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160R/2022-39227 | 文號 | 麗科〔2022〕18號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科技局、經開區經發局,在麗高校、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麗水市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科技平臺建設,我局制定了《麗水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試行)》《麗水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麗水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試行).docx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麗水市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規范市級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重點實驗室在自主創新中的作用,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點實驗室是組織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集聚和培養優秀科研人才,開展高水平學術交流,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具備先進科研裝備條件,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引領和服務的科研機構。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歸口管理本市重點實驗室認定及其建設。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重點實驗室的認定、重組、合并和撤銷;
?。ǘ┙M織對重點實驗室的評估;
?。ㄈχ攸c實驗室開展的科技項目給予擇優支持;
?。ㄋ模┚幹浦攸c實驗室建設財政補助經費的年度預算。
第四條 重點實驗室的建設主要依托其所在單位。依托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撠熉男兄攸c實驗室建設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
?。ǘ┢溉沃攸c實驗室主任及學術委員會主任;
?。ㄈ徍恕⒈O督重點實驗室建設經費的使用;
?。ㄋ模┨峁┲攸c實驗室建設和運行所必需的資金和物資,保障重點實驗室開展正常工作所需人員的配備;
?。ㄎ澹χ攸c實驗室進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技局做好重點實驗室定期評估工作等。
第五條 重點實驗室主要職責是:
?。ㄒ唬┮垣@取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提高持續創新能力為目標,針對我市學科發展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以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為主開展創新研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ǘ┡囵B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隊伍,集聚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
(三)實行對外開放,開展高層次、高水平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加強產學研結合,加快技術向產業的轉移,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ㄋ模┫蛞劳袉挝缓褪锌萍季稚蠄竽甓冉y計報表以及年度建設情況。
第三章 申報與認定
第六條 市級重點實驗室主要支持我市重點發展的生態工業五大主導產業集群和具有我市優勢特色的學科領域,重點向科創走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創新高地傾斜。加大市級重點實驗室在企業建設布局的力度。
第七條 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單位可獨立或聯合申請重點實驗室的認定。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單位采用多元投入、多點依托等方式共同組建重點實驗室。
第八條 申請認定重點實驗室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較高學術水平,在學科發展前沿或有廣泛應用前景的領域開展研究,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開展相關研究,特別是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實驗開發,在全市范圍內具有明顯特色和優勢,研究方向明確并具有前瞻性;
?。ǘ┯邢鄳膱龅亍x器設備等基礎條件,科研用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原值達800萬元以上;
?。ㄈ碛懈咚降膶W科、學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科研隊伍,擁有管理能力強的領導班子。專職科技人員應不少于18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比例不低于總人數的60%。
?。ㄋ模┚哂邢鄬械难芯糠较?、科學合理的組織架構和規范有效的管理運行制度;有明確的目標定位和發展規劃,能發揮學術引領作用,具備承擔國家、省、市級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
?。ㄎ澹┙晡窗l生環保、安全、知識產權以及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
