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3-44835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3〕74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有效性 | 有效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1-2023-0014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提升消費能力、優化消費供給、改善消費環境,助推我市青年發展型城市建設,打造年輕態、活力范、時尚感的青春活力城市形象,經市政府同意,現就促進商貿流通業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打造消費新場景
(一)商業規劃統籌。編制商業網點布局專項規劃,完善商業網點布局管理,增強規模聚集效應,促進商貿有效投資,繁榮商業消費。
(二)提升城市消費載體。圍繞“夜游”“夜景”“夜秀”“夜讀”“夜市”“夜娛”“夜養”等,打造“處州萬象夜”區域消費公共品牌。建設一刻鐘便民生活圈、高品質步行街、商業特色街(區)、智慧商圈試點等消費新業態。
(三)構筑縣域特色消費。推動各地改造鄉鎮商貿中心、集貿市場、街巷、農村新型便民商店等,建設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重點、村為基礎的縣域商業體系,打造一縣一特色。
(四)以活動合力激發消費活力。完善合作辦節機制,發揮節慶活動、政策舉措、創新激勵的疊加效應,聚焦新客群、新供給、新場景,促進購物、文旅、美食、賽事、展覽等板塊聯動,開展“浙麗來消費”系列活動。
二、培育會展經濟
(五)鼓勵市場化辦會。對以市場化方式在麗舉辦參會人數1000人(含)以上、實際會期3個半天或在麗水住宿1天以上的會議,一次性給予舉辦的市場主體10萬元的扶持。參會人數1000人(含)以上的,人數每增加10%,扶持標準相應增加10%,每屆不超過50萬元。
(六)鼓勵市場化辦展。事前經屬地商務部門確認,對在本市專業展館或重點商圈舉辦、展期不少于3天、展覽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市場化貿易類和消費類展覽項目(不包括各類成就展、人才交流會、圖片展等項目),按項目展覽面積規模給予扶持:
1.項目展覽面積在3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扶持;
2.項目展覽面積在5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萬元扶持;
3.項目展覽面積超過8000平方米(含)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扶持。
一次性扶持最高不得超過總成本的50%。重點扶持符合我市主導產業方向、對我市經濟社會等領域有重要促進作用的項目。逐步增加成交額等經濟效益類指標。
(七)提升我市展覽業國際化影響力。引進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項目來本市舉辦,一次性給予15萬元扶持。在本市舉辦的展覽項目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
三、壯大商貿主體
(八)做優批發業。用好《浙江省鼓勵和引導發展總部經濟的若干意見(修訂版)》等政策,按照“留住一批、培育一批、引進一批”的要求,做優做特批發業。
(九)做大零售業。落實“工貿分離一批、限下轉限上一批、納稅轉納統一批”策略,不斷擴大零售業主體。
(十)強化協同推進。支持各地建立商貿業、制造業統籌招引的招商引資機制,將商貿業與制造業招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從源頭引進上做大增量。
四、推動做優做強
(十一)鼓勵上限納統。對月度納統的批發零售業企業,在5月底前納統的,給予25萬元獎勵;在8月底前完成納統的,給予20萬元獎勵;在10月底前完成納統的,給予15萬元獎勵;對年度納統的批發零售業企業(含個體戶),給予10萬元獎勵。
其中,零售企業(含個體戶)納統當年銷售額在0.2億元及以上、0.5億元及以上、1億元及以上、2億元及以上、5億元及以上的,再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5萬元、35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培育重點零售主體。在庫后次年起,零售企業(含個體戶)銷售額同比增速達到15%及以上且增量在0.2億元及以上、0.5億元及以上、1億元及以上、2億元及以上、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70萬元獎勵。
(十三)支持連鎖經營。當年營業額增幅達10%的限上零售企業開展直營連鎖經營的,分店(指不具有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年營業額達20萬元且按制度規定分店數據納入總部計算的,當年新開設門店按5萬元/家給予補助,補助總額最高50萬元。
五、強化品牌引領
(十四)培育骨干企業。根據年度銷售額,對排名前10且正增長的零售企業納入麗水市年度重點零售企業庫。
(十五)推動創牌創優。定期開展麗水老字號評選,支持商貿企業申報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充分發揮老字號在商貿流通、消費促進、質量管理、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文化傳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
六、提高消費基礎保障
(十六)加強市場運行監測。開展全市重點商貿企業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全面反映全市重點商貿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發展趨勢,為商貿發展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助力企業發展。
七、附則
涉及的獎勵補助措施適用于市區市場主體,獎補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市直、蓮都區、麗水開發區財政分別承擔。企業可同時享受本政策和省級及以上扶持政策。同一項目符合本市多項政策要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