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3-13627 | 文號 | 麗政發〔2023〕6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0-2023-0004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
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工作實施方案
(共8個方面36項政策舉措)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著力提振市場信心、穩定發展預期,加強各類政策的協調配合,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制定本政策。
一、頂格落實降本減負(4項)
1.提速涉企資金兌付。涉企獎補項目全部納入“麗即兌—政策找企業”系統,實現“政策一網發布、信息透明公布、政策線上兌現、資金智能管理、政策精準推送”的全流程線上服務。優化政策兌現流程,精簡審批環節、申報材料,加快各類涉企資金兌付進度。持續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2.全面落實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增值稅政策,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減免政策。加大助企紓困力度,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保障就業民生,落實重點群體、退役士兵創業稅費稅收優惠政策,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降低中小企業用能及檢測成本。對用電設備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業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計量裝置及以上工程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進一步規范電力市場交易,推動全市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擴大交易規模。切實推動電力穩價降價,鼓勵35千伏及以上的大用戶直接向電廠購電,引導售電公司向企業用戶讓利,對35千伏以下的企業用戶免除偏差考核,對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工商業用戶,現貨市場運行時,不承擔輔助服務、成本補償等市場分攤費用。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原則,全面推進天然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鼓勵上下游直接交易,穩步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建立健全終端銷售價格與采購成本聯動機制。降低企業檢驗監測成本,減半收取餐飲企業電梯、鍋爐、鍋爐水(介)質等檢驗檢測費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
4.延長階段性緩繳社保費的補繳期限。企業補繳階段性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2023年底,辦理緩繳社會保費的企業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全力擴大有效投資(4項)
5.穩住投資基本盤。發揮投資對穩增長的關鍵性作用,未來五年實施擴大有效投資“雙百雙千”行動,每年推進建設10億元以上重大項目100個,帶動有效投資1000億元以上;每年招引億元以上制造業項目100個,帶動未來五年制造業投資1000億元以上。持續超常規力度推進重大項目提速行動,統籌抓好400個左右市重點建設項目,謀深謀實項目前期,加快項目前期進度。繼續實行月考評、季調度機制,持續開展投資“賽馬”機制。(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廣旅體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征收指導中心、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6.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加快推動交通強市、水利工程等重大項目建設,持續擴大綠色能源有效投資,全力推進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鐵委辦、麗水機場指揮部、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7.招強引優蓄動能。堅持制造業優化導向,突出制造業大好高項目招引。建立招大引強要素保障和激勵機制,出臺實施招商引資二十條意見,用好市“雙招雙引”主題基金,建立從項目落地到企業投產達效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市“雙招雙引”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金控公司、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8.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和金融工具。全面統籌抓好專項債券項目、政策性金融工具項目的謀劃儲備、投放發行和推進實施。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和用地、用能、征遷等條件支撐,實現“投放即開工”,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三、穩定產業鏈供應鏈(7項)
9.鼓勵企業連續生產。對2022年累計增加值率(增加值率為增加值除以總產出)在10%以上且2023年一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5%以上的規上制造業企業,生產增量部分給予分檔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10.促進企業上規上限。對規上工業、規上服務業、限上批零住餐業、有資質等級建筑業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月度上規和首次‘小升規’的,按《麗水市促進企業上規上限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分檔獎勵。其中,工業企業上規升級,按月度標準給予5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分檔獎勵,并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給予10萬元、5萬元分檔獎勵,首次“小升規”獎勵10萬元;鼓勵服務業企業升規納統,按月度標準給予25萬元、20萬元、15萬元、12萬元分檔獎勵,并根據營業收入增長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分檔獎勵,首次“小升規”獎勵10萬元;鼓勵批零住餐企業上限納統,按月度標準分別給予批發零售企業25萬元、20萬元、15萬元分檔獎勵,給予住宿餐飲企業15萬元、12萬元、8萬元分檔獎勵,并根據銷售額和營業額增長情況分別給予批發零售企業10萬元、5萬元和住宿餐飲企業5萬元、3萬元分檔獎勵。鼓勵制造業企業主輔分離,對符合條件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給予首次上規上限專業市場、商貿綜合體系統建設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11.助推企業“穩產保鏈”。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行、企業主體、社會參與”原則,全力以赴幫助企業穩產促銷,加強上下游供需對接,維護供應鏈產業鏈穩定。