第九條 申報重點實驗室認定,可由依托單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請。市科技局收到申請后,對提交的可行性報告進行論證。根據論證意見確定市級重點實驗室認定和培育名單。
第十條 市級重點實驗室名稱應采用“麗水市+核心研究方向+重點實驗室”。
第四章 運行與管理
第十一條 市級重點實驗室及依托單位應根據本研究領域的發展趨勢,制定切實可行的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市級重點實驗室要建立健全建設運行管理制度,制訂包括學術委員會章程以及科研、儀器設備、財務、人才、知識產權、開放基金、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加強開放交流,加強產學研合作,推廣與應用創新方法,開展協同創新,形成創新成果,提供公共科技服務。依托單位要為市級重點實驗室提供建設和運行所需人才、資金、設備和場地等必要條件保障,協調解決建設與運行中的有關問題。
第十三條 市級重點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由依托單位推薦與聘任,報市科技局備案。人選應是本學科或本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在市級重點實驗室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8個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每屆任期一般為五年。
第十四條 市級重點實驗室設立學術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研究方向、發展規劃、工作目標、年度工作計劃、重大學術活動、開放研究課題,提供技術經濟咨詢等。
學術委員會成員由國內外本領域專家組成,一般為5至7人(單數)組成,其中依托單位人員不超過三分之一。學術委員會主任及成員由依托單位聘任,報市科技局備案。每屆任期一般為五年,每次換屆的調整人數應在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五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名稱更名、研究方向變更等,應提出書面報告,提交學術委員會和相關學科專家論證。由依托單位審核并出具事項變更報告,報市科技局核準。
第十六條 建立全過程管理的信息系統,加強對市級重點實驗室發展的統計、監測分析和綜合評價。各市級重點實驗室應及時在信息系統中填報反映其建設、運行和管理等情況。
第十七條 在市級重點實驗室完成的專著、論文、軟件、數據庫等研究成果均應署實驗室的名稱。
第五章 考核與評價
第十八條 市科技局對市級重點實驗室,每兩年組織一次績效評價工作。
?。ㄒ唬┰u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并公布評價結果。
?。ǘυu價結果為“優秀、良好”的,按政策給予績效獎勵,對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銷市級重點實驗室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可直接確認為市級重點實驗室。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
麗水市重點實驗室認定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價標準 | 分值 |
基本條件 | 1產業領域 | 符合我市重點發展的生態工業五大主導產業集群和具有我市優勢特色的學科領域。 | 符合/不符合 |
2研發機構 | 已擁有相應的組織架構、資金投入、制度建設和運行機制。 | ||
3研究開發人員 | 專職研究開發人員18人以上,其中副高(含)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比例不低于總人數的60%。 | ||
4研發場地 | 相對集中研發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 | ||
5科研設備 | 科研設備原值總額800萬元以上。 | ||
6社會責任 | 申請認定前三年未發生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嚴重的環境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稅務違法、科研失信等行為。 | ||
必要性與可行性(100 分) | 1建設目標 | 以獲取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提高持續創新能力為目標,針對我市學科發展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以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為主開展創新研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15分)。對創建省級重點實驗室等省級平臺具有明確的目標計劃。(5分) | 20 |
2研究條件 | 有較高學術水平,在學科發展前沿或有廣泛應用前景的領域開展研究;具備承擔國家、省、市級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 | 15 | |
3任務舉措 | 針對我市學科發展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以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為主開展創新研究,組織關鍵核心技術攻關(5分),突破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5分),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5分),培養和集聚高層次創新人才(5分)等任務舉措清晰,預期能順利實現。對產業鏈科技型企業有開展科技服務和人員交流(5分)。 | 25 | |
4組織架構 | 組織架構科學合理得5分;組織架構基本科學合理得2-3分;組織架構不合理、有待完善得0-1分 | 5 | |
5制度建設 | 制度建設科學合理得5分;制度建設基本科學合理得 2-3分;制度建設不合理、有待完善得 0-1分。 | 5 | |
6科研設備 | 科研設備原值2000萬元及以上得5分;1400-2000萬元得3-4分;800-1400萬元得1-2分。 | 5 | |
