保護條例》《麗水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下簡稱《裁量基準》)。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為《麗水市大窯龍泉窯遺址保護條例》《麗水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文化市場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辦法的通知》《麗水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等。
三、主要內容
《裁量基準》在《麗水市大窯龍泉窯遺址保護條例》《麗水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確定的行政處罰種類、范圍內,與《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文化市場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辦法的通知》中的裁量規定相銜接,綜合考慮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按照當事人違法事實、性質、危害后果等相關因素,確定情節較輕、情節一般、情節嚴重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和罰款數額。罰款的計算方式為:
1.罰款為一定幅度的數額的,情節嚴重處罰:下限(含)=(最高罰款數額-最低罰款數額)×70%+最低罰款數額,上限(含)=最高罰款數額;情節一般處罰:下限(不含)=(最高罰款數額-最低罰款數額)×30%+最低罰款數額,上限(不含)=(最高罰款數額-最低罰款數額)×70%+最低罰款數額;情節較輕處罰:下限(含)=最低罰款數額,上限(含)=(最高罰款數額-最低罰款數額)×30%+最低罰款數額。
2.只規定最高罰款數額沒有規定最低罰款數額的,情節嚴重處罰:下限(含)=最高罰款數額×70%,上限(含)=最高罰款數額;情節一般處罰:下限(不含)=最高罰款數額×30%,上限(不含)=最高罰款數額×70%;情節較輕處罰:上限(含)=最高罰款數額×30%;
四、文件施行
文件發布日期是2023年9月25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9月25日(該文件因為辦案需要的原因,自發布之日未滿30日即施行)。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該文件由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解讀,解讀人:吳駿;聯系電話:0578-215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