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2342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3〕42號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工作和發展實際,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2012年8月14日印發的《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市直單位經營性房產出租管理意見的通知》(麗政辦發〔2012〕121號)予以廢止。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關于規范市直單位經營性房產出租管理意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