探索常態化開展春季、秋季麗水產銷會,組織本土企業和山海協作地市上下游企業加強產銷對接,以線下或線上方式,舉辦緊固件、微電機、鋼板、鋼帶、鋼材、建材、蓄電池、空氣能熱水器、中醫藥產品等重點產品產銷對接專場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中心、市醫保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12.促進建筑企業做優做強。支持建筑業企業做優做強,完善企業資質晉升和評優評杯獎補政策,對晉升成功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施工總承包資質由乙級(二級)新晉升甲級(一級)獎勵100萬元;施工總承包資質由甲級(一級)新晉升特級獎勵600萬元;對建筑業企業承接的工程獲得“魯班獎”“錢江杯”“九龍杯”各級優質工程獎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幫助企業積極申報特級資質。鼓勵有實力、有愿景的企業加強協作,共同提高標志性工程和大體量工程的承接能力。優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評標辦法,推行參與麗水工程建設項目公開招投標企業的項目經理到場答辯制度;勘察、設計、全過程工程咨詢等類別項目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推進施工、工程總承包領域“評定分離”改革,按市本級、各縣(市、區)行政區域探索推行;做好麗水市外中標企業項目推進服務工作。加大表彰評獎力度。(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
13.促進服務業困難行業恢復發展。對全市民辦等養老機構按照實際運營床位數發放一次性紓困補貼,每個床位1000元。給予旅行社接團和接待工會療養的獎補,按在市內過夜游為標準,住1晚的,按接團游客人數,每名獎補20元;住2晚的,每名獎補30元;住3晚及以上的,每名獎補40元。(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14.支持交通運輸企業發展。對獲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依法主營道路貨物運輸的道路貨運法人企業,在12月底前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納入規上貨運周轉量(規上貨運周轉量為規上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其所有貨運車輛在報告期內實際運送的每批貨物重量與其相應運送距離的乘積之和)統計的,次年2月底前給予2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15.加大對旅游服務行業支持力度。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的療休養、工青婦、公務及黨團建等活動,可按規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服務事項或委托當地旅行社、療休養基地進行承接,旅行社可按規定開具普通發票并提供與合同內容一致的費用清單作為費用報銷依據。市、縣兩級所屬國有A級收費景區實行2023年2月份、3月份免費開放,鼓勵非國有A級收費景區免費開放,對2023年2月份、3月份免費開放的非國有A級收費景區,縣(市、區)財政每月給予2022年月均門票收入不少于30%的運營成本補助。鼓勵A級景區、文旅融合基地豐富二次消費產品,投資建設騎馬、玻璃棧橋(包括玻璃橋、玻璃平臺、玻璃棧道)、玻璃滑道、滑草、玻璃水滑梯、七彩滑道、小火車、懸崖秋千、飛拉達、凌空飛步、皮劃艇、漂流、傘翼滑翔(滑翔傘和動力傘)、威亞、沉浸式演繹等新業態項目。對2022年7月1日以來,非國有的A級景區、文旅融合基地增加以上新業態項目投入的,且在2023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的,給予每個新建業態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廣旅體局、市商務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促消費穩外貿提預期(5項)
16.大力刺激市場消費。全域發放消費券,其中市區(含蓮都區)發放消費券6000萬以上,全市發放消費券20000萬元以上。組團參加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浙江省農博會等展會。加快“麗水山耕”核心基地建設,每個新建基地獎勵10萬元;加大“麗水山耕”拳頭產品培育,對列入培育名單農產品獎勵10萬元,培育成功的拳頭產品獎勵30萬元;開展農產品銷售大王評比,新評定銷售大王每個獎勵10萬元;新培育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30家,對新培育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每家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市場監管局)
17.支持企業擴大進出口。實施千名外商進麗水、萬宗產品銷全球行動,打造地瓜經濟全球貿易共享平臺。支持外貿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擴大出口,鼓勵新設立外貿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加大對出口高新技術產品(機電類除外)的企業支持力度。在享受省級進口貼息的基礎上,進口《浙江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中的技術和產品,按進口額給予2%的獎勵;進口中東歐國家商品的,按進口額給予1%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進口獎勵限額為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8.支持企業積極參展。對企業(不限于外貿企業)報名參加由上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的重點進口展會的,對往返交通費和住宿費按實際支出予以補助,每次展會每人不超過2000元,每家企業每次展會限2人。企業參加國(境)外線下展覽會,每個線下標準展位的展位費企業自行承擔部分給予補助4萬元;出入境往返機票(僅限經濟艙)的企業自行承擔部分給予每張機票補助1萬元。實際支出的展位費和機票費低于補助額度的,按實際支出的金額補助,每家企業每個展會補助上限10萬元,每家企業年補助上限30萬元。企業參展如需申請經費補助,事前需向屬地商務部門報送活動方案和經費預算。支持企業積極防范和應對貿易風險,對小微企業實施成長型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政府聯保,對企業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給予80%的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中信保麗水營業部)
19.加大外資引進力度。搶抓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機遇,堅決貫徹市委招商引資戰略性先導工程精神,以招引重大產業類外資項目為核心,加大對總投資超過5000萬美元的重大外資項目、世界500強、跨國公司總部項目、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卡脖子”技術項目等高質量制造業外資的招引力度,鼓勵外資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用好省商務發展基金,謀劃設立外資產業發展基金。對當年現匯到資的鼓勵類項目,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雙招雙引”辦、市財政局、市外辦、市臺辦、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20.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扎實做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各項工作。因城施策,繼續延長部分房地產政策適用時間,謀劃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研究多孩家庭購房補貼,落實個人換購住房退個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加快推進城市有機更新,開工建設歷史文化街區及周邊區域有機更新項目,加大“房票”使用范圍和力度,切實改善城市居住環境。(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五、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4項)
