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山街道,市本級各養老機構:
根據《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對養老機構給予紓困幫扶的通知》和《麗水市全力助企紓困鞏固經濟穩進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現就向市本級養老機構發放紓困補貼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和標準
市本級范圍內在民政部門備案的社會力量舉辦或經營的養老機構(包括公辦民營和民辦養老機構),按 2022 年 12 月 22日入住老年人數量,給予每床 1000 元的一次性補助。
二、資金來源和用途
本次補貼資金從市本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中列支,補助資金重點用于養老機構工作人員補貼、防疫、消殺物資支出。
三、組織實施
本次紓困補貼采取無感發放,由市民政局直接發放到各機構,入住老人數量依據 “浙里康養”系統 12 月 22 日數據(詳見附件),2023 年 1 月底前發放到位,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