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市級部門專欄 >> 市文廣旅體局 >> 政策法規
關于轉發《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印發新聞出版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監管事項清單(第一批)》 《浙江省廣播電視局印發廣播電視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時間:2023-09-14 20:42 來源:辦公室 瀏覽次數:

各縣(市、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為加快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開展新聞出版領域、廣播電視領域包容審慎監管,現將《浙江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印發新聞出版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監管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 《浙江省廣播電視局關于印發廣播電視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關于印發《新聞出版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監管事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廣播電視局關于印發《廣播電視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第一批)》的通知.pdf       


伊在人亚洲香蕉精品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