21.加大機構貸款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貸款投放,加大對普惠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的貸款投放,確保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適當增加消費信貸。(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在麗金融機構)
22.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引導銀行用好降準、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等政策,實施普惠小微貸款增量激勵,深化“央行浙里貸”應用,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服務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加快建設麗水市生態金融綜合服務平臺,探索銀企融資對接新模式。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授權、授信、盡職免責“三張清單”機制,深化聯合會商幫扶機制。推進“連續貸+靈活貸”兩項機制創新,大力推廣年審制、隨借隨還等。鼓勵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發行信用類債券。落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付手續費降費政策。探索面向服務業新產業、新業態和靈活就業人員專屬保險,進一步推進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責任單位: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麗水銀保監分局、在麗金融機構)
23.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責任單位:麗水銀保監分局、在麗金融機構)
24.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積極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對2023年底前到期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應續盡續。2023年底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繼續實行0.25%/年,優惠部分由財政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在麗金融機構)
六、全面優化營商環境(4項)
25.實施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全面深化簡政放權、公正監管、提升服務效能等22項優化營商環境重點改革,重點梳理一批問題清單和攻堅清單,著力解決一批堵點難點問題。加強營商環境“無感監測”,持續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大比拼,推動比學趕超、以評促改。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題監督作用。設立營商環境市長熱線(信箱)。提升營商環境數字化水平,進一步迭代優化浙里營商麗水服務專區建設,為市場主體提供辦事、服務、咨詢、投訴等一系列集成綜合服務。將鏈長制總結推廣到建筑業、批零住餐業、營利性服務業等其他行業。深化最多查一次“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落實首違不罰、輕違免罰等柔性執法制度,推廣告知承諾制、說理式執法等審慎包容執法方式,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做到為企服務不擾企,全力打造“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營商環境。強化政策宣傳解讀,確保政策直達各類主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6.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大力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優化便利化登記服務,深入推行企業開辦“一環節、一日辦、零費用、零跑動”,實行一體化集成辦理。健全“跨省通辦”異地協同聯動工作機制,新增高頻服務事項20項以上,新增服務網點50個以上。全面提升政務服務隊伍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打造麗水“全程幫辦”品牌,將代辦服務范圍向“企業設立”和“竣工驗收”兩端延伸,向證照幫辦、代辦等民生領域延伸。持續優化辦電、辦水等流程,壓縮用戶申請至通水、通氣時間。(責任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7.持續開展“鏈長領銜紓困幫扶”。全面梳理產業鏈及服務業企業問題清單,排摸增加值率高、增長貢獻度大的前10家長板和10家短板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批零住餐業、營利性服務業規上(限)企業,由“鏈長”和主管部門負責專項幫扶,制定專屬幫扶政策,開展精準服務。切實發揮好助企服務員的“五員”作用,嚴格落實“135”辦結機制,確保企業反映問題得到及時協調解決。(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28.優化小微個體發展環境。政府牽頭組建小微個體紓困專班。支持保障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依法平等進入除國家規定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加大經營場所支持,合理利用國有場地資源,為小微個體提供租金低廉的經營場所。縣級政府應當劃定區域、規定時段允許擺攤經營??蓪Α皞€轉企”企業及其所在鄉鎮(街道),給予一定的財政獎勵補助。開展分型分類培育,按照“三型”(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四類”(名、特、優、新)精準幫扶,支持和培育200家有影響力的知名老店、特色小作坊、“網紅店鋪”,挖掘宣傳一批“老字號”“老藝人”,提升小微個體發展質量。深入推進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審全國試點,依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按照有關規定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先進典型進行表彰獎勵,不斷提升經營者的榮譽感、獲得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稅務局、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七、穩就業惠民生優服務(3項)