7研究開發 人員 | 30人及以上得5分;24-30人得3分;18-24人得1分。 | 5 | |
8資金投入 | 依托單位承諾自籌保障實驗室建設經費每年50萬元及以上得10分;30-50萬得6分;15-30萬元得3分;15萬元以下不得分。 | 10 | |
9條件保障 | 依托單位將實驗室建設列入發展規劃給予建設經費、科研項目經費等重點支持;地方政府將實驗室列入省級創新平臺培育對象,給予經費、項目支持。 | 10 |
麗水市重點實驗室運行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單位 | 評價標準 | 分值 |
研發條件和實力(30分) | 科研人員 | 在職人員總數 | 人 | 30人及以上得5分,24-30人得3分,18-24人得1分。 | 5 |
在職人員增長率 | % | 30%及以上得5分,增長15-30%得3分,增長0-15%得1分,0或負增長不得分。 | 5 | ||
博士及副高職稱比例 | % | 90%及以上得4分,80-90%得3分,70-80%得2分,60-70%得1分。 | 4 | ||
高層次人才 | 人 | 新引進或培育1名省人才庫C類及以上人才得2分,累計不超過4分。 | 4 | ||
研發場地 | 面積 | ㎡ | 2000㎡及以上得4分,1500-2000㎡得2分,1000-1500㎡得1分。 | 4 | |
科研設備 | 原值總額 | 萬元 | 2000萬元及以上得4分,1400-2000萬元得2分,800-1400萬元得1分。 | 4 | |
組織機構 | 組織架構和規章制度建設 | 重點實驗室的組織架構、制度建設、運行機制科學合理,落實上級部署任務高效得 4分,較好得2-3分,一般或較差得0-1分。 | 4 | ||
研發投入和產出(35分) | 建設經費 | 年均自籌建設經費 | 萬元 | 依托單位自籌保障實驗室建設經費每年50萬元及以上得5分;30-50萬得3-4分;15-30萬元得1-2分;15萬元以下不得分。 | 5 |
承擔項目 | 新承擔或參與市級以上科研項目數 | 項 | 承擔1個國家級項目得3分,承擔1個省部級項目得2分,承擔1個市級項目得1分,沒有新承擔不得分,累計不超過8分,參與項目減半計分。 | 8 | |
知識產權 | 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授權量 | 項 | 獲得1件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得0.5分,其他知識產權10件及以上得2分,5-10件得1分,5件以下不得分,上述兩項合計不超過5分。 | 5 | |
論文專著 | 在國際和國家權威期刊發表論文和被SCI/SSCI/EI收錄論文數量及出版的專著數量▲ | 篇 | 被SCI/SSCI/EI收錄論文,每篇0.5分;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每篇0.25分;出版專著每部0.5分,累計不超過5分。 | 5 | |
科技獎勵 | 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數量 | 項 | 獲得1項國家級科技獎項得8分;獲得1項省部級科技一等獎得8分、二等獎得4分、三等獎得3分,排名第二、三的承擔單位減半計分,累計不超過8分。 | 8 | |
標準制訂 | 負責或參與制訂實施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 | 項 | 主導制訂1項國際、國家標準得4分;主導制訂1項團體標準、行業標準或省級地方標準得3分;主導制訂1項麗水市地方標準得2分,參與上述標準制定得分減半,累計不超過4分。 | 4 | |
公共服務與產業帶動(35分) | 新技術新產品 | 關鍵核心技術與戰略性產品研發情況 | 項 | 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與戰略性產品的成果轉化、轉讓和推廣(含應用到臨床),每轉化、轉讓或推廣1項得1分,累計不超過15分。 | 15 |
新技術新產品 | 新產品開發數量■ | 個 | 每項新產品得0.5分,累計不超過5分。 | 5 | |
產業貢獻 | 對補強產業鏈短板、提升產業鏈的貢獻 | 承擔橫向課題,補強產業鏈短板或引領帶動整個產業發展,起到示范作用得9-10,有較大促進作用得 6-8分,作用一般得 0-5分。 | 10 | ||
開放共享 | 研發儀器設備共享 | 批次 | 對外提供研發儀器設備共享年均50批次以上,成效明顯得9-10分,較好得6-8分,一般得0-5分。 | 10 |
備注:1. 對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環境、知識產權、稅務、科研失信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評價結果為不合格。2. 指標值根據實際情況,取評價上一年度的期末值或評價期內的年均值。3▲僅對科研院所牽頭的重點實驗室進行考核,■僅對企業牽頭的重點實驗室進行考核。
麗水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麗水市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我市新型研發機構健康發展,根據《關于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科發政〔2019〕313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0〕34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稱的新型研發機構是指聚焦科技創新需求,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孵化轉化和研發服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獨立法人機構。
二、市和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新型研發機構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統籌協調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推動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市級新型研發機構需具備以下申請條件。