29.強化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嚴格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就業補助等相關政策。積極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活動,支持企業外出招聘。加大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工作力度,2023年底前,對于企業直接組織技能等級認定并取得技能等級證書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按標準上浮30%直補企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在麗高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開展電商直播、農三師、西餐師、民宿管家等職業工種培訓。(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30.支持企業留工穩崗。對市區范圍內經市經信部門認定的制造業企業春節期間加班追產員工發放“留崗紅包”,每人每天80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執行期限:2023年1月7日至2月5日)。對市區范圍內經市建設部門、商務部門、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大型超市、交通運輸和交通工程企業的加班追產員工發放“留崗紅包”,每人每天80元(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執行期限:2023年1月9日至2月5日)。對市區范圍內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認定的郵政快遞企業在崗從業人員發放“留崗紅包”,每人每天80元(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執行期限: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企業穩工穩產并開展對留浙過年省外員工溫暖關愛行動的通知》,對春節期間留工的重點企業,按外省籍參保員工每人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31.做好返鄉返崗服務。支持員工早日返崗,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對自行返崗的重點企業市外員工給予300至500元交通補貼;對員工來源地較為集中地區無法及時返崗的,鼓勵重點企業開展點對點接返服務,對支出的包車費用給予50%的補助。鼓勵新員工來麗就業,一季度,省外初次來麗就業人員與重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依法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3個月后,給予1000元就業補助;鼓勵民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用工調劑,為企業招用省外務工人員且工作滿1個月的,給予1000元/人的補貼,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八、加強要素保障力度(5項)
32.加強資金資源統籌。統籌資金,通過財政補助、貼息、減稅等方式,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項目、縣(市、區)、開發區的激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雙招雙引”辦、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
33.加大土地指標市域統籌力度。系統集成空間規劃額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補充耕地指標,實現資源精準配置、優配優用,提高要素保障效率和質量。(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
34.強化能源要素保障。用足用好省能耗年度增量指標,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做大能耗總量抵扣指標,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能耗國家單列,落實原料用能不納入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等政策,進一步拓展能耗指標來源,全力保障“大好高”重大產業項目用能。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噸標準煤/萬元的項目,節能審查開通“綠色通道”,全力加快審批進度,保障項目盡早落地。對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高于0.52噸標準煤/萬元的非高耗能行業高質量項目,在項目落實能耗平衡方案后及時組織開展節能審查。全力保障電力、天然氣等能源供應,全力做好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工作。引導和鼓勵供用氣企業簽訂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合同,保障天然氣供應穩定,盡最大努力把重點時段能源短缺的影響降到最低。(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35.加大金融要素支持。鼓勵各金融機構擴大審批權限,提高融資便捷度,加強信貸投放和產品創新,保障重點項目、縣(市、區)融資需求,推動企業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麗水市中心支行、麗水銀保監分局、在麗金融機構)
36.強化產業基金引領。充分發揮高質量綠色發展產業基金的引導作用,深化基金招商模式,大力支持招引“大好高”項目。(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雙招雙引”辦)
九、建立健全高效落實機制
持續深化經濟運行“四個體系”晾曬比拼,加強“周監測、月分析”,積極開展經濟運行監測和調度,晾曬比拼結果計入市委市政府綜合考核。各縣(市、區)、麗水開發區建立健全高效落實機制,對經濟發展中的瓶頸、堵點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加快推動政策落地生效。
(一)加強政策承接。對照省政府下發的“8+4”政策體系,逐項逐條建立市級單位責任清單、承接項目或措施清單,同市縣地方政策形成協同效應。
(二)加強政策宣傳。統籌宣傳資源,加強預期引導,做好各項紓困措施的宣傳解讀,指導基層、企業用好用足政策。
(三)加強督查評估。健全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政策落實督查評估機制,重點圍繞政策落實“快實準”進行督查檢查,進一步強化進度管理。對于經濟社會發展做得好的縣(市、區)、麗水開發區及相關市直部門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到位的進行督辦推動。堅持依法統計、實事求是,對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或物質利益的,追繳騙取的榮譽稱號和物質利益,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四)加強政策儲備。要密切關注跟蹤新形勢新情況變化,精準把握政策提前量和冗余度,做好應對超預期變化的政策工具儲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中有注明執行期限的除外,市直相關部門結合本方案自行制定實施細則;實施方案各項政策適用范圍為市本級、蓮都區、麗水開發區(有明確規定的除外),各縣(市、區)可參照制定;所需財政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其中涉及市直規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兌付資金由蓮都區先行支付,根據實際兌付金額納入當年度市區財政體制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