(一)依法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具有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事業單位或企業、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符合國家和麗水經濟發展需求,有明確的建設規劃、發展目標、研究方向,擁有開展研發、試驗、服務等所必需的條件和設施,具有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
(三)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原則上年均科研經費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具備承擔國家、省、市重大科研計劃項目的能力;科研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的比例不低于80%;辦公和科研場地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
四、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申請和確定程序。
(一)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可自主申報,填報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完全責任。
(二)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申請材料并進行初審,出具推薦意見。
(三)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對區、縣(市)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予以公示。
(四)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公示結果確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名單。
五、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可享受相應扶持措施。
(一)支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承擔各級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揭榜掛帥”攻關項目。對承接國家、省級重大科研項目的,按有關政策給予相應資助。
(二)鼓勵各類科創基金、產業基金對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技術開發、企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活動給予重點支持。
(三)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視同市級創新載體,納入所屬地創新券使用范圍。
(四)對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根據麗水市人才政策給予相應的支持。
(五)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優先推薦申報省級新型研發機構。
六、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監督管理。
(一)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2年為周期,組織開展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價。對當年績效評價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未通過的取消其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資格。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價的,視為放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資格。
(二)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發生名稱變更、運營主體變更等重大事項的,需及時向市和區、縣(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
(三)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科研倫理要求的,取消其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資格,且3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七、本辦法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
麗水市新型研發機構認定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評價標準 | 分值 |
基本條件 | 1產業領域 | 符合我市重點發展的生態工業五大主導產業集群和具有我市優勢特色的學科領域。 | 符合/不符合 |
2研發投入 | 年均科研經費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 | ||
3研發機構 | 依法注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或企業等獨立法人機構。 | ||
4研究開發人員 | 專職研究開發人員40人以上,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的比例不低于80%。 | ||
5研發場地 | 相對集中研發場地1000平方米以上。 | ||
6科研設備 | 科研設備原值總額1000萬元以上。 | ||
7社會責任 | 申請認定前三年未發生重大的安全、質量事故,嚴重的環境違法、知識產權違法、稅務違法、科研失信等行為。 | ||
必要性與可行性(100 分) | 1建設目標 | 聚焦麗水半導體全鏈條、精密制造、健康醫藥、時尚產業、數字經濟五大主導產業集群創新需求,有明確的究開發(4分)、成果轉化(4分)、衍生孵化(4分)、人才引進和技術服務(4分)方向,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對創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等省級平臺具有明確的目標計劃。(4分) | 20 |
2研究條件 | 有較高學術水平,在學科發展前沿或有廣泛應用前景的領域開展研究;具備承擔國家、省、市級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 | 15 | |
3任務舉措 | 緊扣我市產業發展創新需求,在構建多元創新投入體系(4分),集聚一流創新人才團隊(4分),承擔重大科研攻關任務(5分),打造協同聯動創新體系(4分),暢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4分),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絡(4分)等方面舉措清晰,預期合理。 | 25 | |
4組織架構 | 組織架構科學合理得5分;組織架構基本科學合理得2-3分;組織架構不合理、有待完善得0-1分 | 5 | |
5制度建設 | 制度建設科學合理得5分;制度建設基本科學合理得 2-3分;制度建設不合理、有待完善得 0-1分。 | 5 | |
6科研設備 | 科研設備原值2000萬元及以上得5分;1500-2000萬元得3分;1000-1500萬元得1分。 | 5 | |
7研究開發 人員 | 80人及以上得5分;70-79人得4分;60-69人得3分;50-59人得2分;40-49人得1分。 | 5 | |
8資金投入 | 年均投入研發經費2000萬元及以上得10分;1800-2000萬得8分;1600-1800萬得6分;1400-1600萬得4分;1200-1400萬得2分;1000-1200萬得1分;1000萬元以下不得分。 | 10 | |
9條件保障 | 地方政府將其列入省級創新平臺培育對象,給予經費、項目支持。 | 5 | |
10技術服務收入占比 | 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70%以上得5分,50-70%得4分,30-50%得3分,30%以下不得分。 | 5 |
麗水市新型研發機構運行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單位 | 評價標準 | 分值 |
研發條件和實力(30分) | 科研人員 | 在職人員總數 | 人 | 80人及以上得2分,40-79人得1分。 | 2 |
在職人員增長率 | % | 10%及以上得2分,增長0-10%得1分,0或負增長不得分。 | 2 | ||
碩士及副高職稱比例 | % | 95%及以上得4分,90-95%得3分,85-90%得2分,80-85%得1分。 | 4 | ||
高層次人才 | 人 | 新引進或培育1名省人才庫A、B、C類人才分別得8分、5分、3分,累計不超過10分。 | 10 | ||
研發場地 | 面積 | ㎡ | 3000㎡及以上得4分,2000-3000㎡得2分,1000-2000㎡得1分。 | 4 | |
科研設備 | 原值總額 | 萬元 | 2000萬元及以上得4分,1500-2000萬元得2分,1000-1500萬元得1分。 | 4 | |
組織機構 | 組織架構和規章制度建設 | 新型研發機構的組織架構、制度建設、運行機制科學合理,落實上級部署任務高效得 4分,較好得2-3分,一般或較差得0-1分。 | 4 | ||
研發投入和產出(35分) | 研發經費 | 年均研發經費投入 | 萬元 | 年均投入研發經費2000萬元及以上得8分;1800-2000萬得7分;1600-1800萬得6分;1400-1600萬得5分;1200-1400萬得4分;1000-1200萬得3分;1000萬元以下不得分。 | 8 |
技術服務收入占比 | 技術服務收入占比 | % | 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70%以上得5分,50-70%得4分,30-50%得3分,30%以下不得分。 | 5 | |
承擔項目 | 新承擔或參與市級以上科研項目數 | 項 | 承擔1個國家級項目得2分,承擔1個省部級項目得1.5分,承擔1個市級項目得1分,沒有新承擔不得分,累計不超過5分,參與項目減半計分。 | 5 | |
知識產權 | 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授權量 | 項 | 獲得1件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得0.5分,其他知識產權10件及以上得2分,5-10件得1分,5件以下不得分,上述兩項合計不超過5分。 | 5 | |
科技獎勵 | 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數量 | 項 | 獲得1項國家級科技獎項得8分;獲得1項省部級科技一等獎得8分、二等獎得4分、三等獎得3分,排名第二、三的承擔單位減半計分,累計不超過8分。 | 8 | |
標準制訂 | 負責或參與制訂實施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 | 項 | 主導制訂1項國際、國家標準得4分;主導制訂1項團體標準、行業標準或省級地方標準得3分;主導制訂1項麗水市地方標準得2分,參與上述標準制定得分減半,累計不超過4分。 | 4 | |
公共服務與產業帶動(35分) | 新技術新產品 | 關鍵核心技術與戰略性產品研發情況 | 項 | 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與戰略性產品的成果轉化、轉讓和推廣(含應用到臨床),每轉化、轉讓或推廣1項得1分,累計不超過10分。 | 10 |
孵化企業 | 孵化科技型企業 | 家 | 每孵化(引進)1家科技企業得1分,累計不超過5分。 | 10 | |
產業貢獻 | 對補強產業鏈短板、提升產業鏈的貢獻 | 積極開展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承擔橫向課題,補強產業鏈短板或引領帶動整個產業發展,起到示范作用得9-10,有較大促進作用得 6-8分,作用一般得 0-5分。 | 10 | ||
開放共享 | 研發儀器設備共享 | 批次 | 對外提供研發儀器設備共享年均50批次以上,成效明顯得4-5分,較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 5 |
備注:1. 對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環境、知識產權、稅務、科研失信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評價結果為不合格。2. 指標值根據實際情況,取評價上一年度的期末值或評價期內的年均值。